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分居,婚姻名存实亡,一纸诉讼本该画上句号。然而,就在离婚冷静期内,突发变故让这起案件变得扑朔迷离。「一笔高达500万元的遗产」,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交锋。「分居多年,是否仍有权分割配偶的继承财产?」 法院的判决,令人始料未及……
1、案件回顾 来源:星视频
2008年春天,李芳与王建国经人介绍相识,步入婚姻殿堂。王建国家境殷实,母亲王桂芝对这个儿媳妇并不十分满意,认为她家境普通,担心她 「“高攀”」。李芳则希望能经营好这个家庭,对婆婆一开始也很尊重。
婚后,两人共同努力,购置了一套房产,并育有一女。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婆媳矛盾逐渐激化」。王桂芝性格强势,生活中的大事小情都要插手,而「王建国始终站在母亲一边」,导致李芳心生不满。每次争吵,王桂芝都会对王建国说:“我可是你妈,谁才是你最亲的人?”
「2013年,家庭矛盾彻底爆发。」 一次春节聚餐上,婆婆对李芳当众指责:“你就是个外人,凭什么在这个家里指手画脚?”王建国沉默不语,李芳委屈落泪,当晚便收拾行李带着女儿搬离。
自此,「两人开始了长达十年的分居生活」。王建国虽然每月支付抚养费,但再未尝试挽回婚姻,双方也渐渐各自生活。
2023年1月,李芳正式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要求结束这段早已失去意义的婚姻。王建国对此并未反对,案件进入「离婚冷静期」,一切似乎按部就班地进行,直到王建国的母亲「因病去世,留下500万元遗产」。
消息传来,李芳心生疑虑,婆婆生前一直反对她,如今留下这笔巨款,是否自己也有权利分割?她咨询律师后,迅速向法院提出新诉讼,主张这笔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依法分割。
王建国对此愤怒不已:“你十年都不管我妈,现在竟然还想分遗产?!”在法庭上,他激动地表示:“当年你搬出去,连她生病都没来看过,凭什么分?”
李芳的代理律师则反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虽已分居,但法律关系并未解除,因此这500万应当进行分割。”
2、法律分析
「准许李芳与王建国离婚」,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王建国继承的500万遗产,认定为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双方各自保留婚姻存续期间已分割的其他财产,不再另行调整」。
法院的判决依据如下:
「① 分居十年,夫妻关系实际破裂」
尽管法律上仍然是夫妻,但双方已经「长期分居」,事实上已无夫妻共同生活,财产也未再有任何交融,李芳未曾参与婆婆的赡养,自然不能主张遗产权益。
「② 继承财产法律上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继承所得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视为个人财产,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③ 判决符合公平原则」
如果允许李芳分割这笔遗产,等同于让其在「未尽任何家庭义务的情况下直接获利」,这显然违背了社会公平原则。
3、案件反思
这起案件的判决引发了广泛讨论。
网友小伊伊:“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完善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比如冷静期遇到意外情况,比如配偶父母去世等,能否允许特殊处理?”
网友史珍香:“所以不管是公婆或岳父母,如果财产比较多的,一定要早早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子女,其他任何人无权继承”
网有达海:“这判决太不公了,女的还在给他们家照顾孙子女呢!”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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