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苍穹,从中台至西台途中,山西五台山。摄影/宋大叔
作者:高全喜
来源:不详
摘要:古今德国思想家们是一脉相承的,他们总是不愿彻底做个小学生,老老实实地学习英美那一套,而是自以为是地认为不但搞懂了英美,而且从思想文化上超越了他们。黑格尔的普鲁士国家哲学是一例,马克斯·韦伯的政治社会学又是一例,至于卡尔·施米特、哈贝马斯之流,也同样如此。韦伯的思想太复杂,甚至是充满了德国式的多重悖论和最终的“混乱”,很难把握,甚至任何一个问题的头绪都可能把我们引入“歧途”(也可以说是引入思想的无休止的高远幽深之境),而且更为关键的是,韦伯的所谓政治成熟的呼吁,并没有取得任何现实意义的成果,历史证明德国直到二战结束,依然还是在政治实践与思想观念上的不成熟。由此,就不得不使我们有所警醒:韦伯关于政治成熟的论述究竟有多少思想的效力?注意,我强调的是思想的效力,而不是学术的效力。这个思想的效力,指向的是一种实践的力量,或古典传统的实践理性,或中国的知行观;并进而思考,关于政治成熟,是否必然要通过韦伯这条思想路径——即便韦伯有着浓重的英美情结?再进而,是否一种社会理论的方法论,是否是我们处理一个国家的政治成熟这个问题的核心方法?面对上述三个问题,我的内心是痛苦的,我近些年来的思想一直处于英美经验主义和德国理性主义的张力之中,一直在进行自我的征战,韦伯这个问题,又使我处于这种矛盾之中。我感到困惑的是,上述问题在会议的论文中并没有多少交集,难道是我的思想老朽了?作为学术的韦伯确实是有魅力的,甚至是有魔力的,年轻人为此殚精竭虑,我可以理解,也很支持,那是一种智力的操练。但是,伟大的韦伯自己都解决不了当时德国的问题,他的更加繁琐的解读又如何解决中国的问题。难道我们不能用减法原则去谈一个国家的政治成熟吗?难道我们不能用政治学本身的知识,而不是用政治社会学以及其他的一些联带学科,来处理一个国家的政治成熟问题吗?基于上述感想,我谈几点我的思考,主要是基于中国现时代的政治语境。韦伯对于政治的界定,从方法上是什么呢?是政治学还是政治社会学呢?我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有所澄清,否则进一步的讨论便会出现路线上的分歧。首先,韦伯的定义是政治学的,即把政治理解为一种权力的科学,这无疑是政治学的首要原则。但是,我们要看到,韦伯这里有插入了另外两个重大的变量,从而改变了传统或古典政治学的实质。这两个变量:一个是民族国家,一个是社会及其阶级结构。所以韦伯是一个古典政治学转入现代政治学的中介者,是政治学转入政治社会学的中介者。 为了说明这个转变,需要交代一个背景。第一,古典政治学是一种公民的德性(希腊和罗马)与权利(中世纪)的权力的政治学。古典的美德是有一种德性的力量或权势为支撑的(见罗马元老院的各种檄文体现的积极共和主义),中世纪的权利以及延伸到早期现代的权利是有力量或权势的。第二,早期现代的政治学是一个现代政治的孕育和发达的武库,值得高度重视,我认为这个时期的政治学是最为丰富的政治学,或称之为真正的政治科学之典范,以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卢梭、联邦党人文集为代表。相比之下,德国的康德、黑格尔并不更凸显,只是系统化了,但也消解了众多问题的原创性。我认为,韦伯并没有高度重视、彻底吃透古典政治尤其是早期现代的“政治科学”,就很快地落脚于德国的现实处境以及当时欧洲社会的分析,把政治学转化为一种政治社会学,试图通过社会理论来解决德国问题的困境,尽管他仍然沿用了诸如“国家理性”、“自然权利”、“民*主议*会制”、“司法理性”等词汇,但是其含义与地道的英美思想及其制度运作,多有隔膜。 在这一点上,古今德国思想家们是一脉相承的,他们总是不愿彻底做个小学生,老老实实地学习英美那一套,而是自以为是地认为不但搞懂了英美,而且从思想文化上超越了他们。黑格尔的普鲁士国家哲学是一例,韦伯的政治社会学又是一例,至于卡尔·施米特、哈贝马斯之流,也同样如此。至于德国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从马克思、到拉萨尔直到第三国际以及现代社会*民*主主义等等,他们以攻击英美为能事,就更不用提了。还是回到政治问题上来。