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一些老前辈 (3)&(4)| CNARB中国仲裁

文摘   其他   2023-12-27 16:05   广东  

Final Call!第五届“一裁杯”中国仲裁征文评选活动(2023年12月31日截止)



    昨日发一裁仲裁公众号的老文章。今日同事问还有没有。那就继续翻起从前的记录,继续记述一些老前辈们的片断。还是十年前那个时间段发的,时日过的太快,借旧还新,在十年末重发。

——LYF




一些老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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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最近看到YH转的关于陈老师新著的消息,那就先从陈老师说起。上次去厦门的时候,是去开庭,来去太过匆匆,就没法安排去看一些老人家。但在更前一次,是拐去看了的。那时陈老师八十多岁了,身体已经不如从前,但精神尚好,依旧健谈。我个人觉得,作为学术和实务前辈,陈老师应该好好休息,不去理会那些江湖上的是是非非。干了一辈子的革命工作,也该歇歇了。陈老师很高兴见到我们。他搬家之后,我就没去过,还好电话没变。一位在海事法院当法官的师弟带着我过去。那天下着雨,闷热潮湿,屋内灯有点昏暗。陈老师硬推着我们在沙发上坐,自己坐到对面的靠背椅上。陈老师聊的内容,有往事,有现状。除了念旧的内容外,其他,我感觉还是火气很重,直指学界人和事。

学界争论,不论对错。所以关于不同学术观点,甚至不同学术团体的观点,我微笑听了,微笑放过。但是,令我意外的是,陈老师居然还很知道目前国内仲裁实务界的一些纷争。这真是让我想不到。不知怎么,我以为他已经淡出了仲裁界。或者,在我的意识和期望里,他早就该不问此事了。我知道前两年他病了一场。

不过我也意识到我这种意识是不正确的。因为恍惚间,我记起前一两年,他还曾在两起外国投资者针对津巴布韦政府提起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中,被指定为仲裁员。他既然还能做实务,他当然会耳闻实务界的这些悲喜剧,以他性格,既然知悉,自然有立场。而陈老师的立场历来很明确,我你分明,不问情面,任何场合都直抒胸臆。我甚至觉得,以他这种犟劲,是否会或曾在某些时候承认自己的某些错误。坦白讲,有时候我的观点与他不一致。我在内心认为他是错的,而我是对的。所以他这人,一定会有人不喜欢,也一定会得罪不少人。但无论喜欢与否,人终将慢慢变老,对错在这种程度上,于是便无关紧要。

和陈老师合影。陈老师叫家人拿了一把梳子,梳了梳花白的头发。然后问我们:整齐了没有?正似他平时严谨的风格。约定下次再来看他,也约定天气好点,到深圳和大家聊聊天。告别时,雨还没停。

前面说到ICSID仲裁。从前没有涉及到中国的。后来,2012年吧,中国平安向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提交了仲裁请求书,指控比利时政府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对富通集团资产处置不当,因此向比利时政府提出索赔。这是中国企业根据双边投资条约起诉发达国家的第一案。

陈老师在前面提到的两起外国投资者针对津巴布韦政府提起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中担任仲裁员一段时间后,我便听消息说他主动辞去。于是打电话求证。确实如此,因为身体的原因。投资仲裁不同于传统的国际商事仲裁。我虽稍有涉猎,但迄今未从事具体实务。也许有一天,我会被指定为投资仲裁案件的仲裁员,我希望那一天,我仍对仲裁有足够的兴趣。向老前辈致敬和我曾经跟友人笑谈过了五十就不再干法律的希望,有时候真是矛盾。更矛盾的是,在这个价值观扭曲的社会里,我们一边谈着理想,一边抱着现实。

陈老师从前经常是仲裁复杂案件首席仲裁员。在历史墙上,有一张照片是首席仲裁员陈老师、仲裁员梁定邦和郭晓文当边裁审理案件时的情形。二三十年前的,与现在相比,差距在于岁月,不变的仍是隐约可见的风骨。我们很有一些有风骨的老前辈。我在想,人生在世,最好自己有风骨,其次朋友有风骨,再次对手有风骨。至于小人,滚蛋。

