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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底的最后一天,如约收到了《永远的老省长》一书。主编之一在其署名文章中写到:“……纪念文集中,有刘亭所撰长文,他说‘追怀老省长既要彰显其人格力量,作为一位政治家,还要突出其思想理论和创新实践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以我与老省长的交集,并没有更多可写的故事。但正是出于上述理念,我写了《老省长与浙江民营经济——浙江做对了什么?》一文。
在我看来,“纪念老省长最好的礼物,莫过于将他未尽的事业进行到底。老省长是精心培育浙江民营经济成长的园丁,是照亮民营经济前行的烛光。有的民营企业家带着深厚的感情说起,老省长就是‘浙江民营经济发展之父’。对此,我在心里是认同的。浙江作为全国民营经济的先发地和标杆地,老省长关于浙江民营经济的实践真知和理论洞见,也具有全国性的意义”。
原文较长,拟分数篇编发。这也是我在老省长逝世周年、纪念文集新书发布之际,送上一份对他深深的景仰与怀念……
2023年9月20日成稿,后有删减
上接之一 具体而言,浙江的民营企业,首先一小部分是源于80年代萌发的个体私营企业。在农村工业化的背景下,起初大量表现为农村的家庭工业和联户工业。老省长大会小会,包括召开专题的全省家庭工业座谈会,都不厌其烦地正面肯定它们对于农村繁荣的重要战略意义。乡镇企业是党中央和小平同志支持的,老省长则旗帜鲜明地将农民办的家庭工业和联户工业,也一并包括其中,强调应给予一视同仁。他坦承,“不是我们领导或少数人对它特别偏爱,为它吹”,其意义“是由它自身的特点和我国国情决定的(注4)。”
一是小型分散,有利于开发农村的劳力、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二是经营灵活,产销对路,适应市场能力很强;三是不吃 “大锅饭”,经济效益高。三个特点在老省长看来也就是三大“突出优势”。这种不靠国家投资而靠自身积累,不靠单一农业而靠综合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经济形态,“在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道路上,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此,他振臂一呼:“‘宝’就要押在发展乡镇企业上”,“我们的‘宝’,要押在家庭工业和联户工业身上。”
但是,对这种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冒出来的新生事物,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化大革命”才刚刚结束不到十年的时代背景下,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党外、干部还是群众,都还存在着种种思想和政治上的疑虑。集中到一点,就是这个东西到底是姓“社”还是姓“资”?
对此,老省长在全省的会议上给予了正面回答:联户企业是类似集体经济那样的合作经济,同时还消除了过去农业合作化过程中简单否定农户财产所有权的缺陷,“是社会主义的”。至于“家庭工业,是个体经济”,但我们国家现在是共产党执政,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它没有离开“社会主义大经济”。从整体上看,“它是社会主义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家庭工业也要上规模、上水平,遵纪守法,走向合作。老省长呼吁:“打破姓‘资’姓‘社’的疑惑”,“真正做到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
彼时发展个私经济是老省长到地方和基层调查研究的一个重点,譬如1986年7月间,老省长到个私经济发展的前沿温州市调研。他热情鼓励温州的体制创新和改革探索,要求“进一步深入改革,大胆试验,看能不能走出一条在中国或者说在相当多的地方适用的路来”。“在所有制上要再搞活一点。不要太热衷于搞全民所有制(注5)。”
当时作为副省长的沈祖伦同志,对于个私经济所说的这些话,真正体现了中央决策和浙江实际的紧密结合,完全符合当时“放权、松绑、搞活”的政策取向。特别是在姓“资”姓“社”这种涉及思想、政治的敏感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表现了共产党人在大是大非面前的应有担当,令人钦佩。近八年后,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掷地有声地驳斥了在计划与市场问题上姓“资”姓“社”的无谓纷争,掀起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又一个高潮,从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
在此基础上,1993年老省长特意促成召开了全省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研讨会。他在会上的重磅讲话明确指出:“浙江应该更放手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现在的问题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认识(注6)。”他如数家珍般地拿出绍兴的诸暨、丽水的缙云、湖州的长兴,包括义乌、东阳、永康等地区域经济异军突起、后来居上的例证来说明问题。
基于实地调研中为数众多的鲜活案例,老省长作出了一个重大的战略研判:“个体、私营经济与集体经济可以相互并存、各得其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他从地方生动的发展实践,表达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自觉认知。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并一直沿用至今。究其实,至改开40周年民营企业产出已占到国民经济诸方面“五六七八九”的份额以后,“公有制为主体”的局面也不复存在了。将原有“主体”的表述调改为“主导”,或许会来得更确切一些。
老省长还提及“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带来的贫富悬殊问题怎么看?”他坦承由此产生差距的必然性,但也明确指出:“这与旧社会的贫富两极分化不同,是一部分人先富和一部分人后富的问题。”他以庆元县的一个村子为例,11户能人开了私营工厂,吸纳了100多号劳动力,每户每年增收2000-3000元;当地农民产出的一立方米木材,也因此多卖了200-300元。他于是诘问:“到底有这11家厂好还是没有好?是让11户先富起来好还是不让他们先富起来好?我想,这是不难作出正确回答的。”
他还以个体商贩为例,说是没有他们,就很难使一些地方经济活跃起来,也不能带动千家万户按照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可以说,没有他们先富,也就没有广大农民的富,这个代价非付不可。”他提出,“要深刻理解”小平同志的先富后富论,“这个思想,从传统观念看确实格格不入,但我们必须想通。”在老省长看来,社会主义应该通过完善税制搞好再分配调节。结合1999年7月,老省长调研衢州地区四县七乡家庭来料加工情况,充分肯定当地政府培养经纪人队伍的做法,认为“抓住了发展农村经济的带头人,也就能够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农村多数人共同富裕。”不得不承认,老省长对于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和先富后富的现实路径之间的关系,有着远超常人的洞察力和难得的人间清醒(注7)。(下接之三)
附注:
4、见1985年1月15日,老省长在全省家庭工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5、见1986年7月12日,《温州日报》对老省长关于该市深入改革问题讲话的报道。
6、见1993年10月28日,老省长在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研讨会上的讲话。
7、见1999年7月,老省长在衢州四县七乡镇进行家庭来料加工专题调研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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