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马克思恩格斯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平民”是一个跨越古代社会和近代社会的阶级范畴。在不同的文本中,“平民”概念之所以成为客观呈现阶级社会及其意识形态斗争演变的重要视角,是因为平民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市民,而是一种前工业社会接近无产者的群体及其存在状态。在古代社会,作为没有完整身份的被压迫群体,平民本能的反抗行动和平等主义诉求,推动着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不断向世俗的政治演进。在近代社会,由于松散的阶级状况和尚未统一的阶级意识,平民被资产阶级在政治解放中进行了组织和利用,平民的政治伦理被资产阶级接管并且进一步理论化为更具普遍性的意识形态。在当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平民”仍然是能够有效描述流氓无产者或者流氓无产者心态的概念。这一概念不仅比哈特与奈格里的“诸众”更清晰,而且更能够在阶级社会演变的完整线索中找到其内涵演变的历史动力。
关键词:平民;政治伦理;平等主义;意识形态
“平民”(Pleb)在马克思恩格斯笔下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概念。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文本中,“平民”概念主要被用于分析从古代到近代的社会形态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但是,平民又不仅仅是一个知识考古学的对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宣布平民作为历史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消亡,而是将“平民”作为指代前阶级水准的无产者的生存境况与自发意识的范畴。平民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是纯然依附于他人的群体。平民具有相对独立的意识形态,不是某种主流或权威意识形态的机械的追随者。在阶级社会中,作为社会主要矛盾夹缝之中的群体,平民既是各方极力争取的对象,又始终是统治者报以戒心的群体。当然,“平民”作为一个历史维度的概念,笼罩在平民之上的观念与评价以及平民在不同历史阶段表达的多元的诉求,使人们倾向于仅仅将平民作为历史研究的对象,仿佛平民已然成为一个被历史扬弃的群体。但是,平民消亡了么?并没有,甚至在某种情况下,唯有在政治解放与普遍交往的当代世界历史经验中,平民才更像平民;抑或,平民才完成了自身。从国人暴动到无套裤汉,从平等主义到身份政治,平民并没有随着其称呼之消亡而消亡,而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情势塑造着公共文化与政治伦理。
一、平民的阶级界定
平民是谁?在一般的历史言说中,平民是一个既举足轻重又模糊的群体。其举足轻重在于造成古代社会演变的众多关键事件都与平民直接相关。长期以来,人们甚至认为平民是一系列历史事件的主谋者和推动者,例如,造成西周衰败的国人暴动、迫使古希腊海岸派和山地派妥协的梭伦改革、李奇尼乌斯和塞克斯蒂乌斯的立法等历史事件。其模糊在于平民是一个尚未成为阶级却已经具备潜在政治共识的群体。在古代统治者的意识中,平民被模糊地功能性地界定,例如梅涅尼·阿格利将平民比喻为有机体的四肢,贵族则是有机体的胃;在近代作家笔下,平民成为囊括农业文明中几类处在等级之外的复杂群体的词汇,以至于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平民用于指代“流浪的叫花子王、无衣无食的雇佣兵和形形色色的冒险家”[1](P176)。在马克思恩格斯分析社会形态变化的论述中,平民也有着十分独特的重要性,其中人们熟知的表述就是《共产党宣言》的开篇:“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都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2](P31)在这段话中,平民似乎有着一个较为清晰的界定——与贵族对立的被压迫者。但是,同样作为被压迫者,奴隶是一个阶级,农奴和帮工是特定行业中的群体,而平民却是被贵族压迫的模糊的群体。“平民”甚至会成为一个内在矛盾的概念,其中可以包括行会师傅和帮工、地主和佃农等对立的群体——毕竟这些群体在封建社会都无法幸免贵族的压迫。
1848年《共产党宣言》德文第1版封面
