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张三在某超市购物。店员李四发现王二麻子偷奶粉,大喊一声抓小偷!王二麻子惊慌失措,赶紧跑,仓皇失措、怕被李四抓住,推倒了一个货架阻挡李四,不巧,把张三的4岁小孩压倒了,导致终身瘫痪,请问超市要不要承担责任?B-某日下午,张三出来逛街。对面黄金饰品商店,突然窜出两个人抱着黄灿灿的首饰,后面跟着穿着商家制服的员工,大喊抓抢劫犯呢!两个人骑上摩托车,为了躲避后面员工追捕把张三撞到在地,导致一条腿残疾了,请问被抢的黄金店铺要不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在国内,这还不好说。哪怕承担责任,赔偿金额也不会太多,吓不死人。国内也有超市或购物中心抓小偷,导致顾客受伤,赔偿顾客的官司,只不过赔偿金额都是几千到几万不等。但是,我们看一个美国沃尔玛的新闻:西维吉尼亚州一个陪审团3月4日(周一)裁定,2015年在沃尔玛员工抓小偷的事件中受伤的一名女顾客将获得近1,700万美元的巨额赔偿金。陪审团认为沃尔玛公司应该负30%的责任,小偷应该负70%的责任。赔偿金包括650万美元用来支付已有和未来的医疗费用,以及1,000万美元的一般性损失。
如果你是沃尔玛高级管理人员,下次面对这种情况,你会要求员工如何做?先一起看看以前做过的一个case,皮卡车逆行穿过对方绿化带,撞上正在行驶的货车,最后,货车所属公司反而赔偿接近8900万美元。这在国内,逆行妥妥的全责,货车没有找皮卡车索赔就属于菩萨心肠了,结果被反咬一口!任何人都可以任何理由起诉另外一人或公司,最后的结果无非就是三种情况:法官驳回诉讼、败诉,胜诉。
Shoplifter Wins $510K for Ankle Injury During NYPD Arrest
窃贼因被纽约警局抓捕时脚踝受伤,获赔51万美元
https://www.findlaw.com/legalblogs/legally-weird/shoplifter-wins-510k-for-ankle-injury-during-nypd-arrest/
一位14岁少年,不到8美元的产品,被两名成年店员“粗暴”对待,导致鼻子和脸部受伤,获赔3万美金。LUBBOCK, Texas -- A shoplifter is filing a $10 million lawsuit against Target after a store employee in Lubbock took him down during the theft.
https://abc7chicago.com/target-sued-shoplifting-assault/2641820/
德克萨斯这家塔吉特,被窃贼索赔1000万美元,因为在行窃过程中被店员扑倒。
先不说,窃贼官司赢不赢,就说这索赔1000万的律师费,塔吉特要支付多少?窃贼原告律师铁定是提取30%的赔偿,哪怕3万和解都赚大了。
这个窃贼承认行窃,只坐了一天牢。
如果去 搜索美国店员追逐窃贼被开除的案例,基本上各大零售都有新闻,不管是沃尔玛、家得宝,还是LULU。
这就是美国民事诉讼制度导致的结果。在民事诉讼制度下,除了所谓的优势证据,也就是罔顾证据事实和法律事实,就看陪审团更相信谁,最典型的就是美国女作家状告川普性侵案件,没有任何证人、证物、DNA、指纹等等,就凭借原告律师成功把川普塑造为一个在做了猥亵或性侵女性以后,管用撒谎的伎俩即可:比如我都不认识这个女人、这个女人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等等。类似早些年国内行人或自行车跟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肯定是有责任的。难道说,司机100%的谨慎驾驶了?如果是,你怎么没有看到对方?怎么没有刹车?或怎么会刹不住?受伤的顾客或路人,去追究店员的责任没有意义,因为他们赔偿能力有限,但是,沃尔玛、家得宝、LULU、target等等连锁巨头可有钱了,1000万都是毛毛雨雨了。只要他们10%的责任,那么1000万的索赔都是100万呢,括弧,美刀!如果这个连锁巨头,曾经有过多个类似诉讼,那就太好了呀!说明这家公司从来没有采取措施来保护顾客乃至无辜路人的安全。设想一下, 某一天,诸位尊敬的陪审团或你们的家人,到他们一个店去购物,甚至city walk或回家路上,遭遇这等不幸,对方是累犯,拒不整改,却想逃避责任,你觉得合法?合理嘛?能容忍这种事继续发生吗?窃贼可能仅仅偷了两件衣服,价值200美刀甚至更低,为了200美刀,你却住了一周的医院,承受着身体上和心理上的痛苦,甚至都不敢出去购物了,乃至不敢出行了。……因此,越来越多的百货或零售巨头都禁止员工与行窃的小偷有任何的口头交流,放任他们抢劫或行窃就好了。当他们走远了,再去报警;追出去,哪怕是记录他们的车牌,都是禁止的。再说,如果员工制止抢劫,被捅伤了,或残废了,公司赔偿员工也是几百万,也得不偿失。你想想在国内民营公司,比如发生火灾,员工因为积极救火,全身烧伤,治疗需要很多钱,下半生需要更多钱,你猜多少民营企业会高薪养着这个员工?那怕公司道德高尚,养着受伤员工和他一家老小,公司火灾应急管理流程会修改吗?会鼓励员工为了挽救公司资产,不惜牺牲自己生命?还是鼓励员工,一看情况不妙,逃命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