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一个特别分红,简直是大慈大悲的活菩萨。
(上图为:没头脑和不高兴)
港股相对就比较容易,没有这么多束缚,虽然也需要公告。
因此,我有一个大胆的提议:证监会可以允许A股内资股1:1转换为港股,同时申请去港股,类似中概股到港交所双重上市。
到了港交所,港交所在股东减持方面,没有A股的交易所和证监会,这些皇太后、太皇太后,这种恶婆婆,恶婆婆的婆婆们,相对比较自由,只需要依据规定公告就可以了。
当然,除了大股东,其他股东,你我这样的小散,也可以把A股转为H股。
其实非常类似当初万科B转为H股,比如总股本20亿股,打算4亿或5亿转换为H股,所有在册股东,都可以申请,大股东兜底,类似包销,如果没有其他股东申请,大股东累计持股超过5亿,可以自己包圆了。
有人会问,哪个大股东傻逼,会折价转为H股?港股折价还多?这不是二次打击?
但是,大家不要忘记了,港股减持以后,大股东手里获得是什么币?
这钱可是在境外,不一定非要回境内。
资金在HK,港币就等同于美元了,因为这属于旧时代的金本位,拿着各国货币就可以按照约定去兑换黄金;港币就是可以直接兑换为美元。
国内多少老板,挤破脑筋,合法的、不合法的想把钱给搞到境外去。
而且,合规、合法出去的钱,还少了一个洗钱罪的嫌疑,这不比通过底下钱庄或各种虚假合同把钱搞出去好无数倍?
再说了,通过各种中介把钱弄出去,本身也是需要成本。
就跟取消户籍制度一样,这事未必是发达城市不乐意;而是贫穷地区不乐意。人都跑发达地区了,国内各种财政转移支付、公务员配置等都跟“户籍”人口有正比例关系;
户籍取消了,所有这些就跟常住人口挂钩了。
只能自我表扬,自己给自己一个奖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