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笔下的“平民”是一个在时间上跨越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范畴,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其产生机制、指代群体及意识形态有着巨大的差别。《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平民很有可能只是特指封建社会晚期的平民,其意图在于以对19世纪中期的工人阶级并不太陌生的群体(甚至在部分欧洲国家尚且存在的群体)来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及发展。因此,这个特指的平民具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等级的含义,指的是广义上不具有封建特权的各个阶级。该含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得到过具体的论述:不同的阶级“他们的个性是由非常明确的阶级关系决定和规定的”,而“在等级中(尤其是在部落中)这种现象还是隐蔽的,例如,贵族总是贵族,平民总是平民,不管他的其他关系如何,这是一种与他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3](P571)。故而“平民”范畴是描述性的,用以形容在人身依附关系尚且凌驾于阶级关系的时代被压迫者的共同特质,或寻求贵族庇护,或逃避贵族支配。二是作为分工的结果,指的是狭义上的平民短工:“小规模的粗陋的土地耕作和手工业式的工业”决定了封建时代狭隘的生产关系,以及由此导致的简单分工的固化,即“除了在乡村里有王公、贵族、僧侣和农民的划分,在城市里有师傅、帮工、学徒以及后来的平民短工的划分之外,就再没有什么大的分工了”[3](P52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
2009年版,第571页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
2009年版,第523页
因此,除开《共产党宣言》等具有特定读者和意图的文本之外,马克思恩格斯笔下的平民也有着更完整和清晰的界定。尤其对可以完整地“平视”整个古代史的当代读者而言,马克思恩格斯为我们从三个方面澄清了“平民”这一范畴的指代群体和产生机制。
第一,平民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市民。古罗马平民政治带给今人深刻的印象,以至于今人时常将私人财产所有权、平等主义和市民社会嫁接到古罗马的平民身上。但颇为遗憾的事实是,古罗马的平民并不是今人想象的拥有平等市民权利的有产者。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区分了罗马公民(populus romanus)和平民,前者可以担任官职、参加库里亚大会和分得新征服的国有土地,后者则在没有这些权利的情况下仍然要纳税和服兵役[4](P145—146)。由于必须在更少的政治权利的情况下谋求生存,因而平民掌握了古罗马大量的工商业财富,故又不免沦为古罗马贵族掌控的债务的主要对象,即“夏洛克式的”十表法将生活资料转化为作为债务人的平民的血和肉。除此之外,到了中世纪晚期,平民相对独立的特点越发明显。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恩格斯描述了从12世纪到16世纪德意志地区平民的政治表现。在12世纪,农民、平民和市民已经成为三个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群体,“农民平民反对派”与“市民反对派”已经产生了“大规模对立的先兆”[2](P236);在14和15世纪的“在封建制度全盛时期”,这种利益分化被进一步扩大,农民和平民的异教派别“发展成一种与市民异教截然不同的派别见解”,在个别教派(例如波希米亚的塔博尔派)中,平民甚至“已经在神权政治的掩饰下出现了共和制倾向”[2](P238);到了16世纪初,“诸侯、贵族、高级教士、城市贵族、市民、平民和农民,形成了一种极其杂乱的人群,他们的要求极其悬殊而又错综复杂。每一等级都妨碍着另一等级,都同所有其他等级进行不断的、有时公开有时隐蔽的斗争”——而在此斗争中的“最下层人民”则是农民和平民[2](P232—233)。由此可见,从古罗马到16世纪的德意志地区,平民绝不是早期资产阶级。平民或是低于具有完整公民权的市民,或是与农民联合反对作为小有产者的市民;平民与农民一道处于等级序列的最底层,要么干脆成为城市空间中承担封建剥削最多的异乡人或无产者。
