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土地征收时,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会积极配合征收方的征收工作,而且,只要征收补偿没有出现重大的不公平,不合理,或者说是征收没有出现重大的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都会在征收方提出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但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不代表着征收方的任务就完成了,并不代表着其就履行了补偿职责,从原则上来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只是征收方必须要履行的一个法定程序,只有将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那征收方才算真正完成了征收前置工作,才算履行了补偿职责。
众所周知,土地征收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型活动,但与此同时,土地征收也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只要确定了征收范围,启动了征收工作,征收方就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障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中的各项权益,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推进相关的征收工作,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需要依法及时落实补偿费用
从原则上来说,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需要在签订协议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征收方要将所有的拆迁补偿款全部打入到被征收人的账户中,之后才能正式推进接下来的土地征收工作。
然而实践征收过程中,有的征收方利用被征收人不懂法的弱点,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对于何时发放补偿款一事却没有了任何的下文,而且还有的征收方则会潜意识里认为,都已经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其就已经履行了补偿职责,可以要求被征收人随时搬迁,随时让其交出房屋、产权证等,要么就是以各种理由将支付补偿款一事一下往后拖。
事实上,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一直迟迟不支付补偿款的情况比比皆是,可这显然违背了法律法规。如我们前面所说,征收涉及老百姓的利益,所以不能把法律上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当成白纸。
先补偿、后搬迁其真正意义是,征收方需要先将补偿事宜全部落实到位,即如数将补偿款打入被征收人的银行账户之后,才能让被征收人交出土地或房屋,而并非是只要双方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就有权让被征收人马上从被征收房屋内搬出去,或者是马上让被征收人交出土地,任其进行处置。
所以,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还达不到落实征收补偿职责的要求,依然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征收原则。
因为,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青苗、地上附着物、房屋权属人等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序进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该办法针对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且也明确规定了征收方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要何时支付补偿款。
根据该办法中的规定, 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用地安置和房屋补偿安置。征收土地报批前,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将测算的征收土地补偿费用足额预存至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地补偿款预存户,将社会保障费用足额预存至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并保证专款专用。
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并按省、市相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从上面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首先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有五大项,即土地本身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农民栽种的果树、蔬菜等青苗类的补偿,还有其他地上附着物如水井、存放农用工具的房屋的补偿等等,另外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还有给予被征收人房屋的补偿等等。
重点来了,就这重要的六项补偿事宜与被征收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征收方在获得征地批复并发布土地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就需要将这些补偿全部落实到位。也就是说,只要征收方拿到了有权批准机关作出的征地批复文件,征收方就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及时张贴土地征收公告(这一份文件必须要有,如果没有,说明征收程序不合法),这是法定程序。
从土地征收公告张贴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征收方要逐一地按照与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中的内容将征收补偿款,包括社会保障费要全部发放给被征收人(当然了,对于支付补偿款的时间,有地方规定则是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将所有的补偿款落实到位)。
但不管是在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没有将补偿款落实到位,还是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没有将补偿款落实到位,那么,被征收人都是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根据《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中的第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应在约定或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未按规定落实的,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这也由此反映出了,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还不行,及时落实具体的补偿职责才是顺利推动土地征收最主要的条件之一。
对此,凯诺拆迁律师要提醒大家,在土地征收中,如果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征收方迟迟没有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补偿款,或是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期限内将补偿款打入被征收人账户,将安置房交付给被征收人,那么,作为被征收人都不要交出产权证、交出土地,要第一时间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马上在专业律师地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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