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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底的最后一天,如约收到了《永远的老省长》一书。主编之一在其署名文章中写到:“……纪念文集中,有刘亭所撰长文,他说‘追怀老省长既要彰显其人格力量,作为一位政治家,还要突出其思想理论和创新实践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以我与老省长的交集,并没有更多可写的故事。但正是出于上述理念,我写了《老省长与浙江民营经济——浙江做对了什么?》一文。
在我看来,“纪念老省长最好的礼物,莫过于将他未尽的事业进行到底。老省长是精心培育浙江民营经济成长的园丁,是照亮民营经济前行的烛光。有的民营企业家带着深厚的感情说起,老省长就是‘浙江民营经济发展之父’。对此,我在心里是认同的。浙江作为全国民营经济的先发地和标杆地,老省长关于浙江民营经济的实践真知和理论洞见,也具有全国性的意义”。
原文较长,拟分数篇编发。这也是我在老省长逝世周年、纪念文集新书发布之际,送上一份对他深深的景仰与怀念……
2023年9月20日成稿,后有删减
上接之二 浙江的民营经济,其次一大部分是源于90年代对乡镇企业,包括城镇所谓“二轻大集体”,以及县以下地方国营企业的大规模改制。伴随着农村工业化的蓬勃兴起,浙江的乡镇企业有了一个大发展。1998年,浙江乡镇企业的总产值、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缴税金、技改投入等各项指标,已全面赶超江苏,居全国第一位。
对于浙江乡镇企业后来居上“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老省长没有认可主管部门的泛泛而论,而是直指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一方面是在乡镇企业的发展中,及时地推行温州台州及其他地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经验,和在个体私营经济基础上联合起来的多种形式股份经济的经验,并且强调经济发达地区也要重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另一方面是与此同时,对乡镇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抓得早,讲求实效(注8)。”
乡镇企业的改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于所谓的“小型、微利、亏损”的乡镇集体企业,大胆实行拍卖、租赁、兼并、联营。1993年6月间,老省长在余杭县走访塘栖、星桥等六家企业后,对当地的做法很是认可,并概括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优化了乡镇企业的存量结构,二是把这批“小微亏”企业的机制搞活了,三是从金融方面减少了呆坏账。针对有些干部和社会上存在的怕削弱公有经济的疑虑,他明明白白地指出,我们要从传统的着重抓实物形态的资产管理,转变到着重抓价值形态的资产管理上来。只有效益好的企业多了,才能更好地实现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这样做“不是削弱集体经济,而是强化集体经济;不是‘败家’,而是发家。”他鼓励当地干部“要消除疑虑,理直气壮地、大胆地把这项工作抓好。”(注9)。
另一方面,则是对面广量大的乡镇集体企业因地制宜实行多种方式的“改制”。具体途径可以有多种:一是搞中外合资企业,能搞尽量搞。二是把股份制引入乡镇集体企业,发展股份合作经济。三是其余的进一步完善承包责任制,更多采用资产增值、上缴利润承包的形式,以及 “更能使企业富有活力的其它形式(注10)”。
这次在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老省长特别强调提出了“要充分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劳动的价值,要充分认识企业家的重要作用”。这也就为后来进一步实行以经营者和主要骨干持有较大股份的混合所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和组织基础,大量的企业家也应运而生,开始向阳花开。
1994年4月间,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因为这次会议地点安排在台州临海,被叫作“临海会议”。会议的总结,由当时的省体改办主任卢文舸(后历任副省长、省人大副主任)来作,柴松岳省长因临时急事未能到会讲话。老省长虽然其时已经从一线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但受柴省长的委托,仍然作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发言。会议对推进全省产权制度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和作用,但也遭到少数领导人的反对。
当时全国推出了金融、财政、税收、外汇等宏观经济体制的改革。但老省长认为,还需要同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把微观经济基础构造好”。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分割的两个侧面。”特别是对于地方和企业来说,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根本性的建设”,“要作为‘牛鼻子’来抓(注11)。”
具体怎么抓?总的要求是“务求彻底,产权关系一定要明确,企业的机制一定要真正活起来,不搞形式主义。”具体工作是在过往两个方面继续努力之外,进一步结合实践中的探索,着重在实操方面作了细化和深化。如产权必须重组,目标是一部分转为个体、私营企业,大部分转为由经营者和主要骨干持有较大股份的混合所有企业。有关试点的初始阶段,大家还比较保守,只限于增量吸股、控制个人股比例,追求职工人人或大部入股等,结果效果平平。这次老省长强调要把企业经营者和主要骨干的利益,以至他们的身家财产同企业命运紧紧捆在一起,两者利害直接相关,所谓“厂兴我兴、厂亡我亡”。
但很现实的一个问题是,这些人没有钱入股怎么办?老省长首肯了浙江各地创造的不少做法。首先是鼓励本人千方百计自筹资金,包括向亲朋好友借钱入股。同时政府也为他们购买股份创造一定的条件。如企业积累可以部分量化到人,可以对确有贡献者给予适当奖励。还有譬如实行“一次购买,分期付款”“还本租赁”“动产拍卖、不动产租赁”等办法。很显然,这些做法给参与改制的经营者肯定会带来很大的好处,“他们将会很快先富起来”。对此,老省长很明智地指出:“但这是不得不付出的代价,目的是以此换得企业机制的搞活,为集体资产创造更大的效益,也给职工带来好处(初次分配)。”
经营者的新增收入,被证明大部分接着用于新建或技改的再投资,这将有利于全社会扩大再生产或技术进步。至于分配差距悬殊,还是那句老话,是国家优化税制和健全社会保障搞好“再分配”的问题。现在看来,抢抓机遇、排除干扰,死死咬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根本性命题,夯实微观企业内生及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浙江赶超发展的一大幸事。如果因噎废食、四平八稳,一旦错过了短缺经济或整体经济起飞的大好时机,拖到过剩经济或整体经济下行的时候再来办这件事,那结局恐怕就是云泥霄壤之别了。
一方面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咬定青山不放松”,另一方面,老省长又清醒地意识到,产权制度改革也是一把“双刃剑”,必须在放活的同时,“建立和健全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机制。”乡镇应专门设立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机构,村也要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包括各方面的配套工作也必须跟上,如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审计、产权交易等各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中介服务。
针对社会舆论始终议论纷纷的公有资产流失问题,老省长也没有回避。他以为正确态度是两点论:第一,切实防止改革中由于工作疏漏造成公有资产的流失。为此要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公开招标,接受群众监督;涉及资产量化个人、奖励经营者、转让优惠等,都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同时严肃处理徇私舞弊者。
第二,必须看到公有资产流失的最大原因,在于企业的“大锅饭”机制。当时全国的国企不是明亏,就是潜亏;浙江情况稍好,预算内国企亏损面也有近半。封建社会买田起屋就是发家,卖田卖房就是败家。可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是哪里投资效益好,钱就往哪里投。“我们对公有资产应该重在价值管理,要着眼于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把公有资产搞活”。改制“这样的事,应该说是完全符合‘三个有利于’原则的。”(下接之四)
附注:
8、见1999年6月3日,老省长在听取省乡镇企业局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9、见1993年6月24-25日,老省长在余杭县进行“小微亏”乡镇集体企业专题调研时的讲话。
10、见1992年12月23日,老省长在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1、见1994年4月13日,老省长在全省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座谈会(“临海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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