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家庭主妇16年载
离婚时
妻子以承担较多家庭生活的义务为由
要求家务劳动补偿20万元
法院判补偿5万元
那么
离婚时财产已分配
为什么还有离婚经济补偿一说?
给多少才合适?
让我们以案释法
(家务补偿也就是离婚经济补偿哦)
案例简介
2008年两人登记结婚,马某某为了家庭放弃工作,成为了一名家庭主妇,结婚至2020年,马某某承担起了照顾老人和孩子的重任。
2024年婚姻破裂,马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时,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诉求外,还要求支付其家务补偿款20万元。
法院判决
经法院深入调查,发现这对夫妻名下并无共同财产,房产与车辆均归属丈夫父母,家庭经济也由长辈掌控,导致财产分割面临困境。
鉴于马某某长期的无私付出及丈夫的经济状况,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个孩子的抚养责任,酌定判决丈夫向妻子马某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款5万元。
离婚经济补偿是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而离婚经济赔偿是在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时,离婚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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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离婚经济补偿(家务劳动补偿)能补多少?
“家务劳动补偿”在法律上为离婚经济补偿,只要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但具体的补偿方式和金额,《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根据实践中一般是货币支付,金额根据夫妻双方的真实情况和诉求进行分析,如要综合考虑:
🔴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
🔴女方在家务劳动中具体付出的情况;
🔴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
🔴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
天外天律师普法
——李子权(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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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家务劳动的补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家务补偿是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外对承担家务劳动较多的一方的额外补偿,它补偿的是从事家务劳动导致的人力资本减损与未来收入降低。一些女性为了家庭,全身心投入家庭,肩负着抚养子女、照料老人、支持丈夫工作等重任,放弃了就业与学习的机会,很多甚至没有经济收入。而劳务补偿赋予了负担较多家庭劳动的一方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当双方婚姻感情破裂时,是对其权益的一项保障,更是对家务劳动存在价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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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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