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醇基燃料、甲醇的颜色、气味和口感接近白酒,容易被误当成散装“白酒”。多数情况下,醇基燃料、甲醇与食用酒精均是透明无色液体,从视觉上不易区分。甲醇无色且与水互溶,气味与乙醇相近。如果管理不善,醇基燃料、甲醇极容易与日常饮用的散装白酒混放错用、错拿,造成误饮中毒事件发生。为严防醇基燃料、甲醇误饮中毒,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使用甲醇、丙醇等醇基液体作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包装物要贴好“有毒燃料”“严禁饮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不要误食。此外,可在醇基燃料中添加可产生醒目颜色的有色化合物,以便在外观上与白酒和药酒的颜色产生明显反差,以防止误食。不得在食品加工、就餐场所放置醇基燃料,严格执行专人专位管理,严禁与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混合存放。
二、建议广大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白酒并索要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的散装白酒,切勿私自勾兑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杜绝来历不明的白酒流向餐桌。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发现经销管理不严密的散装白酒和泡制酒,要保持高度警惕,尽量不购买食用。
三、引导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需从正规渠道购买饮用白酒并索要票据,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来源不明、无合法合格证明的散酒,严防酒精中毒和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等事件发生。积极宣传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相关常识,告知白酒安全防控风险和预防醇基燃料中毒应对措施。
四、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不多喝、不混喝。误食醇基燃料会导致甲醇中毒,甲醇中毒初期症状包括头晕、头痛、呕吐、腹痛、全身无力等,同时,视神经受损是最典型危害。消费者聚餐饮酒时,尤其是喝散装白酒且酒水来源不明的,若发现有醉酒症状的同时伴有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的,应高度警觉,尽快送医。
希望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风险,以免造成人身伤害。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喜欢本文点个“在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