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是什么?主要有这几点

学术   2024-12-13 18:06   北京  


征地拆迁中,往往会产生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两种情况。但由于许多老百姓在法律知识方面比较欠缺,所以导致很多老百姓都会认为,行政赔偿就是行政补偿,行政补偿就是行政赔偿,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区别。那么,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真的没有任何区别吗?


显然不是的,虽然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只有一字之差,但事实上,其意义、性质等都是不一样的。下面凯诺拆迁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为大家简单地浅析一下,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下什么是行政补偿、什么是行政赔偿

  

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是行政主体合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损害了行政相对于人的合法权益,或行政相对人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国家弥补行政相对人损失的一种给付救济。

  

简单来讲就是,行政补偿是行政机关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合法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时,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其有义务给予当事人补偿。

  

你比如说,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包括修路、修建高铁,或者说是文化、教育等领域)需要征收老百姓的土地、房屋的,其在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即履行了各个法定程序,保障了被征收人知情权(在征收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依法告知了广大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征收补偿标准,以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工作安排等等信息)、参与权、选择权(选择补偿方式、选择评估机构)等等权益的情况下,就需要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征收补偿,也就是行政补偿。

  

换句话来说就是,行政补偿的行政行为基本是合法的,未违反法律法规,未给当事人造成权益侵害,遵循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在房屋还在的情况下,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支付了补偿款。

  

而行政赔偿是行政主体未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了行政行为,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由国家对于行政主体造成当事人合法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制度。

  

你比如说,在征地拆迁中,相关部门未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搬迁的被征收人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补偿决定)、现令交出土地决定,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就直接强制拆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那么在房屋被强制拆除后,赔偿义务机关就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也就是要给予其行政赔偿。

  

简单来说就是,行政赔偿的前提是行政行为违法,只有违法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合法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仅以客观上行政行为违法为要件,而不以行政主体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

  

对此,实践中,如果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方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给强制拆除了,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就可以先针对相关部门的强制拆除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在拿到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之后,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了,对于赔偿义务不予赔偿的,或者说对行政赔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要求相关部门就强拆给自己造成一切损失的赔偿。

  

其次,我们再来看一下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方式也是大不相同的,行政赔偿的补偿方式是予以返还和恢复原状、货币赔偿,但是实践中则主要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的赔偿方式。

  

你比如在征地拆迁中,相关部门把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给强制拆除了,那么法院就会结合被征收人房屋具体的情况(主要以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和市场情况),推算被征收房屋最终的价值,然后判决相关部门需要在什么时间内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赔偿。

  

对于房屋被拆已成既定事实的,那么,被征收人要求恢复房屋原状的请求,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而行政补偿的方式主要则有三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产权置换,对于农村村民住宅被征收人的,还需要提供宅基地迁建这一种补偿方式。这三种补偿方式是法定的,征收方不能只提供其中某一种补偿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

  

在在合法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可以就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宅基地迁建这三种方式任意选择,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方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及时支付合理、公平的补偿款,对于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则需要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由征收方提供与被征收房屋价值差不多的安置房。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下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目的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目的也是不相同的,行政补偿的目的是侧重于对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进行全面的补偿,而行政赔偿的目的则是在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合法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对相关部门违法实施征收行为具有一定的惩戒作用。

  

除此以外,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也是不一样的。行政赔偿一般适用的法律法规为《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补偿一般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则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相关部门违法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等情况,一定要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地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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