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天荣誉|“Y Y D S” ,一封有价值的律师函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我所张天炜律师荣获当事人赠锦旗!

企业   2024-08-16 19:05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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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1日,委托人怀着感激的心情,把一面“Y Y D S”的锦旗送给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感谢张天炜律师以最小成本,最短时间帮助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委托人小王(化名)在某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介绍下看上了一套房,并签订了《认购书》,交付了定金。《认购书》签订后得知该房屋被小和提前认购。该中介工作人员表示如小王愿意向小和支付认购权转让金,该房屋的认购权即可向小王转让,且认购价可降低一些,小王也表示同意。

于是该公司工作人员以小和的委托代理人为名义,要求小王签署空白合同书(即《认购权转让协议》),并支付相应的认购权转让金。

小王为了该认购权转让符合法律及程序规定,要求与小和本人进行协商或要求代理人出具委托书。但代理人本人阻挠小王与小和直接协商,强调自己具有代理权,并出具了一份委托人为小和之女的委托书,委托书载明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代理“认购权转让”相关事宜。但小王对该委托书及《认购权转让协议》的真实性存疑,并向其提出异议。而该工作人员也表示,“该房屋不卖了”。并向委托人退还认购权转让金及认购定金,且以微信聊天的形式向委托人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对此,小王觉得对方违约在先,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了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张天炜律师,委托其为自己维护合法权益,承担违约责任。


张天炜律师在充分了解事情经过后,随即帮助小王联系中介工作人员做调解工作,向该中介公司发出律师函,让其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发出的律师函使小王取得了满意的结果,顺利解决了其连日来的委屈与烦恼。为此,委托人为了感谢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及张律师的全力帮助,特地送来锦旗以表示感激之情。




律师函的作用和价值



普法一分钟


什么是律师函?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且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律师函必须是由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律师起草发出,并且按照正式行文需要,还需要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同时,律师函文本中也必须明确是基于某当事人委托授权起草发出。


普法一分钟


律师函的类型?

1、敦促类:为了敦促第三方及时履行义务,如催款律师函。

2、警告类:为了制止或防止某种行为的发生或继续发生。

3、征询类:为了询问或了解相关事实和法律,请求第三方给予回复;

4、答复类:回复第三方的征询意见,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对商事活动中的有关问题从律师专业的角度进行回复;

5、公示类:为了澄清或告知有关事实,比如声明函。


普法一分钟


什么情况下应当发律师函?


1、欠债不还,需要催收债款的情形已产生。如:催收欠款、催收借款、利息等情形。在对方欠款、借款到期未偿还时,发出催款律师函可以固定对方违法事实,如一旦将来发生诉讼,可作为损失认定的证据。


2、履行合同出现一方违约,以及合同出现约定或法定解除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对方出现违约,可以委托律师向其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纠正违约行为,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和固定违约事实。   


3、合法权益受到侵权的事实已发生,需要及时采取维权措施。当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时,应当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向侵权者发律师函,以制止侵权行为继续发生。如侵权者收到律师函后,仍然不停止侵权行为,那么就在侵权认定中就构成恶意,在未来可能产生的诉讼中,会加重其法律责任。


普法一分钟


律师函的重要作用


1、警告对方拟将事项交由法律解决。

在提起诉讼或其他维权程序启动前一种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告知对方如果继续发酵该事项,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对方责任的警告信。

2、中断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保护公民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过时,则权利人有可能就丧失了胜诉权。因此,权利人可以通过自行发函或发律师函的方式来中断诉讼时效,保证自己   权利的持续性得到法律保护。

3、费用风险的转移

对方收到律师函后依然拒绝履行义务,则会导致偿债或者赔偿成本上升因为一旦诉讼发生,除了要承担约定或法定的偿债金额或赔偿金额外,还要承担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

4、澄清事实,缓解冲突

对于当事人之间难以厘清或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通过律师函的叙述理清条理;向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众澄清事实的原本情况,避免负面的影响持续的发生。

5、留存证据

对于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固定的证据,通过发律师函引发的对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创造证据产生的可能性。

6、通知合同解除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律师函具有的正式性可以更好地将通知送达对方已达到解除合同目的。

7、其他事项

 不能比如行使撤销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



END


【关于律师】


张天炜律师,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


2022年本科毕业,于同年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A证,于次年加入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民事团队,擅长民事诉讼(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及刑事辩护等。在工作中,张天炜律师忠职委托,勤勉尽职,全面细致,其专业、专注、专心的工作作风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张天炜律师热心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多次到人民政府、社区、学校等单位进行普法宣讲及法律答疑等活动。张天炜律师对工作负责的态度以及积极开展、参与的公益活动赢得了当地较多的赞誉。


张天炜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就致力于民事及法律事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实务经验丰富。以勤勉尽责作为对自己的要求,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深受客户赞誉。


编辑|飞飞

审核|张天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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