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
第二,平民有别于不事生产的底层士人或士绅。平民在古代社会直接或间接触发的政治事件,使今人很难将其蕴含的政治影响与其所处的底层地位联系起来,进而极易将其与古代社会中通常充当意见领袖的士人或士绅等同起来。今人很难想象,马基雅维利说的能够与贵族对抗,进而迫使罗马建立一整套“有利于自由的法律”[5](P118)的平民怎么会是最底层的无产者。今人更难理解的是,城邦中最边缘的“最低等的平民”(infima plebe)[6](P304)如何能够成为影响古今政体变化的推动力量。尤其对中国读者而言,误解可能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根据东亚封建社会的经验,将平民视为具有一定社会身份的群体,区别于一无所有的贫民,即认为但凡能够影响国家政治的平民,都至少具有一定的技能、知识或者德行——例如宋代平民做官的“草泽入仕”①现象;二是根据纲常名教的经验,将平民理解为充当社会底层舆论领袖的士绅,毕竟只有士绅才能影响天下民心向背,只有士绅能够自发地联结城乡两个空间的权力要素。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误解。士绅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统治阶层,他们与平民和农民相对立,而且成为封建王权在社会底层的执行者和代理人。费孝通在《中国绅士》中就指出,在传统中国看似总是以“从下至上”影响国家政治的士绅享有免除徭役、免除笞刑和享有俸禄三项基本身份特权,是一个闲适的寄生阶级,依靠地租为生,在下层民众眼中高高在上,“象征着政治和财政的权力”[8](P113)。平民之中虽然也不乏游手好闲、四处帮闲之徒,但与同样不事农业生产的士绅有着天壤之别。恩格斯认为,在古代社会中平民和农民分别代表了城乡两个空间的被压迫阶级,压在他们头上的是“诸侯、官吏、贵族、僧侣、城市贵族和市民”[2](P231)。
Erica Benner. Machiavelli's Ethics
第三,平民是一种前工人阶级接近流氓无产者的存在状态。平民之所以很难被今人辨识,是因为平民不是一个典型的阶级,并且始终在不同的阶级之间摇摆。这种摇摆首先存在于有产者与无产者之间。如马克思认为,在古罗马帝国时代,随着私有制和财产集中的发展,尤其是李奇尼乌斯土地法实施之后“平民小农向无产阶级的转化”,只不过这一时期的无产者“并未获得独立的发展”,只能“处于有产者公民和奴隶之间的中间地位”[3](P522)。其次,摇摆又存在于特定群体的内部。如在中世纪欧洲看起来凌驾于所有人的僧侣阶级内部,存在着由农村和城市传教士组成的“平民僧侣”集团,他们“不属于教会的封建教权等级,不能分享教会的财富”,其生活状况“同群众十分接近”并且“保持着市民和平民的思想感情”,进而在中世纪晚期逐渐成为“平民和农民的代表”,甚至“为此而牺牲在断头台上”[2](P226—227)。摇摆的结果是平民逐渐具有了流氓无产阶级的社会意识与行为动机。在古罗马晚期,由于“奴隶制仍然是整个生产的基础”,使得“介于自由民与奴隶之间的平民,始终不过是流氓无产阶级”[3](P577—578),直至16世纪的德国,平民之中反对压迫的群体也仍然处于早期流氓无产阶级的状态——“由没落的市民和没有市民权的城市居民群众构成的”平民反对派所包括的只是“手工业帮工、短工以及在城市发展较低阶段出现的人数众多的早期流氓无产阶级”[2](P229)。
德国农民战争示意图
二、平民的反抗及其价值诉求
平民因其处于社会底层的境遇,故能够与农民及底层僧侣在特定条件下共享某种政治诉求进而结成同盟,成为古代统治阶级忌惮的势力。因其通常无产,故而相比被土地束缚的农民或被定产束缚的市民有着更不稳定的生存状况和更不可控的反抗意图。因其主要处于城市,故其政治行动会在时空层面快速影响到统治阶级,甚至颠覆统治政权。现代性政治的起点在于对偶然的自然的合法性的否定,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统治阶级已然察觉到“依靠平民的权力远比贵族所恩赐的权力更为牢固”,而“与平民交朋友”“与平民结盟”对权力的稳定是至关重要的[9](P193)。
平民和农民是反映古代社会危机的群体,尤其是平民——相比占有一定生产资料且始终处于较为稳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之下的农民,平民始终处于生活资料匮乏且生存环境多变的困境之中。詹姆斯·汤普逊认为,在中世纪欧洲复杂的城乡关系和依附体系之下是一个由僧侣、贵族和平民构成的“三等级社会”,“僧侣的责任是:祷告、赞扬上帝并在精神上救济人类;贵族的责任是:保护秩序、执行警察权并防御侵犯;平民的责任是:劳动来支持上面两个特权等级”[10](P333)。因此,在Monogrammist A.P. 绘就“三个等级”②漫画要早几个世纪前的中世纪,平民已经承受了数倍于法国大革命之前的资产阶级所遭遇的封建剥削。