早期现代的政治学尽管处理的是政治权力这个政治学的“金冠”问题,而且思想流派也是莫衷一是的,但其主流却是限定在一个高度浓缩的范围内,即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他们尽管也涉及诸如政治经济学(由此发育出众多经济学派,诸如重商主义、重农主义、苏格兰经济学等等)、社会问题(关于选民资格、社区治理、谷物法、济贫法等诸多社会问题的讨论)、国际关系问题(三十年战争、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殖民地问题等等),但就政治来说,其政治科学集中于政治权力以及个人权利的关系问题,由此,展开了施米特后来所总结概括的两个原则:组织原则和分配原则。韦伯提出的很多问题,确实是德国当时的一些迫切而攸关的问题,它们本来是可以在早期现代的思想框架内予以思考的,因为当时的德国并没有走出早期现代的藩篱,可以与英美乃至法国并驾齐驱了,但是,韦伯却硬是把它们导入一个政治社会学的路径上来考察。在我看来,他谈政治成熟,他自己乃是最大的政治不成熟。其实,德国当时根本没有现实的基础来与英国(以及美国和法国)平行地处理自己的政治成熟问题。相比之下,英国已经过十九世纪的社会改革,已经进入所谓的政治社会学可以处理的阶段,所以在美国后来才有帕森斯社会理论的雄霸一时,但德国根本没有这个社会基础,它所能也应该做的,则是老老实实从早期现代的政治学开始,一点一点积累关于政治的权力与权利的政治学,关于英国的国家建设和政体经验,关于人*民*主权、个人*权利的公*民建设,关于市场经济的法治秩序的塑造,关于有限政府的政治学,关于代*议制*民主的零碎工程,关于政治统治的合法性的权利哲学,关于治理的程序主义和繁文缛节。尽管这些东西,在当时的德国并不显著,或乱七八糟,但正因为如此,才格外需要慢慢培育,小心呵护,而不是另寻歧路,绕过这些本来需要建设的事物,倡导什么“主宰者民族”、“永久性权力政治”、要破除什么“铁笼”、“技术理性”、“凯撒制”。不去总结俾斯麦优良的传统,或可能的遗产,而是痛斥俾斯麦之后的溃败,我认为这才是最大的政治不成熟。当然,韦伯与那些彻底敌视英美的德国思想家是不同的(这些人在当时的德国是主导性的),他心仪英美,这令人敬佩,但如何使德国成为英美那样的良制,韦伯无疑是失败的。关于政治,我们由德国的韦伯回到中国现时代。我觉得上述三点需要我们思考:第一,早期现代的政治科学对于我们有什么意义?我们是否要如此快地跨越这个阶段,就进入所谓的政治社会学乃至当今的各种显学,我们是否老老实实地学会了做一个小学生,即便这个小学生总是挨老师的打。 第二,正像韦伯不愿总结俾斯麦的成功对于德国的正面价值一样,我们是否也不愿或不能总结邓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正面价值。无疑,我们处于一个社会政治的溃败时期,但如何正视我们的政治,绕不开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这个新时期的政治对于我们的政治理论究竟意味着什么? 第三,与上述问题相关的还有一个更为重大的中国政治的问题,即毛的问题。毛是德国韦伯语境中的俾斯麦吗?这里就触及一个如何看待毛邓的关系问题,进而,如何看待有关中国政治的现代分期问题。这里有两个排序:一个是两个共和国的排序,即孙(蒋)——毛(邓);一个是三个共和国的排序:孙——毛——邓。我个人倾向第二种,但邓不是终结,仅仅是一个开始,未来还有更为凸显的标志性人物(一种期待),与此相关的,苏联与美国是中国现代政治的密切相关者,第一、二共和国的中心是苏联,从邓开始,美国则成为重中之重。无论如何,上述三个问题,政治学或早期现代的政治科学,而不是韦伯的政治社会学,应该成为我们处理政治问题的方法论。韦伯把德国问题的关键放在了资产阶级意识的觉醒上,并为此捶胸顿足,痛惜德国当时的政治不成熟。在他眼里,德国的各个阶级鼠目寸光,蝇营狗苟,难以担当历史的大任。 “当今的德国中产阶级是否已成熟为民族的政治领导阶级,那么此时此刻,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能是否定的。这个中产阶级并不是靠自身的努力建立了德意志国家的,而造就了这个国家建立之时位居民族之首的那位凯撒式人物,完全是非中产阶级的要素。民族统一之后就再也没有提出什么伟大的权力政治任务;只是很久以后才有了羞羞答答、半心半意的海外‘权力政治’,但也纯粹是徒有其名。”[1]“德国工人阶级的最上层远比自命不凡的有产阶级愿意承认的更成熟,但在政治上,德国工人阶级却绝对不如一小撮打算垄断对它的领导权的报纸撰稿人竭力让他们相信的那么成熟。。。