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名年轻女子,在一家专科医院接受治疗时,意外遭遇主治医生的“突然到访”,瞬间打破了她的心理防线。这一场看似普通的医疗过程,却演变成一场法律较量。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她如此愤怒?
1、案件回顾 来源:裁判文书网
刘真美,「22岁」,刚刚大学毕业,在浙江某城市工作。由于长期「饮食不规律、作息紊乱」,她患上了「慢性肠炎」。为了进行专业治疗,她选择了一家以「消化系统疾病」闻名的专科医院。
在就诊时,她特别询问是否有「女医生」坐诊,但当天「仅有一名男医生」刘某在岗,护士告知她只能接受该医生治疗。「考虑到病情,她最终接受了安排」。
经过诊断,刘医生建议她进行「结肠水疗」。这是一种「常见的医疗手段」,但在治疗过程中,「患者需要暴露下半身」,因此通常「由女护士协助」,以减少患者的不适感。
刘真美在「治疗室内换好衣物」,由「女护士指导她进入设备」,治疗开始后,护士告诉她:「如果有任何不适,可以按铃呼叫」,然后离开治疗室,在旁边观察室等候。
「然而,20分钟后,意外发生了。」
「主治医生查房 女患者惊慌尖叫」
按照医院惯例,刘医生需要「巡查治疗进度」。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他「直接进入治疗室」,打算查看水疗设备的运行情况。
此时,刘真美正在「治疗过程中,未穿裤子」。她猛然发现「一名男医生站在自己面前」,「顿时惊慌失措」,大声尖叫,让医生立刻出去。
刘医生被突如其来的情况吓了一跳,「连忙解释这是例行查房」,并无不当之处。但此时,「刘真美情绪已经崩溃」,她捂着身体大喊:“「为什么你进来前不敲门!」”
「她愤而将医院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害费4万元!」
2、法院分析
「1. 医生查房属于医疗职责,不构成隐私权侵犯」
医生的职责包括「定期巡查治疗设备和患者情况」,这属于医疗机构的正常管理范畴。刘医生「并未刻意窥探或侵犯患者隐私」,因此「不构成法律上的隐私权侵害」。
「2. 医院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程序上无过错」
医院在安排治疗时,已经「提供了女护士陪同」,并提前告知患者「可按铃呼叫」,说明其在程序上已经尽到了「合理的隐私保护责任」。因此,「医院没有明显管理过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刘真美的诉求,医院无需赔偿。
3、案件反思
「有人认为」,医生只是「履行职责」,患者不应过度解读;也有人觉得,医疗机构在「隐私保护上仍有改进空间」,让患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网友神灸门丁大夫:“医生眼里你只是患者,不论男女,妇产科还有男医生接生呢,你还憋着不生吗?妇科专家也不乏男士,病不看了手术不做了?别整事瞎娇情,给你成立个女子医院多好啊”
网友余性:“我做无痛肠胃镜的时候,都是女医生,麻醉女医生在我耳边轻轻说大郎睡了,然后我就断片了”
网有菜鸟:“不排除有些医生想看小美”
那么,医生查房的边界在哪里?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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