Monogrammist A.P. 在1789年所绘“三个等级”的漫画
压迫导致的直观的反抗意识乃是主奴颠倒的冲动,这种冲动在古代有着递进的表达形态。先是出于本能的对不平等对待的反抗。如商代“邑人震”的现象,以及《尚书》中记载的“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的反抗观念;而后则是更为制度化的反抗。平民为了获得至少与市民对等的身份和权利,其斗争与反抗在东西方都获得了相应的进展。在汉代出现了中央集权的制度设计,在绝对王权之下平民与庶族地主、士人都被要求服从于外儒内法的统治;在古罗马则出现了平民会议和保民官等争取权利的制度设计,平民与贵族通婚的限制也逐渐被取消。最终是平等主义的宗教表达。不论是“原罪的平等”[11](P109)的基督教,还是众生皆苦的佛教,其之所以能够为古代社会底层叙事提供相对普遍统一的宗教观念,是因为这些宗教不仅能够为平民提供虚幻的彼岸的解放,更能为实际上的反抗行动提供隐秘的宗教外衣。如恩格斯所认为,宗教是中世纪一切意识形态无法逃避的外在形式,因为“中世纪把意识形态的其他一切形式——哲学、政治、法学,都合并到神学中,使它们成为神学中的科目”,这就导致“任何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都不得不采取神学的形式”。这其中,作为市民阶级“附属品”的“无财产的、不属于任何公认的等级的城市平民、短工和各种仆役”成为酝酿宗教异端的“平民革命派”[4](P310)。
这种平等主义的诉求甚至没有停留于锡利亚教(Chilioi)的宗教神秘主义或“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平民心态,而是转变为一整套与市民阶级针锋相对的话语。在中世纪晚期的中国和欧洲,都能看到一种鲜明的对比,市民追求政治生活和宗教仪式,平民就公开追求世俗享乐;市民追求日常生活的繁文缛节,平民就公开追求不登大雅的生活趣味。因此,在明代,一方面是纲常名教下的贞节牌坊和皓首穷经的士人,另一方面则是“弃诸生”③的现象以及李贽的哲学,“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成为一部分平民的价值共识;一方面是之乎者也的理学道统和“谋道不谋食”的君子,另一方面却是由日趋口语化的小说和戏剧所引领的平民语言④。恩格斯也识别了这个突兀的历史现象:当路德派与清教徒将“市民阶级的吝啬之风”“小市民的、行会手工业者式的鄙吝习气”标榜为“市民阶级禁欲主义”“矫揉造作的骑士式的道德规范”,在几乎一无所有的平民之中这种禁欲主义反而“销声匿迹”了[2](P256)。
当然,平民留给后世最深刻的记忆或许并不是隐藏在宗教与艺术背后的意识形态,而是其反抗压迫的政治行动。由于平民的斗争主要发生于城市——城市恰好是特定国家与区域的政治经济活动中心——剩余产品、货币、宗教人员、世俗权威、军事力量司法机构、学校和意识形态家们通常都在那里聚集[13],因此,平民的斗争总是会成为主要阶级矛盾中影响力量天平的那个关键砝码。恩格斯就认为,在作为政治国家的罗马不断“溶化”氏族贵族和平民的过程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血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4](P189)。在闵采尔领导的农民与平民的革命中,甚至提出了具有超前性的直指阶级社会的平等主义革命主张:“当时所有的政权,只要是不依附、不参与革命的,都应当推翻,一切劳动和一切财产都应当具有公共的性质,必须实行最完全的平等。”[2](P248)
16世纪德国农民战争
当然,古代平民的斗争终究是失败了。平民的斗争起先是成为农民阶级的同盟军,而后又连同农民阶级一起将文明发展轨迹的主导权让位于近代化的市民——资产阶级。事实上,平民的意识形态特点与其政治上的失败是密不可分的。
其一在于平民尚未成为一个阶级,只是一个内部分化且构成复杂的等级,更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阶级意识。这便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的,等级不过是“社会地位分成多种多样的层次”,故而“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有封建主、臣仆、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一些特殊的阶层”[2](P31—32)。
