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由上海海事法院和大连海事法院共同主办,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支持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旗下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第二届造船业涉诉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专题研讨会在上海举行。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大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全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船舶集团审计法规部高级专务王军出席会议。
汪彤表示,海事法治建设及其国际话语权,已经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面对新形势新发展,上海海事法院将持续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作用,围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不断提升对国际海事争议解决的管辖吸引力,探索造船领域创新发展的法律问题,通过多种形式总结司法经验、促进风险防范,为造船产业繁荣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创新性和针对性的司法保障。
张国全表示,当前,船舶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化,对海事司法护航造船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他期望,本届研讨会能够着眼战略新格局,服务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着眼形势新变化,提升司法服务的责任感、紧迫感;着眼司法新使命,护航中国从造船大国向造船强国迈进;着眼实践新需求,聚焦急难愁盼问题去发力,推动造船业司法保护不断迈上新台阶。
王军介绍了船舶行业与中国船舶集团近年来的发展态势,分享了中国船舶集团近年来发生海事海商类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置实践与思考,围绕海事海商案件的新动向、英国伦敦海事仲裁的新发展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从船企角度提出海事法院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推动提升我国海事海商法律保障水平,为船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等相关建议。
本次会议以“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形势下造船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围绕“我国造船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和“船舶建造领域相关保险与法律问题”两个专题展开主旨发言和交流研讨。交流中,各发言嘉宾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从船企法律风险防范需求、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律职业共同体协同合作助力等角度分享了自身观点,为提升法治船舶建设能力和水平,帮助船企积极主动应对国际国内风险挑战,确保我国造船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本次研讨会是继去年10月于大连举行的首届造船业涉诉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专题研讨会后第二次举办。来自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中国船东协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等行业协会,中国船舶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远海运集团所属骨干船舶制造企业和设计研究单位,相关合作院校、律师协会、船级社、保险公司代表和专家学者等出席研讨会。
《中国船舶报》官方微信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中国船舶报》官方微信原创内容,未经本报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文章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使用、转载、发表。已经本报授权使用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如有,不得违反该作品限制声明,且需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注明“来源:《中国船舶报》或《中国船舶报》官方微信,以及作者名称”。如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微信号发布注明来源的转载稿件或翻译稿件,转载或翻译目的在于传递及交流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报赞同文章观点,亦不对文章真实性、数据科学性等负责。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报转载或翻译稿件的上述内容存在质疑,请直接联系原著作权机构或个人。
3. 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微信号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