编辑 | Seven
但在这位员工身上,却成了“日常”,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就迟到15次,还“屡教不改”,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不仅如此,这位员工被辞退了还反过来状告公司,要求赔偿。
那劳动仲裁在面对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判定呢?
企业管理者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往往将迟到早退次数作为考核员工工作态度的重要指标。
但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基于合理性和合法性,不能违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否则就会变成“笑料”。
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其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且员工知晓并同意遵守,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反之,如果公司的规定不合理或员工不知情,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这将成为“年度最佳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