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天普法|发现入住的酒店房间有针孔摄像头,酒店能否免责?

企业   2024-11-22 18:04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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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周二五· 甲辰年十月初八

9:00



外外

现在

你前阵子是不是和男朋友去酒店了?

外外

现在

在网站上好像看到你们了!

外外

现在

你快去看看是不是









出门在外

像酒店这种看似私密的空间 

可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安全

它常常藏匿于

路由器、插口、电话

烟雾报警器、镜子、沙发

抱枕、台灯、淋浴 ........

甚至有不法分子利用它

偷拍别人的隐私并“公开叫卖”

那么

入住酒店的时候发现针孔摄像头

消费者如何维权?酒店能否免责?

天外天刘萍律师为您解答



(图源网络,侵删


01
案例简介

以案释法


小和在入住的酒店房间意外发现针孔摄像头,报警后后又找到酒店管理人员,要求其给出合理解释和解决方案。酒店方表示不知情,拒不承认有过错,也不给任何补偿。

小和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销毁视频、赔礼道歉、返还住宿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02
法院判决

法官说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摄像头安装在酒店的客房内,且拍摄到了小和,虽没有拍摄到小和身体的私密部位,但其私人生活和私人空间也属于隐私,小和的隐私权受到侵害。酒店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不仅包括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还应包括保护消费者的隐私。现小和的隐私受到侵害,无论该摄像设备是否是酒店安装,酒店对小和的隐私被侵害均存在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图源网络,侵删)


可见,发现针孔摄像头,涉事的民宿、酒店不知情也不能“置身事外”的,应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证据。


03
刘萍律师释法

以案释法


1
入住酒店如何防偷拍




❶ “王者荣耀”诊断法
首先打开房间WIFI,打开游戏,在游戏设置里找到“网络诊断”,点击开始检测,如果显示的共享设备多余已知设备数量,大概率这个地方有隐藏摄像头。这个时候你点开游戏加速器,找到特权中心,找到酒店防偷拍,点击红外扫描,如果扫描出红点,就表示有微型摄像头。

 手机扫描
进入房间,关灯、拉窗,打开手机摄像头,对着房间的各个角落仔细缓慢地扫描,一旦黑暗的手机屏幕出现亮点,很可能就是微型摄像头。

❸ 手电排查
打开手机手电筒,将室内所有外漏有孔的地方检查一遍,如有隐藏针孔摄像头,通过手电筒照射可发现反光物。

❹ 红外手电排查
由于摄像头的外表是个弧面,红外手电照过去就能有个非常明显的红外反光哦。


02
酒店、民宿安装的针孔摄像头的行为可能面临的处罚?




违法偷拍者会得到应有的处罚,违反销售针孔摄像头者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只要偷拍视频和音频的行为已经完成,即使偷录、偷拍的音视频还未泄露就被发现,作为直接责任人的偷拍、偷录行为人也侵犯了房客的隐私权、人格权,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而作为偷拍、偷录设备提供者的个人和单位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的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如果个人隐私被偷拍者发到网上或在线下传播对于偷拍者和传播者而言,将视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危害后果的程度,可能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侮辱罪或诽谤罪


对于网络平台而言,如果未能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导致用户隐私被泄露或传播,同样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3
发现针孔摄像头或被偷拍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首先,拍照取证;其次,报警并找酒店负责人协商,协商中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可以提出让酒店给出合理的赔偿方案,如果报警后仍无法得到合理解决,可以向案例中的小和学习,寻求法律援助,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权途径,采取相应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旦发现针孔摄像头,应立即报警和联系酒店相关负责人,千万不要发现摄像头就急于去破坏,更不要不好意思而选择隐忍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以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ND


【关于律师】




刘萍女,汉族,毕业于云南大学,现为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了多起民事、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与团队律师合作,办理了众多民事案件,获得当事人的认可及好评。


刘萍律师热心公益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青少年专项法律服务团成员,不仅办理多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还多次到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丽江市古城区职业高级中学、金江完小等学校,参与“普法进校园”公益讲座,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


编辑|飞飞

审核|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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