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河南,一男子同时娶了三个老婆,生了三个孩子,离谱的是三个老婆竟然都有合法手续,这是怎么回事呢?

文摘   2025-01-09 21:13   湖北  

婚姻是一纸契约,更是一份责任。然而河南一男子却在三年间辗转三地,接连娶了三位妻子,甚至生下三个孩子。三段婚姻如何维持?为何所有手续竟然都“合法”?背后真相令人瞠目结舌!

1、案件回顾 来源:新闻晚高峰

张某,36岁,河南洛阳人,早年在苏州昆山从事房产销售,凭借业绩累积了不菲的收入。生活富足后,他的感情生活却变得复杂离奇。从2015年到2017年,他接连迎娶三位妻子:

  • 「2015年」,张某与任女士在「江苏昆山」登记结婚;
  • 「2016年」,他与陈女士回「河南」老家领证;
  • 「2017年」,他又与王女士在「安徽」老家办理了婚姻手续。

短短三年间,张某不仅完成了三次婚姻登记,还育有三名子女,更巧妙安排三家住所在昆山市一公里范围内。他依靠“工作繁忙、频繁出差”的借口,在三个家庭之间游走,竟长时间未被察觉。

张某收入丰厚,月入数万元,为他维系这三段婚姻提供了资金支持。婚后,他的第二任妻子陈女士与第三任妻子王女士都未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孩子。张某则频频周旋,维持着家庭的和谐。

邻居们对张某的评价也是“负责”、“顾家”,甚至对他的感情生活毫无察觉。三位妻子也都对张某表示满意,直到2018年,陈女士和王女士在无意间发现丈夫的“异常行踪”。这场维系多年的谎言终于曝光。

事情败露后,张某声称自己“不知重婚违法”,甚至表示:“「如果知道是违法的,我也不会去领三次结婚证」。”警方调查发现,张某利用了当时各省民政系统婚姻登记信息未联网的漏洞,通过异地登记获取了「合法手续」。这一漏洞暴露了当时婚姻登记制度的短板,也成为张某违法的关键环节。

检察机关认定,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陈女士和王女士再次登记结婚,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的行为。

2、法律分析

  1. 「犯罪构成」:重婚罪的核心在于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张某的行为符合该定义。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重婚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张某的多次婚姻登记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
  3. 「系统漏洞」:案件暴露了婚姻登记信息全国未联网的问题。这一制度漏洞为不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张某在看守所内表示,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将来能获得家庭原谅。

3、案件反思

假如婚姻信息全国联网,这样的案件还能避免吗?

  • 网友兰姐:“这男人也太有才了,肯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当代的段正淳,昆山的韦小宝!”
  • 网友小月钞:“张某有博爱之心,有硬朗之体,有不竭之液,有雄厚之财,有万全之策。男人之上人也!”

对于张某的行为,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旨在普及法律知识,不构成法律建议。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别忘了右下角点个赞和在看鼓励一下哦!

二爷故事
优质内容开发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