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该解释将于2025年2月1日正式施行。
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意义重大,旨在正确实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弘扬优良家风,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四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从不同角度为公众理解《解释(二)》提供了直观的指引。
01 典型案例解读
案例一:夫妻一方在婚后将其婚前房产为另一方“加名”的财产分割问题,为解决类似房产归属争议提供了明确的范例,让夫妻双方在处理房产问题时更加清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也体现了对夫妻双方财产约定的尊重和保护。
案例二:一方父母将自己名下房产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既考虑了父母出资的初衷,又兼顾了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等因素,公平合理地解决了财产分割问题,为类似家庭财产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案例三: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例凸显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让社会各界更加重视未成年人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权益保障,也为处理类似涉及未成年人人格权侵害的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实践指导。
案例四:明确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行为无效,这对于维护婚姻关系的忠诚和严肃性,保护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处理此类涉及夫妻忠实义务和财产处分的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准。
02 回应百姓关切
非婚子女保护:虽然文中未明确提及非婚子女保护的直接内容,但从整体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以及保障特殊群体利益的角度来看,《解释(二)》为非婚子女的权益保护提供了间接的支持。例如在处理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等问题时,强调公平公正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这对于非婚子女在类似情况下的权益保障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引导作用。
同居析产:《解释(二)》对同居析产纠纷处理进行了细化,这对于那些因各种原因选择同居生活并在分手后产生财产纠纷的人来说,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有助于公平合理地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避免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和不公。
继父母关系认定与解除:《解释(二)》对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和解除规则的细化,为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更清晰的界定,无论是在家庭生活中还是在涉及财产继承、抚养赡养等纠纷时,都能让双方更加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减少因关系不明确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忠实义务:《解释(二)》进一步细化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明确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目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如一方因违反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有权诉请返还。这一规定不仅强调了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重要性,也为受到伤害的一方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维护了婚姻关系中的公平和正义。
03 意义深远
《解释(二)》的出台以及四个典型案例的公布,是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婚姻家庭领域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它为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具体和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提供了有力的引导。
各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相关精神,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裁判,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相信在《解释(二)》的指引下,婚姻家庭领域的纠纷将得到更加公平、合理、有效的解决,家庭的和谐稳定将得到更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