其二是手工业和城市分工发展程度低下使平民的力量更为松散无力。分工产生了城市,城市中的平民以其“特殊的劳动”维持生存,这种“特殊的劳动”与社会化大生产的标准化、有组织的劳动是截然不同的——“带有行会的性质并需要培训”,这就使“只身流入城市的劳动者根本不可能成为一种力量”[3](P557),从而不得不依附于行会师傅。马克思认为:“这些城市的平民是毫无力量的,因为他们都是只身流入城市的彼此素不相识的个人,他们无组织地同有组织、有武装配备并用忌妒的眼光监视着他们的力量相抗衡”,平民虽然以暴动“反对整个城市制度”,但是,“由于他们软弱无力而没有任何结果”[3](P558)。
其三是封建社会的瓦解无法推动平民向无产阶级的转变。封建社会的崩塌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是完全同频的。因此,在工业文明尚未到来的阶段,城市中的生产力无法吸纳平民的劳动力,平民非但没有迎来转化为无产阶级的契机,反而成为无法自我组织的流氓无产阶级。失业的平民,或是四处行乞,或是作为行会之外的短工,或是“参加了镇压农民的诸侯军队”,或是“参加了农民秘密结社和农军”,但这些平民“还远没有发展到今天开化了的流氓无产阶级这种卑贱和堕落的地步”,他们不过是置身于城市空间与封建社会政治漩涡的失地农民,“基本上还保持着纯朴的农民本性”[2](P230)。也因为如此,平民也“罹患”了古代农民阶级涣散且摇摆的特性。故尽管“中世纪所有的大规模起义都是从乡村爆发起来的,但是由于农民的分散性以及由此而来的不成熟,这些起义也毫无结果”[3](P558)。历史证明,尚未以阶级的样态嵌入生产关系和登上政治舞台的平民,最终只是作为城市中的有产者阶级的意识形态尾巴出现。在中世纪晚期配合农民阶级推动宗教改革和社会变迁的平民反对派,其进步性几乎完全是不自觉的,即其构成乃是“旧封建行会社会的没落成分,同处于萌芽状态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刚刚崛起但尚未发展的无产阶级成分结合起来”;其消极性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平民反对派在农民掀起大规模反抗之前仅仅只是“作为市民反对派的尾巴出现,他们吵吵嚷嚷,一心只想攫取财物,为了几桶葡萄酒就可以供人驱使”[2](P230)。事实上,平民是否投身反抗行动并非取决于道德观念或价值主张,因为其阶级特征和生产力发展阶段决定了这个群体不可能以任何统一的理论或观点加以组织。在分工尚未发展到使城市支配乡村、西方支配东方的时代,平民在宏观层面受制于农村的生产关系,在微观层面受制于城市中的贵族和有产者阶级,他们不得不为生计或贪婪奔走于当时构成主要社会矛盾的不同派别。因而其抗争,连同产生这种松散与摇摆的抗争的经济基础的失败,也几乎是注定的。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
2009年版,第230页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
2009年版,第558页
三、平民政治伦理的近代畸变与当代延续
在特定经济基础的特定位置会产生相应的政治伦理。不论理念的内在规范还是制度的外在规范,都有赖于特定政治伦理服务的群体对自身位置的清晰定位。例如,在古罗马的奴隶社会中,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矛盾的激化,既使前者对自己的政治统治秩序展开了最初的关于合法性的哲学论述,也使后者对平等的诉求与基督教信仰得到了融合。但是,随着成熟的中世纪封建社会的到来,这些主奴曾经各自持有的政治伦理逐渐消退,让位于人身依附的各等级的政治伦理。因此,近代化无疑是平民的黄昏。原先各个阶级寄予平民的反动或进步的政治使命,连同平民的政治伦理,都被新兴的资产阶级接管。在复兴古希腊和古罗马政治哲学的近代思想界,资产阶级自觉地将自身定义为宇宙的公民(citizens of the universe),而不是他们无法掌控的封建国家的臣民。资产阶级进而将原先朴素且直观的平等、自由等底层价值上升为普遍观念,而能够将这些观念实现为公共秩序和现代国家的唯有资产阶级。与之相伴的是彻底地将平民及早期无产阶级划为与公共秩序相对立的群体,在过去是朗吉乌斯声称的贵族和富人总是比“平民和穷人”(the plebians and the poor)更关心公共事务[14](P131),到了近代则是洛克认为的平民的愚昧无知、心怀不满且迷恋旧制度的特征[15](P132)。在资本主义社会逐渐形成之际,平民不断隐向历史舞台的幕后,直至成为一个被人们遗忘的历史群体。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不尽然是完全客观的历史情势,因为平民既没有随着资产阶级完全接管反抗的话语而消失,也没有新陈代谢般地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相反,平民与各种形态的流氓无产阶级始终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并且仍然以其独特的流动、散漫及摇摆的形式影响着资本主义国家的治理和意识形态的发展。平民之所以被世人遗忘,或许仅仅是在话语及符号层面;换言之,平民的历史位置及价值诉求被人为地遮蔽了。
