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飞、方红生:税收征管数字化与企业集团的利润转移行为——来自金税三期工程的证据

文摘   2025-01-31 19:42   北京  


文章标题:

税收征管数字化与企业集团的利润转移行为——来自金税三期工程的证据

作者及单位:

张旭飞、方红生,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本文引用格式:

张旭飞、方红生,2024:《税收征管数字化与企业集团的利润转移行为——来自金税三期工程的证据》,《经济研究》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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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背景和意义


税收征管数字化和智能化是我国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且必要组成部分,保障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十四五”时期税收发展的重要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是现阶段的主要目标之一。金税三期工程是近年来中国税收征管数字化建设过程中的典型代表,实现了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管,极大地提升了各级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

金税三期工程经历了逐步推开的过程,从2013年开始试点,到2016年年底全国铺开。期间,试点地区率先实现了税收征管数字化,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试点与非试点地区间的税收征管能力差异。面对税收征管数字化对企业避税行为的影响,地区间税收征管能力的差异为企业集团利用内部交易进行利润转移提供了动机和机会,从而对我国税基造成侵蚀,本文对此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考察了避税动机下企业集团利用地区间税收征管能力差异实施利润转移的行为,完善了税收征管数字化影响企业集团关联交易和利润转移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我国深化税收征管数字化改革、推进金税四期工程建设提供了启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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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和结论


本文首先从治理效应和激励效应两个层面对税收征管数字化影响企业集团利润转移的理论机制进行分析。具体来说,税收征管数字化通过提高涉税信息透明度、提升税收征管分析能力对企业集团进行关联交易和利润转移产生治理效应。同时,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之间数字化税收征管能力的差异,也会对企业集团进行关联交易和利润转移产生激励效应,企业集团有动机也有能力利用这一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收征管能力较弱的地区以获得更多节税收益。结合现实背景,本文提出“以金税三期工程为代表的税收征管数字化增加了企业集团内部利润转移”的假说。
随后,本文使用2009—2016年中国上市企业集团数据,识别集团内部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并进行实证检验。回归结果表明,企业集团会将利润从数字化税收征管试点地区的母或子公司转移到非试点地区的母或子公司,从而提高了企业集团整体利润水平,实现避税目的。机制检验表明,利润转移主要是通过集团内部的日常经营性交易、资金交易、租赁交易实现的。此类利润转移行为在征纳合谋较弱、审计约束较小、治理结构更易协调策略、市场份额较大、内部公司分布更广泛的企业集团更为明显。基于利润转移系数的估算发现金税三期工程实施后企业集团转移了大量的利润,进一步研究发现,金税三期系统全国范围内的上线,有利于减少企业集团内部的利润转移行为。
本文的边际贡献如下:第一,考察了避税动机下企业集团利用地区间税收征管能力差异实施利润转移的行为,深入推进了中国企业集团境内利润转移的研究。第二,完善了税收征管数字化影响企业集团关联交易和利润转移的理论分析框架。现有文献主要聚焦税收征管数字化带来的治理效应,本文在此基础上将激励效应纳入理论分析框架,揭示了税收征管数字化给企业集团利润转移带来的双重效应。第三,不仅较为全面地识别了以金税三期工程为代表的税收征管数字化影响企业集团利润转移的三大机制,探究了集团内部利润转移决策过程,而且从五个角度深入剖析了异质性影响。第四,借助利润转移规模系数对利润转移规模进行估计,对现有估算企业集团境内利润转移规模的文献进行了补充,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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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启示和建议


第一,重视税收征管数字化建设渐进推进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企业集团内利润转移行为。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范围内的成功推行,虽然提升了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但由于是渐进式实施过程,仍为企业集团提供了利用地区间税收征管能力差异进行利润转移的机会。因此,在继续深化数字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过程中,要高度关注可能产生的企业集团利润转移行为,尽量避免企业集团在试点期间利用地区间的税收征管能力差异进行避税。可以通过谨慎选择税收征管数字化改革试点的地区和时间、充分利用已有数字化税收征管工具监管企业集团利润转移行为等措施来尽量避免这一影响。
第二,重点加强对具有高避税特征的企业集团的监管。本文的异质性分析表明,在征纳合谋较弱、审计约束较小、治理结构更易协调策略、市场份额较大、内部公司分布更广泛的企业集团中利润转移行为更为明显。因此,在深化税收征管数字化改革过程中,要特别加强对这些企业集团的监管,及时识别其潜在的避税行为,防止其通过跨地区利润转移等手段避税。一方面,建立重点关注标签。利用数字化工具识别具有高利润转移特征的企业集团,并对其“打标签”。另一方面,采取精细化监管措施。对已经打标签的企业集团加强监控,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其财务数据进行深度挖掘,识别可能的利润转移风险并及时处理。
第三,努力实现全国各地区税收征管能力的一致化。一个地区的税收征管能力不仅取决于金税三期工程、金税四期工程这样的现代化技术工具,还需要各地区税务机关在技术能力、人员素质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支持。因此,为了促进各地区税收征管能力水平的均衡发展、缓解企业集团跨地区关联交易和利润转移行为,还应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金税三期系统等的稳定高效运行。二是提升税务工作人员素质,定期组织培训交流,确保税务人员能够灵活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三是改革管理制度,优化激励机制,提高征税人员的积极性和专业性。同时,加强税务部门内部人员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提高不同地区间的税务协同,从而有效缓解地区间税收征管能力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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