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7日成稿
日前饶有兴味地读到了猫智深的一篇网文,对获奖研究的核心观点和背后的故事,做了一番很不错的解读。认为获奖者在深入研究英国人到北美弗吉尼亚开辟殖民地的历程中,得出了一个最重要的结论:“制度是第一生产力,而非科技。”
虽然弗吉尼亚的印第安人属于土著居民,半个身子还生活在狩猎社会。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已经能够制造漂洋过海的大船、拿着毛瑟枪来击毙对手的英国人,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但以约翰·史密斯船长为首的英国殖民者,在登陆以后却被打得落花流水,连他本人“都被来去如风的印第安汉子俘虏”。
而在南美,早于英国一百年的西班牙殖民者皮萨罗,1492年却轻松俘虏了印加帝国的皇帝。印加帝国向西班牙人进贡了礼物,皇帝得以获释;而英国人则不得已向印第安人献上了贡品,以换取了约翰·史密斯的释放。以后于心不甘的史密斯船长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直至身负重伤不得不回到英国。而先后来到新大陆的500多英国人,只剩60个人活了下来。
黄金梦没做成,带回本土那成堆金灿灿的石头块,却被无情地验证为不过是稀松平常的黄铁矿。万般无奈之下,殖民者只能忽悠更多的“险中求财”者成群结队而来,并把赚钱的目光,转向了自己人中的大多数“被剥削者”。
为此,英国殖民者组建的弗吉尼亚公司实行了某种程度的“管制经济”:所有土地归公司所有;人们都住进整齐划一的营房,食物和生活必需品均由公司配给;工作服从计划安排,并派出代理人进行监督。纪律和处罚极为严苛,违反者动辄被施以极刑。
集权和高压的结果,是自己人的“叛逃”,印第安人倒是坐收渔利、如虎添翼。惨痛的教训让公司的投资者明白:再这么搞下去,先前“砸锅卖铁”的血本将“一切归零”。于是不得不改弦更张、另辟蹊径:那就是“分田到户、拆开单干”,即实施所谓的“人人都有的权力制度”。第二年议会成立,赋予了所有成年男性参与制订治理殖民地法律与制度的权力。而这,正是美国所谓的民主制度的起源。
基于这一研究,获奖者进一步将制度分为两种:一种是类似弗吉尼亚的“人人有其权”制度,或叫作包容性(inclusive institutions,如民主、法治和财产权保护)制度。另一种则被叫作剥夺性(extractive institutions,如专制、腐败和资源掠夺)制度,通过剥削大多数劳动者为极少数统治者谋利。他们认为,良好的制度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繁荣,而不良的制度则会导致经济停滞和贫困。
针对人们以前苏联和朴正熙时代的韩国所取得骄人经济增长对获奖结论的质疑,获奖者所作出的解释是:计划经济在短期内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始终有两个根本性的问题无法解决:一是经济主体的激励,“大锅饭”造成普遍的“搭便车”现象;二是既得利益者的贪婪,只想吃得更多而不愿意吐出丝毫。因此包容性制度下的经济增长是长久且可持续的,反之则是短暂且不可持续的。
在他们看来,科技和制度相比,制度远比科技更为重要。科技创造的财富,会因为制度的不合理而得不到合理的分配。譬如欧洲中世纪农业技术进步所产生的财富,被贵族们攫取后用于建造宏伟的大教堂,而农民却一直处于饥饿的边缘。
对于上述这种“制度决定论”,国内有学者撰文予以驳斥,认为“国富国穷不存在唯一的成功方案。”这并没有“叨住”获奖者的结论本身:科技和制度相比,哪个对于一国的发展更为重要,谁才是“第一生产力”?
关于这个话题,我曾在研究创新理论时早有涉及。譬如几日前参加一个有关人工智能的学术沙龙,我还重提了“三个发展”的观点,即“我们追求科学发展,但科学发展天上掉不下来,地里也长不出来,只能从我们习以为常、轻车熟路的传统发展模式转型而来。但转型发展要能够转得起来、转得到位,说到底还得靠创新发展。”
接着我延伸到“三个创新”的观点:即“创新涉及方方面面,但高度抽象,和上述‘三个发展’类似,无非‘三大创新’:即与生产力的进步相联系的,是为科技创新,和生产关系的变革相联系的,是为制度创新。人是最活跃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就是人和人在生产中过程中结成的社会关系,而人又是有思想、有意识,有价值观的偏好、取向和追求的,因此,科技创新离不开制度创新,而科技和制度的创新,都离不开人文创新,也都取决于人文创新。”
试问没有文艺复兴,何来工业革命?试问没有以真理标准大讨论引发的思想解放,又何来以“大包干”为代表的农村改革的制度创新,以及后来在中国大地上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大潮?“因此‘三个创新论’的底层逻辑是:人文创新带动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激活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再带来社会生产力的大解放、大飞跃。”或许,也可以这样来比附理解:和科技第一生产力相比,制度更是第一生产力;但和制度第一生产力相比,思想的解放、人文的进步,或许才是更为根本、更为渊薮的“第一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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