托马斯·闵采尔
这种遮蔽首先来自宗教。15—16世纪为迎合资本主义精神的宗教改革宣布了平民及其政治伦理的非法。恩格斯认为,托马斯·闵采尔所代表的平民是“完全被排斥于正式存在的社会之外的唯一阶级”,这就使得其革命性必然是相对彻底的——平民集团“不可能仅限于反对封建制度和享有特权的城关市民……至少在幻想里——甚至已经超出当时刚刚萌生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对一切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社会形式所共有的公共机构、观点和看法提出疑问”[2](P238)。也正是因为远超时代幻想的色彩,平民集团在斗争中“垮得最快……要求也必然表达得极其含糊……最缺乏牢固的基础”[2](P231)。与此同时,当平民幻想的大同世界、最终救赎不可避免地与宗教形式混淆起来,随即就落入了有产者的窠臼。在宗教改革中,“农民与平民认为向一切压迫他们的人进行清算的日子来到了;而市民、贵族和诸侯只想剥夺僧侣的权力,摆脱对罗马的依附,废除天主教教阶制度,并且没收教会财产而大发横财”[2](P241)。在以宗教为幌子的早期近代化进程中,平民的反抗行动与宗教热忱无疑被有产者利用了,旧贵族借此重点镇压了农民和平民的政治领袖,而早期资产阶级则趁机夺过了在宗教形式下底层叙事的话语权威。
宗教改革之后,18世纪启蒙哲学的阶级分化以及小资产阶级政治的失败进一步造成了平民的污名化。启蒙运动标志着理性与科学时代的来临,这个时代最激进的哲学标志就是唯物主义的出现。但是,18世纪唯物主义的阶级定位与19世纪的辩证唯物主义截然不同,这是一个不仅与平民针锋相对、也是小资产阶级无法理解的激进理论。黑格尔说的启蒙的绝对本质与启蒙本身的对立,在政治伦理层面表现为自然神论与唯物主义之间的激烈论争,前者的代表如伏尔泰、卢梭、罗比耐支持“平民对上帝的一种情结”,后者的代表如拉美特利、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狄德罗等则作为“精神贵族”鄙夷生造上帝与信仰的平民[16](P350)。这种平民既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的唯物主义预示着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到来,资产阶级已经有足够的自然科学和物质文明的力量来公开地推翻旧制度,并由此宣告两千多年来被掩盖在含混不清的宗教外衣下的平民反抗的无效乃至可笑。当然,平民尚未察觉启蒙的哲人政治的这个意图,以至于到了法国大革命之后,巴黎平民(the Paris plebs)完全成为议会中哲学家少数派动员和组织的反对势力。西耶斯的伟大原则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平民袭击各地贵族城堡的消息,迫使贵族与神职人员纷纷投票废除法国几乎所有参与的封建制度[17](P902—903)。哲人政治站在平民的肩膀上迅速取得了超越旧贵族的权力巅峰,但其扩大与巩固权力、“自由”地掠夺农民等革命“翌日”行为的消极性却都推给了平民。在雅各宾执政期间的法国,罗伯斯庇尔和圣茹斯特之所以能够为了其小有产者理想国不断挑战资产阶级的阶级底限,原因就在于资产阶级总体上仍然是革命的领导阶级,而“无产阶级和那些不属于资产阶级的市民等级集团”(包括平民)仍然没有“组成独立发展的阶级或阶层”,故而他们“只不过是为实现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斗争”,由此所导致的“全部法兰西的恐怖主义”则表现为“对付专制制度、封建制度以及市侩主义的一种平民方式而已”[2](P73—74)。
Jonathan Israel, Democratic Enlightenment:
Philosophy, Revolution, and Human Rights 1750-1790
