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名单
本报告基于城投债资金用途特征、“市场化经营主体”声明、退出地方融资平台公告,更新兴业研究界定的城投名单,相关信息于兴魔方®(X-CUBE®)“12345城投区域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在资金用途方面,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建设或补流的大前提是主体已不属于融资平台,同时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主体本身业务市场化程度较高;二是主体业务上仍具有城投特征,但募集资金用于特定的政策支持领域(比如科创、绿色、支持中小企业等)。2024年10月,城投债募集资金用于借新还旧、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的比例分别为85.1%、13.3%、1.1%、0.5%,其中,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或补流的比例相较9月减少0.8个百分点。10月,有8家主体发行的城投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或补流,在6家有存续公募债的主体中,仅有2家主体业务具有明显的城投特征,其中的1家在早前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为“市场化经营主体”,2家主体此次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分别用于停车场建设或小微企业委托贷款;另外4家没有或仅有少量非经营性公益性业务,此前资金用途已突破借新还旧。
在地方债大规模用于存量隐性债务置换背景下,城投公司(广义口径)流动性阶段性好转,短期内退平台主体债价走势仍将与城投一致。2024年9月底以来(截至11月4日),已有15家区县级平台公告所涉隐性已债务清零,就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公开征求金融债权人意见。其中,岳阳平江县下属2家企业公告表示,在反馈期内未接到金融债权人书面反馈意见,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其能够率先完成融资平台名单退出,或是由于其金融债务规模相对较小,更易取得债权人同意。从信用利差来看,15家公告退平台主体信用利差(比较基准为同期限国开债)与同区域城投债走势一致。
综合来看,2024年10月,新增14个主体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中借新还旧占比低于阈值(80%),新增8个主体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声明为“市场化经营主体”;10月以来新增11家主体公告退出融资平台或者拟就退出融资平台征求债权人意见。
结合上述维度,叠加私募债中不符合募集资金用途要求的主体,新增16个主体不符合兴业研究城投界定标准。详细城投界定名单可至兴业研究公司“12345城投区域数据库”查询,详情请见兴魔方®(X-CUBE®)平台(登录网址:https://www.cibresearch.com/X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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