他们实在是无关大局,因为他们既没有半点喀提林式的行动魄力,更没有丝毫强烈的民族主义激情,他们只是一些小有政治才具的可怜虫,根本缺乏一个有志于政治领导权的阶级所必须具备的强烈权力本能。”由于韦伯的政治学是政治社会学,所以,对于政治成熟这个政治问题最终只能归结于社会经济—阶级的划分,通过阶级来区分现代政治,尤其是敌友政治,并不是韦伯的独创,早在西耶斯关于第三等级的论述中,就有阶级专政的观点,到了马克思、尤其是列宁主义,无产阶级专*政以及共*产党的领导就成为强势的政治理论。尽管韦伯没有走得那么远,但是一旦把阶级意识与政治成熟联系在一起,关于国家的政治学说,就难以逃避历史唯物主义的罗网。对于像德国那样一个相对于英国和法国的早期现代的后发国家来说,如果过早地鼓吹从社会的经济结构中挖掘政治成熟的有效因子,那么情形无疑就是一幕悲剧。韦伯当然不可能从资产阶级那里发现这个政治成熟的力量,但是,他没有意料到,其他人完全可以从其他阶级那里挖掘到这个政治成熟的力量,当然,不是建设性的力量,而是毁灭性的力量,是摧毁整个社会的革命力量。看看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吧,看看李扑克内西、红色罗莎的党章吧,看看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吧。至于中国,看看《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吧。这些共产主义者从被压迫的阶级那里发现了真正的政治成熟的力量。他们是这个阶级的先知,政治上也最成熟,因此,他们没有韦伯的失落和多愁善感,无产阶级专*政赋予了他们克里斯玛的魔力。这个就是后发国家诉求政治成熟的基于阶级分析的必然归宿。韦伯连这个都看不到,有什么资格来谈政治成熟?在这一点上,阿克顿、哈耶克比他强多了。那么问题就出来了:首先,是否除了基于阶级的分析之外,就没有关于政治成熟的其他方法论吗?其次,在什么情况下,阶级分析才是有效的?关于这两个问题,我是这样看待的。第一,从政治学尤其是政治科学的角度看,阶级分析是次要的,不是首位的,也不是至关重要的。实际上,关于政治成熟问题,最为重要的是基于公民的普*世*主义的方法论。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政治成熟,首要的是这个国家的公民的政治成熟,至于这个公民的政治成熟,就离不开早期现代的关于现代国家构建中的人民*主权以及公民*主权这两个互为因果的权利意识的觉醒问题。这一点,英美国家的思想理论尤其是制度实践,做的最为成功,关于这个后来被视为自*由主义政治理论之主流的思想理论,我在相关论述中多次谈及,在此不再赘言。不过,这里需要补充的是,这个所谓的自*由主义,在早期现代并没有被发明,而且也不是那种哈耶克所痛斥的“伪个人主义”和教条主义化的“小政府”,而是古典保守的自*由主义和权威的自*由主义,其中蕴含着积极共和主义的因子和精英主义的传统。正是在上述的公民*权利和国家理性的普世性的核心价值的理念和制度实践中,在英美乃至法国长达三百年的历史发育中,一种现代的政治成熟被培育出来。这个政治成熟是属于所有人的,即一切公民(政治上的权利所有者)都分享(作为权利与义务)这个政治成熟性,而不是单单属于某个阶级。由此,这个公民国家的领导者,无论是世袭国王、还是民选总统(或首相),都是作为人民的委托者进行政治统治,这个领导者及其阶级(或阶层)的政治成熟固然十分重要,但王国在议会,王在法下,所以人民和法律更为重要,他们的政治成熟和领导国家的能力,系于他们与人民和法律的关系,其最大的成熟体现为捍卫法律,保卫人民。为此,可以进行一切的政治行为,道德和宗教并不具有核心的约束力,这是现代政治与古典政治的区别。但是,这个关系也正是考验领导者(阶级)政治成熟的试金石,真正的政治成熟则是能够处理好这个关系,把强权包裹在高级法的外衣之下,而人民呢?也不是奴仆,他们是现代政治的主人,具有反抗权和重塑政治的权利。关于这些所谓的自*由主义的陈词滥调,虽然不新鲜,但在早期现代却是振聋发聩的,闻所未闻的。这里有一个现代的自然权利的力量,有一个现代国家的政治成熟性。我们看到,英美国家就是搞透了这个政治成熟,所以,才蔚为大观。德国的早期现代性很贫乏,韦伯据说是心仪英美,可连这个自然权利的现代政治之成熟性的玄机都看不透,搞什么阶级意识,无异于自寻死路。对于德国来说,最为成熟的政治,是继续他们的法治国,而且是英美意义上的法治国(见哈耶克的教诲),呼唤公*民意识,而不是阶级意识。那么,是否不能讲阶级意识呢?或者说,在公民与国家互动的政治中,是否就没有阶级意识呢?