我和陈老师照的照片不多,虽然相识已经近二十年。事实上,因为从前有大把青春可以浪费,就没想过要好好照相。如今想起每张都是今后最年轻的,就多少有点照相的动力。前次收拾电脑里的旧文件时发现有几张陈老师和韩老的合影。我至今不知道这几张照片是陈老师托我给韩老的,还是韩老的儿子韩健教授托我给陈老师的,或者是其他第三人托我给双方的,又或者是他人发给我存照的。照片看得出是陈老师拜访韩老的,两老均精神矍铄,谈笑风生。我的记忆出了断层,这个事情我完全忘记。上次写微博后我还曾经想仔细想下,结果记忆这事,不是仔细就能记得起来的,遂不了了之。


4

好像是前个月香港一位朋友WXG贴了一张JC柯教授照片时,其实我就想发这一部分的内容了。但是,想法跑得太快,行动力望尘莫及,只好悄悄藏拙。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从前我经常拿这句话自我缓解讷于言的无奈。但某一天我发现,所欲行者即所言,言行需要无条件达到高度一致的时候,我就很郁闷了:因为找不到借口。倘若总以思想丰富作为借口,时间长了,连自己也不好意思,更不说有超自然的力量会发笑。思想总得有宣泄的渠道,不是吗?!有很多想法,不做,但说;后来发现,很多想法,不是为了做,而仅仅是为了说。从言语里,享受某一种对俗世的意淫,和对自己的不断背叛和肯定。然而,仅此而已。

上一次收拾抽屈的时候翻出一张旧照片。我经常可以从各个角落里翻出一些似乎有点价值的东西,也许仅仅是回忆的价值。足见我对于回忆的淡定和回忆本身的偶然性。那一次是换办公室,大折腾了一把,翻箱倒柜,淘宝汰久。上一回我们提到陈老师和韩老两人当年的合照,估摸着也是这一次发现的。这一次折腾,相逢了多年前一度以为将来会有价值并且保存以备将来好好找个时间研究然后终于再也没有时间触及只有在各次的收拾中重新审定其命运的某些东西,也偶遇了一些蟑螂和书虫的尸体,蹦出了一些经年的明信片,挤出了一大堆硬币却不见我一直不见我一直苦苦寻觅的500欧元。这些琐事以后再说,单说这张照片。

照片里有我,有柯教授,还有另位两位同行。我记得这回事。印象里似乎还有一张,却一时又不知夹在那本书里了。又在这里说柯教授而没有把他放到以后,除了之前微博上确实也大概在个阶段提及他之外,还因为前面提到了他到香港的照片。这张老照片大约是十五年前一次开庭间隙照的。这是我记得非常清楚的一个案件,当然,仅仅是记得有这个案件这件事,案情却是基本忘光。与中国仲裁通常的开庭时间相比,那次开庭很长,第一次开庭就差不多用了一星期。当然,相对国际上其他仲裁机构开庭而言,这实在是不算长的。有文化的差异,也有制度的问题。

中国仲裁开庭的时间似乎历来就受国际仲裁界的同行质疑,往往一天或是一上午就开完,能审清楚吗?能保证当事人的陈述权利吗?我们习惯了快刀斩乱麻和书面为准的审理方式,采纳另外一种审理方式时可能会有那么一点别扭。这是目前以及今后在其他境外机构担任仲裁员时同学们必须首先考虑的因素之一。年初在香港和同行闲聊,说正在作个案子,已经开庭半年了。这真是一项体力活!虽然能带来丰厚的回报:)。要完成这样一项体力活,光有赚钱的欲望是不够的,还得有一些理想的动力。我时常佩服那般飞来飞去的同行们——停下你们飞翔的翅膀吧,让——我——上。

柯教授参与的这个案件首席不是柯教授,是一位国内著名的仲裁员Z老师。这也是很复杂的案件,和前面说到的江老师的那个案件一样。感慨一下,坦白讲,虽然人生是简单最好,但就记忆而言,能记住些许的,往往是复杂的东西,因为它们折磨你最深。就如同相恋中的人,一旦分手,有多少甜蜜可以模拟,有多少简单可以重构?多数载入案卷的,都是彼此之间曲里拐弯的伤害,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

