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有时不仅仅是金钱的诱惑,更是以情感为饵,利用年轻人的单纯和渴望。2023年3月,在浙江温州,一场荒唐的骗局上演,18岁的小倩在相亲网站上结识了44岁的王某,结果一场看似浪漫的邂逅,却变成了一场令人瞠目结舌的骗局
1、案件回顾 来源:潇湘晨报
小倩在某相亲网站上认识了44岁的王某。王某在自己的个人资料中虚构身份,声称自己是某大公司老板,「年收入过千万,拥有多辆豪车和别墅」。为了增加可信度,王某还不断通过聊天向小倩炫耀自己奢华的生活方式,甚至时常发一些豪车内饰的照片,给小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为了进一步获得小倩的信任,王某还送给她一个 「“LV”包」。小倩接过包后,高兴得无法掩饰,觉得自己终于遇到了一个与自己匹配的男人。
那时,她并未意识到这一切不过是王某精心编织的骗局。
3月15日晚上,王某约小倩一起吃饭,餐后,他向小倩递上了一个信封,「声称是5万元」,用来给她购买化妆品。小倩并未当场拆开信封,而是把它放进了包里。当天晚上,「两人发生了关系」。第二天早上,小倩拆开信封时却愣住了 「——信封里不是现金,而是满满的冥币」。
这时,小倩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她立即打电话给王某,然而,王某已经将她拉黑。愤怒与失望交织,小倩决定报警。警方很快找到了王某,并对他进行了询问。经调查,王某并不是他所声称的大公司老板,而是一名无业人员,根本没有任何固定收入。他承认自己通过虚假身份和承诺与小倩发生关系,而LV包更是他在地摊上以「100元的价格购买的A货」。
2、法律分析
「强奸罪」
在此案件中,小倩与王某发生关系的过程是双方自愿的。从警方的调查和监控录像来看,整个过程中小倩并未表现出不情愿或反抗。双方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因此,王某的行为「无法构成强奸罪」。「诈骗罪」
诈骗罪通常指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然而,在这起案件中,王某并未通过直接骗取财物来达到目的,而是利用虚假的承诺获得了小倩的信任并发生关系。「假币罪」
假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所持货币是假币,并以此进行交易。冥币在法律上并不具备货币交换功能,因此「王某使用冥币并不构成假币罪」。虽然其行为具有极强的道德恶劣性,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不符合假币罪的构成要件。
3、案件反思
王某的行为虽然让人愤慨,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他并没有构成犯罪。尽管他的行为无疑是恶劣的,但却没有触犯刑法。然而,从道德层面来说,王某的欺骗行为显然让人厌恶不已。
网友平凡人生:“哈哈,这样的女孩就该吃亏,她看上的是钱” 网友东方之珠LXD:“哈哈哈,你说冥币没用来交易,我却认为已经造成了实际交易,如果没有认为是5万元,小姑娘会和她发生关系吗[呲牙][呲牙]不过这样的女人就是活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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