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基于方便快捷的优势
逐渐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选择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
(图源网络)
2022年4月,广东深圳潘某某乘坐t3出行时,乘坐的网约车辆出现了“失控加速”的情况,时速达到148km/h,司机多次尝试刹车无效,据视频显示,两人的对话“刹不了车啊”“停不了啊”等司机在整个过程中已经全力采取措施以降低事故风险,最终车辆冲进绿化带后才停下来,潘某因此遭受重伤,被评为二级伤残;司机也因此住院3个多月,至今仍有眼、耳及记忆力等方面的后遗症。
事故发生后,多个机构对车辆进行了鉴定,但仍未能明确事故是车辆故障还是驾驶人操作失误所致。
事后,乘客潘某某及其家属起诉到法院,要求网约车平台和涉事司机赔偿。
那么
在车辆失控的情况下,
司机和乘客均受伤,
该由谁来担责呢?
(图源电视剧《狂飙》)
对于这个结果,司机认为:
事故车辆是自己从出行平台租赁的,事故是车辆问题,而非自己的驾驶操作问题导致,让自己跟平台一起承担赔偿费用不合理。
对此也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人觉得司机冤枉,
也有人反驳觉得判决公平
乘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后
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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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案件中,车辆失控车速超过最高车速(每小时120公里),且刹车失效,司机竭尽全力也无法控制住车辆,这表明可能存在车辆故障或司机操作失误的问题。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说明网约车平台在车辆维护和司机培训方面可能存在疏漏。因此,司机与网约车公司均有责任,司机未按照法律规定行驶车辆,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网约车公司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没检测到刹车问题。
这个判决结果对网约车平台与司机无疑是一份警示,提醒他们必须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承担起保障乘客安全的责任,如:网约车平台需要加强对车辆审核和司机的培训,司机们也应当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更加谨慎驾驶,以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而对于乘客而言,网约车司机和网约车平台是一个利益整体,如乘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事故责任,向负有事故责任的一方或多方主张赔偿。而网约车平台负有保障运营安全义务,如违反该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每一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疑难点,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天外天律师欢迎有上述法律需求的朋友们积极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关于律师】
编辑|飞飞
审核|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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