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如何面对意识形态?

学术   2024-10-30 22:00   北京  

作者:张静
来源:《社会学论文写作指南》

虽然知识研究并不鼓励直接宣称意识形态,但几乎所有的社会研究作品都具有明显或潜在的意识形态立场。我们在知识界见到的大辩论,常常是意识形态和知识内容的混合,一些辩论甚至较少知识成分,主要是意识形态交锋。由于意识形态具有信念和绝对的特性,这些辩论很容易因信仰不同变得极端化,最后变成道德和政治阵营的对立甚至战斗。但是从社会的文明进程来看,这些辩论又是必经的形式,因为它们促成价值的判断、区分、分享和建设。

因此,社会科学如何面对意识形态,是个复杂问题。一方面,社会研究意识到自己不等于意识形态,需要有别于意识形态;另一方面,不同的社会科学理论又包含意识形态,它在传播甚至建构意识形态。知识的立场要求免受意识形态干扰,对多元信仰保持开放和沟通的态度,而社会科学知识中隐含的意思形态内容,又在研究过程中,对其他不同的意识形态采取实际上的排斥态度。

论文写作也不能幸免,因为写作不能没有立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既然无法清除意识形态在知识研究中的存在,使之消失不切实际,那么更实在的方法也许是:首先明了自己的意识形态立场。一些学生写作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的信仰究竟是什么,不清楚自己所持的意识形态,所以论文写作呈现乱象:使用的文献资料来自此意识形态,却得出合乎彼意识形态的结论。

在研究者中,每个人形成稳定意识形态的时间不同,不少人常常变动自己的立场,一生都没有清楚立场的也不罕见,更何况刚刚进入专业领域的学生。但作为论文作者,无法回避意识形态问题,因为在写作中经常需要评价他人研究,以便阐述自己研究的价值。无论是否清楚意识到,这些评价事实上都有意识形态的参与和影响。因此,通过学习和阅读,理清自己的信仰很重要。

这方面常见的问题是,阅读中对文献的意识形态立场缺乏洞察,因而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情况。比如从某一理论中借用了一个分析概念,却不关心这一理论的意识形态立场,结果一定是不知这一理论的针对性,于是用错。还比如,自己的研究针对观点甲,但借用的某概念(及其背后的意识形态)正来自观点甲。不理解自己的意识形态也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例如,你在研究中建议一种社会政策,但这一政策背后的基本原则和意识形态信念,是你完全不同意的。这就必然出现不一致性,如同不合逻辑一样,这种现象是论文写作忌讳的。

上述这类忽略,原因之一是对意识形态缺乏体察,而社会科学论文要求作者建立这样的敏感性。改进此问题的基本方法,就是深入、系统的阅读,避免蜻蜓点水式阅读,如果只读皮毛,不读背景、历史、来源和思想,缺乏阅读中对基本原则的体会、对比和思考功夫,就会只知局部而不知整体。

一方面,需要了解,所有的学问都有意识形态立场,它们不容回避。在研究中诚实对待它们,尊重不同乃至对立的立场,用讲道理的方式说服而非压服对方,是研究者必备的修养。另一方面,需要设置距离:区分意识形态和知识,但这的确非常困难。特别应该避免以貌似知识的意识形态代替研究。

意识形态的一个特点是绝对性,而知识是可以根据事实加以改变的,注意到这一点有助于研究写作。在论文写作中,不妨追问自己这样一些问题,也许有助于辨别和厘清意识形态与知识:

论文的研究问题是研究传统中关心的,还是仅仅是我个人所思考的?
论文参考了多元视角的观点,还是只参考了自己同意的观点?
论文材料来自多元不同的类别,还是仅有一个或少数类别?
论文试图以证明说服对方,还是仅仅以论断压服对方?
论文有学习和开放性,比如,对待不同观点,论文是否愿意吸收对方的合理之处,发展自己的观点,还是拒绝吸收?
论文关心推进知识,还是关心输赢、地位、地盘或名次排序?
论文清楚自己所持的意识形态及其局限,还是否认它的存在?
论文对自己的结论局限有所认识,还是奉其为终极真理?如果有人指出自己说错了,是否愿意认真倾听对方的说明并加以思考,必要的时候更正自己的结论?
听取论文评论的时候,是特别关心那些不同意见,还是只愿意听到肯定和一样的观点?

意识形态的长处,是为知识探索带来强大动力,但又具有绝对性(不容置疑)和封闭性(不容改变)。意识形态和知识各自关心的终极目标很不同。我们暂时无法给它们分别下准确定义,但我们能做的,是对自己以及无所不在的意识形态的局限性保持清醒意识,同时让自己的信仰体系(意识形态)以讲道理的方式——事实证明的方式,而不是以意识形态支配或排斥的方式——在论文中存在。


韦伯研究
除非你执著于世上不可能之事,否则即使可能的事情也无法做到。——马克斯·韦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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