不是的。阶级、阶级意识与阶级斗争从来就是存在的,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例如,古典希腊、罗马时代就有阶级斗争,而且是两种类型的,一种是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一种是公民城邦国家中平民与贵族之间的,两种阶级斗争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但是,当时的统治者却对于第一种阶级斗争置若罔闻,只是看着第二种,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这是当时公民阶级(统治阶级)最大的政治成熟。早期现代的各个正在兴起的民族国家,当然其内部也有阶级斗争,但是,当时主导的思想意识却从来没有表现出这种阶级斗争的内容,而是以所谓个人权利、国家理由、人民*主权、世界公民等普*世性的核心价值以及观念意识为基础,从而构建起一个现代政治文明秩序。这也是那个时代的统治者的最大的政治成熟。难怪后来马克思要把这些说辞一锅端,彻底推翻,说人类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于是激进主义的全面革命开始了。所以,对待阶级、阶级意识以及阶级斗争的问题,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如何看、怎样说的问题,这里有一个政治成熟的考量。例如,英国在19世纪业已走过早期现代的立国立民阶段,所以所谓阶级分化、阶级斗争问题被提了出来,但此时放出来的已经不再是魔鬼,而是社会改革的促进力量,所以,英国历史上的这个阶段就成为一个社会变革的进步时期,而不是法国大革命或俄国革命的景观。因此,阶级问题,是一个在现代政治体制稳固奠基之后、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能够承受的时期才可以提出的问题,显然,韦伯时代的德国还不是这个时期,这个问题一旦提出,被赋予所谓政治成熟的民族国家的担当,那么其无异于开启毁灭之门。其实,马克思、列宁等革命者,他们早就发现了这个掘墓的法宝,无产阶级,工人阶级先锋队,民主集中制,伟大领袖,等等,就是这个逻辑的自然演绎。回到韦伯的问题上来,我认为在魏玛时期,谈阶级意识,谈基于资产阶级意识的政治成熟是不明智的,愚蠢的,那时要谈的话,则是继续早期现代、启蒙主义的话语,谈民国意识、个人权利、普*世价值、人类命运、世界和平,等等,“接着说”(英美法诸国已经说滥了的)。而不是谈阶级担纲、民族抱负,质疑民主制、凯撒制、个人权利等。一旦德国渡过了历史的这个困难时期,到了诸如二战之后,谈阶级意识问题就无妨了,此时的政治逻辑倒了过来,谈阶级意识、民族担当,其实是最大的人类担当,德国作为欧盟的火车头,它的兴衰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欧洲的兴衰,德国资产阶级要摆脱侏儒化,要有大作为。但是,德国人此时却很少谈这些了。与英美比,他们总是不成气候。 回到中国当前的语境。我们很类似韦伯时代的德国。我们谈政治成熟,是何种政治呢?是谁之成熟呢?显然,我认为,应该是早期现代的政治,即普遍性的政治科学的政治,不是政治社会学。应该是公民意识,国家意识,而不是阶级意识,不是阶级成熟,我们的资产阶级根本还不具备成熟的任何条件和根基,如果一旦谈阶级意识和阶级成熟,那么其结果势必要重蹈覆辙,文革主义就会卷土重来,这个悲剧历史上不是上演过吗? 公民意识、个人权利、普*世价值、国家理由、人民主权、国家构建、世界和平、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等,都可以大谈特谈,谈它们是最大的政治成熟。其实,它们也是培育每个个体人格的最有效的孵化剂,当我们的公民每个人都自觉自主地拥有了主体意识,争得和享有自己的政治权利,并能恪尽公民的责任,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在共和国中并行不悖,那么,这从根本性上就是在培育一个政治阶级,这个阶级将是真正富有伦理责任的阶级,一个担当大任、领导中华民族复兴的阶级。这个政治阶级今天还未出现,但如何培育它们,才是我们所期许的真正的政治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