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荔浦市家园梦小区业主发现,
小区存在门卫室无人值守、
垃圾遍地等问题,
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减半收取物业费。
近期,
荔浦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认为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物业费按七折收取。
▲家园梦小区住宅楼楼道堆放杂物和垃圾。
据了解,该小区的开发商与上海沁联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指定该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业主收房时,与该公司荔浦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电梯住宅物业服务费为每月1元/平方米。
业主张先生说,他们收房入住以来,小区门卫室一直无人值守,整个小区没有任何安保监控设备,尤其是45栋,只有一名保洁员,周边杂草丛生,垃圾遍地,长期无人清理,电梯瓷砖、墙皮、吊顶脱落,照明灯具无人维护、修理。
▲家园梦小区住宅楼楼道内的墙皮脱落。
业主谢先生表示,小区道路损坏,坑洼不平却无人维护,于是45栋的业主凑钱将该楼栋车辆入口处的道路平整,共花费1.1万元。
据悉,45栋共105户,因不满小区物管的服务,其中50户业主于去年5月将上海沁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荔浦分公司起诉至荔浦市人民法院,要求按五折收取物业费,并退还道路维修费1.1万元。
▲家园梦小区公共区域的台阶前长着湿滑的青苔。
法院认为物管未尽义务
按七折收取物业费
2023年7月,荔浦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垃圾清运、杂草清除不及时等系一般瑕疵,不足以构成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正当理由,驳回业主的诉讼请求。
业主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该院作出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遗漏诉讼主体,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3年12月5日,荔浦市人民法院重新立案,并追加桂林沁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
对于该判决,业主认为七折太高,应打五折,已提出上诉。而小区物管公司已起诉其他楼栋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目前法院尚在审理。
小区业主大会表决
解聘物业公司实行自治管理
5月23日,该小区召开第一届业主大会,就终止上海沁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荔浦分公司的物业服务、业主自治管理方案、小区电力设施移交供电所3个事项进行了书面表决投票。小区在册业主(拥有表决权)共346户,全部同意以上3个事项的业主表决票数259户,赞成票达74.8%。
6月21日,荔浦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调阅了业主大会表决票等相关材料,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主编:王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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