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于育龄期且有生育打算的乳腺癌患者,医生往往会建议其采取相应的生育力保护策略,其中可能涉及到药物、手术或冷冻技术等不同的助孕方法。
我们此前在《乳腺癌患者生育力保存与保护,为您保存希望的种子!》这篇文章中提到:目前国家医保局规定和生育相关技术均不能使用医保,随着国家对生育的鼓励,不排除会有变化的可能。
现在变化终于要来了
根据近日出台的《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2024 年 10 月 1 日起,广东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绝大多数项目价格下降、部分大幅下降,大大减轻了患者负担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
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
序号 | 诊疗项目 |
1 | 取卵术 |
2 | 胚胎培养 胚胎培养-囊胚培养(加收) |
3 | 胚胎移植 胎移植-冻融胚胎(加收) |
4 | 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 |
5 | 人工授精 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 |
6 | 精子优选处理 |
7 | 取精术 取精术-显微镜下操作(加收) |
8 | 单精子注射 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 |
可享受待遇
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情况,合理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温馨提示:各地级市的待遇标准略有不同,有需要的患者可以咨询当地医保局哦~
小编也整理目前各地级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供大家查阅参考
声明:本文旨在为读者分享和科普,仅供参考,如有不适症状,请及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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