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秩序"是哈耶克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哈氏在其生前最后出版的一部带有总结性的著作《致命的自负》中,于阐述其社会进化理论时,提出了"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the extended order of human cooperation)的概念,以此代替他此前曾长期使用的"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概念。这是哈氏用于概括自由市场秩序的的独特概念。"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概念具有三层含义:(1)它是一种自发演化而非人为设计的社会秩序;(2)它是一种建基于竞争和普遍交往关系的人类合作秩序;(3)它是一种由简单的小群体而复杂的大社会不断进化的扩展秩序。 哈耶克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体,社会秩序和道德秩序的进化,类似于自然界的生物进化。因而进化论与生物学、经济学、伦理学密切相关。扩展秩序的演进,是一种新的行为方式利用习惯的传播过程得以扩散而产生的。一切新开化的群体,都具有一种通过学习某些传统而获得文明的能力。文明和文化的传递,不可能受遗传决定,而是人类通过传统而学会的。现代文明的演进,源于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这种扩展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进化选择过程的产物。一些人类群体无意之间遵循了某些传统,导致他们共同扩大了其利用一切有价值的信息的机会,从而使其获得了人口和财富的增长。"扩展秩序"是人类群体在进化选择中自发形成的,它经历了由小群体(家庭、部落)而大社会(城市、国家、世界)的不断扩展。在古希腊城邦,人类秩序是传令官声音所及范围内的小群体。而现代社会已发展为广土众民、具有复杂交往系统的巨型社会。 扩展秩序产生于交换过程。交换系统是一个未经设计而从人类互动关系中产生的结构。哈耶克强调,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解释,人类交往的扩展秩序,产生于一个超出人类的视野或设计能力的选择的变异过程。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揭示了处于人们的知识以外而使人类经济合作井然有序的方法。在市场秩序中,人们不自觉地通过市场交换中的价格机制而行事。素不相识的人们相互交换服务,他们既不了解自己所满足的那些需求,也不了解其所获得物品的来源。这些交换活动之所以成为可能,只是因为人们处于一个巨大的经济、法律和道德的制度及传统架构之中,他们通过服从某些自生自发的行为规则,而适应了这个架构。在这种扩展秩序的抽象规则架构内,财产分立而利益殊异的人们通过竞争而达成合作。 在扩展秩序中,人们各种努力的相互协调,依靠对未知世界的适应能力。竞争是一个发现的过程,是一种包含所有进化过程的方法,它使人类不知不觉地对新情况作出反应。人们通过进一步的竞争,逐渐提高了效率。为了使竞争造成有利的结果,要求参与者共同遵守统一的规则。惟有这种抽象规则能够结成一种扩展秩序。哈耶克的"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概念,是对市场秩序的动态式诠释。它揭示了人类由休戚与共的小社群而演变为具有复杂交往关系的巨型社会的进化过程,以及人类通过竞争而达成合作的规则整合的市场秩序。哈氏所谓以抽象规则代替共同目的的"扩展秩序",在黑格尔那里即"市民社会"。黑氏关于市民社会之个体的"特殊性的目的"与社会活动的"普遍性的形式"两大辩证原则,深刻概括了以抽象的普遍规则整合多元的特殊利益的市场秩序的基本特征。马克思进而将市场社会这种建基于商品交换关系的人格形态,概括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并且将现代化归结为从"人的依赖关系"到"人的独立性"的变迁过程。而梅因则将此社会进化过程归结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上述命题所揭示的,正是人类从古代小社群到现代大社会演变的进化过程。哈耶克将此社会变迁归结为"扩展秩序"演进的过程。 扩展秩序的演进过程,表现为人类的合作范围由小社群而大社会的扩展,合作机制从共同目的的合作到普遍规则下的竞争的转变,信息机制从面对面传播到通过价格机制收集分散知识的变迁。人类借助本能与理性之间的能力,来克服并超越本能的局限,在选择进化中形成了扩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