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使用前评估
医生们使用缩宫素催引产会严格掌握缩宫素指征及禁忌证;仔细核对预产期,从而防止人为的早产和不必要的引产;此外,还需要判断胎儿成熟度:若胎肺未成熟,如情况许可,则尽可能先促胎肺成熟后再引产;对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及产科并发症者,引产前需充分评估疾病严重程度及经阴道分娩风险;评估宫颈成熟度:Bishop评分≥6分提示宫颈成熟,Bishop评分<6分者,需要促宫颈成熟。
图片来源于:创客贴
02
药物使用方法
1) 静滴:缩宫素2.5u+平衡液500ml静脉滴注,起始速度8滴/分钟(0.16u/h),视宫缩情况每15-30分钟调整速度,每次增加4滴/分钟,至规律宫缩(宫缩达3次/10分钟)或最大滴速40滴/分钟(8u/h)。
若需限制入量者,用法可改为静脉泵注。
2)泵注:缩宫素2.5u+生理盐水50ml静脉泵注,起始速度3.2ml/h(0.16u/h),视宫缩情况每15-30分钟调整速度,调整速度见表格,至规律宫缩(宫缩达3次/10分钟)或最大速度16ml/h(8u/h)。
注:注意控制入量。
3)等比调速法(较少使用):每次增加量改为当前量翻倍(注意需加强监测母胎情况)。
03
使用过程中母胎监测
使用缩宫素前需行胎心监测及阴道检查,使用缩宫素后出现规律宫缩或达最大速度时,需再次复查胎心监测及阴道检查,后每隔4小时复查胎心监测及阴道检查,直至停止使用缩宫素,停止使用缩宫素后2小时需复查胎心监测,若有规律宫缩且未临产者,需予镇静或抑制宫缩治疗。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过度刺激,必须行胎心监测。
04
停止使用缩宫素指征
1.胎膜破裂;
2.过度刺激(宫缩过频、宫缩过强或过度刺激综合征等);
3.胎儿窘迫;
4. 先兆子宫破裂;
5.羊水栓塞;
6.规律宫缩4-6小时仍未临产;
7.治疗完成仍无规律宫缩。
若出现胎膜破裂可暂停使用缩宫素30-60分钟,若停用后无规律宫缩,可继续使用缩宫素,速度重新调整;若出现过度刺激后可先行调整缩宫素速度至原来速度的1/2,若观察15-30分钟后仍出现过度刺激,则停止使用缩宫素,否则可继续上调缩宫素速度,调整方法同前。
05
病程记录
使用缩宫素前医生需填写产科阴道检查记录表单(电子病历→医生工作站→产科阴道检查记录)。
需书写的病程记录包括使用缩宫素记录、使用缩宫素后2小时记录、停止使用缩宫素记录,使用过程中有特殊情况者,需及时书写病程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或停止使用缩宫素指征、孕妇目前情况(自诉症状、宫缩及胎心情况等)、阴道检查、胎心监测及病情分析。
声明
文章系本平台转载发布,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来源:柔济糖妈妈在线
推荐阅读
知识拓展-精选文章
联系我们
原创投稿丨diyi_fuchan@ibabygroup.cn
会议直播丨赵女士 18030732857
商务合作丨李先生 13671145702
点击“分享”邀请身边同行关注
好文章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