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帝在位时,虽然国家疆域广阔,经济发达,但过度的军事征伐和严苛的政治手段使得许多百姓对朝廷心生怨言。朱瞻基登基后,便开始着手减轻统治压力,宽容治国,着力恢复社会安定。明宣宗朱瞻基,在位期间以宽厚治国、重视文官、关心民生著称。不过,朱瞻基的宽政,也让一些过于放松管理的地方出现了腐败现象。由于过度依赖文官集团,导致有些文官贪污腐化,民间疾苦未能及时得到解决。
明代洪武、永乐时期,官员们畏惧于肃杀严酷的高压政治,大多噤若寒蝉,人人自危,不敢擅越雷池。仁宣时期,君臣相处比较融洽,皇帝能够做到广开言路,虚心纳谏,任贤使能。朝廷贤臣毕集,正良之风昌盛,对贪官污吏亦能做到严加惩处,其时“三杨”辅政,史称“天下清平,朝无失政”,因此明代前期官场吏治相对清明。但英宗后期,特别是宪宗成化、武宗正德年间,由于宦官专权,朝政日趋腐败。嘉靖、隆庆之后,朝臣间门户之见加剧,党争之势日显,官员考察形同虚设,贪腐之风遂呈不可遏制之势。吴晗曾统计,入《明史·循吏传》(循吏是二十四史中对奉职守法、清廉贤能的官吏的称呼)的一百二十五人中,从嘉靖帝即位到崇祯帝自缢于煤山的一百二十三年中,仅有五人,其余一百二十人都出在其前的一百五十三年。这是晚明时期官场贪腐令人触目惊心的直接反映。
明代的贪腐已是体制性贪腐。这种体制性贪腐的主要特点是:整个社会创造的财富,最大限度地流入了掌控从中央政权到地方权力的各级官员与胥吏们的私囊。这些官员与胥吏,作为统治阶级的主体,理应负有保护国家利益与社会财富的职责,但体制性贪腐却遵循着按官等分红利的潜规则,把他们中最大多数成员拖入了腐败的磁力场,成为大大小小的实际受益者,欲为君子而已无可能。这种恶性循环的必然结果,就是把不断扩大的送贿负担转嫁给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从而使整个社会的基本秩序彻底崩溃。这种体制性贪腐的必然结果,最终把明王朝送上不归路。
崇祯在位的十七年,是大明王朝两百七十六年中最灰暗的十七年。跟其他亡国之君不同的是,崇祯在位的十七年励精图治,夙夜匪懈,他一上任就清除了前朝的奸臣魏忠贤,重用袁崇焕,但仅仅三年时间,又将袁崇焕处以极刑,并重用奸臣温体仁,朝廷重起党派之争,外忧内忧交相而来:金人努尔哈赤与皇太极屡犯辽宁, 李自成张献忠起兵中原。最后崇祯自缢煤山,死前留下的遗言是:“朕非亡国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