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 | 大型绿色环保企业景气显著回暖——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报告(2024年10月)

财富   2024-11-03 07:04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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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总第八十二期)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


2024年10月GPI调研结果显示:


2024年10月绿色产业景气度回暖;


从分项指数看,绿色产业需求保持上升趋势,生产指数略有下滑但处于扩张区间;绿色产业政府合作紧密度增强、产业补贴到位率提高,拉动资金指数回升;成本压力有所升高,但仍位于低位水平。


分行业来看,环境保护监测行业、水处理行业景气指数抬升明显。


分企业规模来看,大型企业景气显著提升。


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二十大报告则进一步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兴业银行是我国绿色金融的先行者,从2006年首笔能效贷款落地至今,已经在绿色金融领域悉心耕耘了十八年,拥有完整的绿色金融产品线,积累了诸多绿色金融细分行业的客户。依托这些客户基础,兴业碳金融研究院进行问卷调查,并据此构建“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旨在及时跟踪绿色产业发展的景气程度、前瞻未来趋势。


2024年10月GPI指数为总第八十二期,我们每月持续发布指数及分析,敬请关注。


1、绿色产业景气度回暖。本月调研结果显示,2024年10月GPI指数为53.3%,较上月提高了2.1个百分点,同时绿色产业投资与并购意愿持续提升,预期指数环比升高0.2个百分点。10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纳入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均对本月绿色产业景气度回升起到积极作用。另外,虽然本月环境监管指数环比下滑4.3个百分点,但仍处于历史高位水平。



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等,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意见》提出,要强化实施保障,发挥各部门政策协同合力。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2]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重点对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传统能源稳妥有序替代,以及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提出具体要求,对加快在各领域各行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统筹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意义重大。该文件在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能力、重点领域替代应用、替代创新试点等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


2、需求提升、资金周转情况良好,但供给放缓、成本压力有所增大。从分项指数来看,10月调研结果显示,绿色产业需求持续提升,资金周转情况转优。供需方面,10月新订单指数保持上涨趋势,较上月抬升1.3个百分点,生产指数虽较上月下滑1.1个百分点,但仍处于扩张区间。资金周转方面,本月调研结果显示,绿色产业政府合作紧密度增强、产业补贴到位率提高,拉动资金指数较上月提升了1.4个百分点。成本方面,本月绿色产业成本指数较上月升高了6.6个百分点,“运输成本上涨”、“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为受访企业成本压力提升的主要因素。虽然本月绿色产业成本指数有所抬升,但在PPI持续为负的情况下,绿色产业成本指数依旧维持在低位水平(见图表3)。



3、环境保护监测行业、水处理行业景气明显抬升。分行业来看,不同绿色细分行业景气分化,环境保护检测行业和水处理行业景气强势提升。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并表明碳排放相关计量、检测、监测、分析能力水平要得到显著提升。本月GPI调研结果显示,环境保护监测行业景气度环比大幅提升。另外,本月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推动水处理、利用与分配行业的景气指数升至59.5%。



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3]明确8项重点任务,提出到2025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发布实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碳排放相关计量、检测、监测、分析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到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国家、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转,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标准和规则更加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碳排放数据能够有效满足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控要求。


10月11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4]指出对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根据办法,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适当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4、大型企业景气显著回暖。分企业规模来看,本月GPI调研结果显示,大型企业景气指数较上月大幅升高10.3个百分点;小型企业景气指数亦有所增长,环比抬升5.8个百分点;受资金周转压力增大、需求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大中型、中小型企业景气指数在本月均有所回调,但仍维持在扩张区间,显示出较高韧性。


注:

[1]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EB/OL], 2024/10/12[2024/11/1]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79595.htm

[2] 资料来源: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EB/OL], 2024/10/30[2024/11/1]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10/t20241030_1394119.html

[3] 资料来源:关于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4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EB/OL], 2024/10/24[2024/11/1]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10/t20241024_1393879.html

[4] 资料来源: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EB/OL], 2024/10/11[2024/11/1]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806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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