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悉尼的时候我常怀念大学的早餐。
风味食堂有葱油拌面、煎包、牛肉粉和八宝粥等等。若是没有早课,在食堂慢悠悠吃一顿早餐,实属美事。若是赶着去教室,也可以在便利店买个蛋黄肉粽再加个豆奶。豆奶有冰的和热的两种。冬天来一袋热豆奶捧在手里,人立马就暖了几分。
澳洲没有这样的食堂和便利店,以至于我常为早餐吃什么而头疼不已。
我曾试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大清早起来切葱烧油,忙活半天做出一碗和想象中味道相去甚远的葱油拌面;也曾勤勤恳恳煮粥,一个多小时后得到一碗清水泡米饭。
—— 葱油拌面 (图片来源于网络)——
数次的受挫使我感到气馁,索性靠煮鸡蛋蘸老干妈勉强填饱肚子。老干妈味道不赖,但天天如此总归不是办法。后来有一天我终于从Coles(澳大利亚连锁超市)买回第一袋吐司。不知道要烤,也不加果酱,每日早餐时拿出一片干噎,味同嚼蜡。吐司保质期短,几天就发霉变质,扔掉的比吃掉的还要多。很快吐司就被相邻货架上味甜且有黄油香味的牛角面包取代。一包三个,两包能对付一个星期。家附近还有个华人面包店,面包味道不错,不过一个就要两三刀,让那时买东西还要换算成人民币的我感到难以接受,只偶尔买一个解馋。
在之后的几年里,经过我不断地探索以及和室友们的交流学习,早餐已不再成为问题。17年离开悉尼时,我的早餐已经十分丰盛:热牛奶咖啡,鸡蛋牛油果三明治,微波炉加热一小碗玉米粒,有时还配上水果和一把烤杏仁。
—— 早餐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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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吃牛油果的印象深刻。研究生刚毕业时我同一些当地人去蓝山过周末。早晨大家在厨房各自准备早饭。我见其中一个女生熟练地剖开一个牛油果,剜除果核,用刀子挖出柔软的绿色果肉抹在烤好的吐司上,又将煎好的鸡蛋放上去,撒了些胡椒粉后心满意足地端着走了。
—— 切开的牛油果 ——
我早知道澳大利亚人喜欢吃牛油果,突发奇想也要试试,便学着那个女生的模样切牛油果。因为是第一次处理,我的动作难免有些生疏。为了避免尴尬,我便给身边等待用刀的女生说这是我第一次吃牛油果。她立刻欣喜地将这个消息传达给了每一个走进厨房的人。有人热心地告诉我牛油果配鸡蛋超好吃,并帮我煎好了鸡蛋。于是我在众人期待的眼神中将鸡蛋和牛油果夹进吐司中,并小心地咬了一口。
「How's it? 」(怎么样?)其中一人问道。
「Good.」(挺好的)我答。
回忆起来,那天的三明治其实并没有给我太多惊喜。我甚至还因为吐司烤焦了而有些懊恼。不过不知从何时起,我发现自己居然喜欢上了牛油果的味道,鸡蛋牛油果三明治成了我餐桌上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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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悉尼其实有早餐店这件事也是在毕业之后。那时我开始了第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每天从家走到中央火车站的路上我都会看到许多咖啡馆。咖啡馆装潢各异,但无一例外都十分忙碌。有人在店内悠闲地看报纸、喝咖啡、吃着面包,也有人在门口等待叫名字拿外卖。
我天天路过,原本感到习以为常,直到某个普通的早晨一个念头突然闪过我的脑海:原来这些就是悉尼的早餐店!只是这些店不卖包子或牛肉米线,而是卖咖啡、吐司、以及其他一些形状各异名字复杂的面包罢了。
—— 牛油果煎蛋吐司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7年的百老汇大街还没有完全被亚洲餐馆和奶茶店占领,靠近中央火车站外面有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店铺向外推开一米宽的彩色窗户,窗檐下摆着几个彩色凳子,在晨光照下格外好看。留着大胡子的拉丁裔店主站在窗户内及腰高的玻璃柜台里,玻璃柜台中展示着各种面包,店主的身旁则安置着功能完备的咖啡机。
我时常看到有人排队,却一直没有去试试。虽然如今看来点个面包和咖啡是如此稀松平常的事,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却需要十足的勇气。
辞去不喜欢的工作好像给了我无限能量去尝试新鲜的东西。离职前的最后一天我特意起了个大早,加入了彩色咖啡店门口的队伍。轮到我时,我要了牛角面包和馥芮白咖啡。一切都很顺利。店里的牛角面包比超市卖得大了一号,口感也更好。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如早点店新出炉的包子和超市冷冻包子。
—— 一间咖啡馆 ——
我在中央火车站门口的台阶上坐下,配着热腾腾的咖啡一口一口吃完了面包。我站起来拍了拍身上掉落的渣子,立即引得周围的鸽子纷纷上前争抢。
在深秋的阳光里,我看着扑腾的热闹的鸽子、火车站匆匆而过的行人和空了的面包袋,忽然感到对这座城市又熟悉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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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回国一段时间后,随着我对中餐的热情从狂热中冷却,我出乎意料地想起念牛油果来。一如当初在悉尼做葱油拌面一样,我打算「复刻」牛油果三明治。
我在楼下超市买到了吐司,又在商场买到了价格相当体积却只有澳洲超市牛油果一半的牛油果。怎料吐司太软且甜,牛油果又要么太生要么熟的太透,怎么也不是在悉尼时的味道。
在我的威逼利诱下,我妈勉强尝了一口,只瘪瘪嘴说:「嗯,有股牛油的味道。」
屡次失败后我想起了老家人常说的「富顺豆花出了富顺就不好吃了」,并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在富顺要吃豆花,在悉尼要吃牛油果,而在成都要吃包子和肥肠粉!
—— 富顺豆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