遮蔽的结果是资产阶级成为自然权利的合法界定者。平民直观且粗糙的政治伦理体现的是古代社会人们默许的自然的应然,既没有彻底地与自然界和自然属性相脱离,也无法与同样自然的宗教信仰划清界限。但是,资产阶级对自然权利的社会性的重释无疑使社会的丛林法则扬弃了自然的法则,市场抑或投票,这些具有社会性的弱肉强食从此就具有了法的形式。因此,身处较为落后的普鲁士的费尔巴哈认识到了一半的真理,“自然界乃是一个共和政体”的确没错——“在自然界里也没有什么神来统治”,但是人造的自然法则中作为统治者的绝非“平民”,因为“自然的力量,自然的法则,自然的元素和实体”都已被赋予了资本的形式并且掌握在了资产阶级的手中[18](P640—641)。主导了法权的资产阶级进而又成为治理理由的唯一继承者。在古代社会中,有产者的革命往往是摇摆和不彻底的(即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但资产阶级却在平民的推动下最终摘取了新旧制度交替的胜利果实。正如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在17世纪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中,“如果没有这些自耕农和城市平民,资产阶级决不会单独把斗争进行到底”[19](P511)。但是,接替旧贵族治理全社会的资产阶级却并不乐于将政权与平民、农民及无产阶级分享,而是如同1848年革命中的“秩序党”一样,会急不可待地“把自己看做旧封建主的合法继承人”——“旧封建主认为自己用任何武器镇压平民都是正当的,而平民拥有武器,不论什么样的武器,都是犯罪”[19](P178)。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法文第1版扉页
当然,平民也并没有因为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到来而消失,相反,随着阶级社会的压迫结构及规训机制的日益强化,“平民”仍然是理解或命名阶级状况的重要范畴。从历史土壤来看,具有小有产者思维倾向却停留在流氓无产阶级生存境况的平民是阶级社会的必然产物。只要主导生产关系的力量仍然来自某种形态的私有制,一部分无产者就会沾染来自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念和思维习惯。只要分工尚未达到真正世界历史层面的普遍状况,局限于国家、民族、地区乃至教派的特殊利益之间的斗争就会转移平民对社会主要矛盾的理解,甚至将平民分化并武装成各种特殊利益的工具。从当代世界的发展现状来看,世界并不是平的。在大量声称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或数字时代的国家,消费主义、个人主义乃至沉沦“合法”毒品的娱乐至上主义造就了大量的金融产品的奴隶,他们以个人信用为抵押陷入了古罗马式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一旦他们作为“负债平民”破产,就会沦为奴隶[20](P159)。这些当代的负债与破产平民是否会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而迅速转化为无产阶级呢?答案是否定的。正如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指出的,“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罗马的无产者并没有变成雇佣工人,却成为无所事事的游民……和他们同时发展起来的生产方式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奴隶制的”[19](P466)。当“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之所以会成为当代平民的价值取向,是因为,一方面他们来自小农的生产关系和社会意识,另一方面则从旧的、传统的社会观念中唯一学到的是依附于强权或掠夺更为弱小的平民。这个现象很少被细致地加以辨识和区分,因为小农与平民所处的经济状况和阶级意识是十分接近的,他们在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过程中起到的正反作用也是相似的。例如,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瞿秋白批判的“只看表面”的观点:否认中国存在贵族与平民的区分,“不去见到所谓平民中阶级分野,不去见到小农中的资产阶级分子”,进而无法认识到“小农不论他穷得如乞丐一样,他还是资本主义的分子,是一个小有产者啊”[21](P746)。又例如,在新中国有一些观点认为,“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小农经济已经被消灭了,按理说平均主义应当趋于消亡了”,但是“人民公社的实践”甚至当代我国乡土社会的转型证明要彻底清除小农曾经所追寻的平均主义“并非易事”[22]。同样,作为小生产者的平民是一个与小农十分接近的研究对象,他们的等级特征要强于阶级特征,他们都不可避免地在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进程中转变为无产者,他们都有着特定的空想的政治理念和平等的政治诉求。而差别在于,农民被较早地以理论和制度的方式加以阶级化地界定和研究,但平民却仍然较为模糊地停留于等级与阶级之间,其在现代社会关系中的精准位置留待更彻底的社会化大生产予以呈现[23]。
