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2024年9月4日下午,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青少年专项法律服务团成员李东维律师走进新文中学开展了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堂。
青少年法治教育
本次法治课堂内容重点围绕为什么要守法、关于法律责任年龄常识、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四个板块展开。
随后,李律师向在座学生讲解了未成年人法律责任分类及责任年龄,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约束,更是一种保护。李律师进一步针对青少年的年龄和心理特征,通过直观的数据和图片展示、互动和问答活动,着重强调了青少年的三大法律责任,从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结合青少年常发或被侵害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多角度、多方面分析了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严重后果及犯罪成本,以达到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犯罪的侵害的目的。
最后,李律师就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为学生们提出了建议,她告诉同学们,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在遭遇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一定要做好自我防范、保护自己。
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我所青少年专项法律服务团致力于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免费法律咨询、公益普法宣讲,帮助青少年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青少年专项法律服务团成立于2022年2月8日,由律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组成,共26人,服务团律师政治思想过硬、专业素质较高,办理了诸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未成年罪犯在社会中的状况、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关怀等方面有深入的了解,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
自青少年法律服务团成立以来,服务团充分利用寒暑假及校方邀请,普法足迹遍布兴文小学、玉龙县甲子完小、贵峰完小、良美完小、漾西完小、新团完小、白沙完小、大具乡中心完小、四兴完小、永北镇第一小学、永北镇第二小学、灵源小学、梁官小学、巨甸镇中心完小、巨甸镇巨津学校、玉龙县第五中学、大研中学、文林实验学校、祥和中学、文荣学校、新文中学、文林实验学校、白沙中学、丽江市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玉龙县职业高级中学、玉龙县第四中学、九河中学、丽江市第二中学、古城区一中、丽江上海新纪元学校、玉龙县第一高级中学、三川镇金官中学、永北镇中学、期纳镇中学、六德中学、梁官中学、丽江职业技术学院、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此外,律所青少年专项法律服务团还进文汇社区、清溪社区、象山社区、新义社区、东江社区、光乐村、金江村委会、大东乡白水村、十南村委会、龙兴村委会、九西村、恩烈中村、新团村委会。累计开展未成年人公益普法讲座71场次,受众未成年人达30000余人次。
公益普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开,宣讲内容包括:预防青少年犯罪(校园霸凌、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强奸、无证驾驶 ……)、青少年日常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预防欺凌、居家安全、外出游玩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健康安全、防性侵教育)、防拐骗安全教育、禁毒防艾教育、青少年家事权益保障、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性教育、《民法典》视野下的青少年、家长和学校如何保护孩子等。
【关于律师】
李东维律师,大学本科,法学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现为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李东维作为刑事团队专职律师,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在工作中忠职委托,勤勉尽责,尽心为委托人争得公平与正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其办理多起民事诉讼案件,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办案认真负责,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李东维律师热心公益和法律援助工作,履行社会责任,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多次到各个学校进行未成年法律保护宣讲,并到各个村社开展公益普法讲座,勇于承担法律人在普法、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中的义务和责任。
编辑|飞飞
审核|李东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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