该案涉及到美国在中国做的一个项目,应该是和Turn key相关的。仲裁语言是英文,包括庭审和材料。外方的律师是美国哪个所的,中方是中国某个所的。材料如山。这是我从事仲裁工作不久的事,也是我碰到的第一个英文仲裁的案件。那时候出山猛虎积极主动一往无前毫不畏难——好像不是这样。真实情况是,我有一次做梦都梦到在办这个案件。

柯教授是个中国通,履历中颇有和中国相关的内容,也写有一些关于中国法律的书籍。我一本都没看过。当然,我没看过的书海了去。关于其人,坊间有些谈资。前两年某个赴NYU深造的人士事件中似乎还看到他的名字。在这之前,好像曾有人跟我说过,办理案件上,他并不是很容易听得进意见的,或者换句话说,可能会有所倾向。不过至少在我经手过的案件中,我并没有发觉他有什么不公正的情形。这句话也许多余,法律人,或者确切的说,做为负有裁判职责的法律人,公正是最基本的要求。柯教授不知道那时多大年纪了。对于老外,我通常都不太判断得准确他们的年纪。作为边裁,柯教授认真聆听,及时发问,大把年纪,从不打盹。

从不打盹是个玩笑话。但联系我前面说的体力活,这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评判标准。有些年轻人开庭时间长了都会睡着。我曾经听过这类故事,开着开着,边裁已经打起呼来了。有生理的原因,也有态度的问题。中国人开会,这类场面不少见吧。前段时间还有一张描述这种场面的照片,关于某一次应该是非常重要的全国性的大会。因为是英语仲裁的原因,坦白讲,我没有越听越熟悉的感觉,几天下来,已经蒙查查于各种术语、数据、观点中了。

首次庭审是在深圳开的。当然这次开庭主线上仍然是中国式的仲裁开庭,仲裁庭主导下进行,同时考虑到案件性质,考虑到参与人员的组成,采取了一些普通法系也能认可的方式。在这一点上,仲裁是非常灵活的,没有一成不变的,当然也没有不停在变的。

这次开庭,一个美女同事做翻译,另外一个美女同事做记录。她们是,Jessica,现在英国一个外所合伙人;ZYY,现在依然是我的同事。对她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非常轻松”地担任程序管理。本案的意义在于,我曾经学过的很多东西都在案件里真实呈现了,而且,更多不曾学过的,也出现了。因此,它可以算是我仲裁生涯中的一个里程碑。当然,以后跑的路长了,过的桥多了,里程碑也多了,甚至大大小小的驿站都接二连三地出现了。

后来应该还有过开庭,但我不太记得时间和次数了。从这个角度上讲,第一次,总是令人更为难忘。要记住什么,请一定找出一个“第一次属性”,倒数也行。我记得后来在北京还进行了一次合议。突然想起这点,让我对一开始的判断起了怀疑。这张照片,可能是合议那会拍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北京的合议期内,真可以用吃住都在一起来描述。深圳那会,光顾忙了,没有心情啊!

案子几年后终于裁决了。程序进行的时间有点长。对于一个有偏执狂趋向的人而言,这个案子让我在业余的时间都为其所困。对于工作而言,这可能是优点,认真嘛,负责嘛!但人的一生中,工作排在第几?我想我有点过分认真了。少年时,咋就不能用听雨歌楼上的那份心情,而非要重得如同客舟中僧庐下?现在的我,还会这样吗?其他那些仲裁员都是老江湖了,我相信他们不会和我一样。这是我早期见过的代表性案件,那是早期的我。

——2014年初旧作,2023年底重发,无意、无心删改。



无论冰霜,无论尘埃

祝你:

身心皆温暖,物我皆通透~




来源:中国仲裁(CNARB)、一裁律师事务所(YP)

图:一裁 ▏文:一裁  ▏编辑:一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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