马克思《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第一页
MEGA2第Ⅰ/25卷,第113页
总之,当代平民与近代平民的本质几乎是相同的,即在身份上是拒绝无产阶级标签的无产者,他们以小有产者的立场趋向于某种平等主义,以小有产者的自私表现出对个人利益的热忱,又以小有产者的涣散和消极来应对统治阶级的镇压。在新近学界研究中,哈特和奈格里说的“诸众”或许最为接近当代平民的特征——平民的政治伦理和反抗行动中体现出了“共同性与杂多性”的并行不悖[24](P144—145)。平民与人民(people)成为当代政治中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两个极端,前者无法认识到自身的阶级位置与历史使命,始终以小有产者的特殊理性和利益诉求排斥任何一个可能导致个人损失的社会事件;后者则体现为意志与组织的统一性,即“所谓人民,就需要意志和行为的统一。也就是说,多必须化约为一,从而也就否定了诸众自身的本质”[24](P26)。哈特和奈格里甚至更为直接地将平民称为强调内部差异性的欲望的主体——平民作为局限于特殊欲求的非物质劳动者,不可避免地将拒斥典型的无产阶级诉诸的物质生产和革命冒险。
迈克尔·哈特、安东尼奥·奈格里:《大同世界》
那么,是否仍然有可能唤醒平民本应具有的阶级意识,进而将其组织为创造历史进步的能动力量呢?从古代和近代历史经验来看似乎很难做到。从客观层面来看,压制平民的统治力量始终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不论是近代有产者的联盟——“市民和诸侯、贵族和僧侣、路德和教皇”,还是当代垄断资产阶级及其附庸的联盟,一旦遭遇“农民平民革命的洪流”,都将立刻把“一切旧仇都抛到了九霄云外”[2](P243)。但是,当代平民获得新生的希望仍然是存在的,原因在于,尽管在主观层面拒绝拥抱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但客观层面愈发严重的政治规训与经济剥削以及更多来自所谓“中产阶级”的新无产阶级,都将迫使平民为了生存而去发起新世界、新文明的想象。这些想象虽然必然具有空想的性质,但是正如16世纪闵采尔领导的农民与平民的革命斗争所证明:“农民和平民所怀抱的理想和计划,常常使他们的后代为之惊惧。”[2](P220)这种“惊惧”,如果经过一定的理论提炼及表达,在16世纪甚至成为“对当时平民中刚刚开始发展的无产阶级因素的解放条件的天才预见”[2](P248)。如果说16世纪封建社会崩溃导致的失业和剥削尚且能达到冲决文明网罗的高度,那么当代资本主义世界愈发具有普遍性的危机难道不应被期待具有更大的倒逼平民奋起想象与创造的潜能么?平民之躺平非本意,只是未到奋起时。在当下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笔下的“平民”概念,既是为了找到文本之中的平民的确切所指,也是为了正视现实中无产阶级特殊的存在状态和阶级意识。知其所指,才能在小有产者被扬弃的历史中把握住社会化大生产的历史方向的必然性,从而规避反社会化的思乡愁绪或政治哲学的保守空想。分析当下,才能在未来生产力条件下正视无产阶级对自身历史属性的多元界定,才能在新的世界历史经验之中应对阶级斗争的真实的主客观障碍,从而对平民的抽象政治解放理想滞留于现代无产阶级的事实加以辨识,同时对平民的绝望造成的虚无主义的现代历史土壤进行分析。
作者简介:包大为,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与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
文章来源:文章原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经作者授权在本公众号推送。
Notice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转载本公众号推送请注明出处。
图文编辑:李源
审核人:赵玉兰
本公众号致力于推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MEGA)研究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究,并长期接受相关领域已发表文章的投稿。欢迎大家关注!欢迎大家投稿!
投稿邮箱:megastudi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