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将至,新会区政府倾情献礼,为各位市民送上“置业大礼包”!
《新会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报通知》正式出台,普惠叠加针对乡镇区域的现金购房补贴,配合近期江门市公积金新政、新会区人才安居购房优惠等政策红利,助力各位市民圆梦新会,安居乐业!
为进一步推动新会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改善民生居住环境,共同建设幸福宜居新会,新会区于2024年9月14日发布《新会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报通知》,有效期由2024年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其中优惠政策包括四方面,前三项补贴还可叠加享用:
一、购房面积补贴:在江门市新会区行政区域内,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00㎡,补贴10000元,以货币补贴;2.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00㎡,补贴6000元,以货币补贴。
二、指定房源补贴:购买江门市新会区乡镇行政区域内[除圭峰(会城)、银湖湾滨海新区外]的指定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再补贴10000元,以货币补贴。
三、购房专项对象补贴:在江门市新会区乡镇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工作满三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线的80%以下(即25537元以下)的自然人,购买江门市新会区乡镇行政区域内[除圭峰(会城)、银湖湾滨海新区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再补贴10000元,以货币补贴。
四、以企业名义购买补贴:在江门市新会区行政区域内一次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套及以上的,每套补贴10000元。
本次补贴活动除具有普惠性外,还聚焦新会区乡镇发展,通过针对乡镇购房的优惠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并特别关怀在新会区乡镇工作满三年的低收入群体,共筑新会和谐美好家园。
例如,一位在新会区乡镇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工作满三年,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要求的市民,在我区指定房源中购买一套面积为101.98㎡、总售价34.47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以叠加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按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最低15%的首付比例,抵扣后最低只需约2万元首付。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2024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江门市阶段性实施两项公积金便民惠民新政策:
1.阶段性提高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阶段性提高全装修新建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新政策与原政策相比,不仅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更大,而且从原来的只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同时提高购买首、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例如,一对二孩夫妇在我区购买一套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条件,按原政策最多只能申请94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提高多子女家庭和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最高可以申请11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16万元,较原来标准提高17%。
为深入推进新会区“人才倍增”工程,吸引大批青年人才来江回江留江就业创业,新会区于2023年9月13日印发实施《新会区关于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期三年。其中优惠政策对象包括高层次人才及青年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
(一)购房补贴。给予10-100万元购商品住房;购买人才住房优惠15-110万元。
(二)租房补贴。给予500-6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长3年;享受优惠租赁人才住房。
二、青年人才安居政策
(一)购房补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新会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最高5万元购房补贴。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表示,将持续以促进新会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保障和优化市场配置相结合。一方面,持续用好公积金优惠政策、人才安居、融资白名单等上级政策工具箱,积极组织购房补贴、住房“以旧换新”、房企展销会、房地产项目考察团等活动,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护航保障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另一方面,持续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断满足青年人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逐步完善“市场+保障”两个体系,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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