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陕西,一男大学生花3600元,与女网友发生关系,事后反悔又抢回2600元!大学生:说这钱本来就是他的!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文摘   2025-01-25 23:56   湖北  

「“白嫖不讲武德”」,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因对所谓的“「交易性相处方式」”的接受,走上了法律的边缘。当欲望与金钱交织,交易变成了人际关系的基础。而当后悔的情绪占据上风,这笔“交易”又该如何收场?

1、案件回顾 来源:长沙政法

小李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生活简单且单调。在一次偶然的社交媒体互动中,他结识了一个名叫“丽娜”的女性。丽娜自称是一位在大城市工作的白领,两人通过网络渐渐熟识。起初,聊的内容仅限于生活琐事和一些轻松话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开始发展成了「网恋关系」

直到有一天,丽娜突然提出要见面的请求,并表示自己非常喜欢小李,想要通过见面进一步加深了解。对这个提议,小李十分激动,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

然而,丽娜随后提出了一个让小李感到意外的条件——「见面需要支付3600元作为“费用”」。她解释说,自己在大城市的工作收入并不高,平时为了维持生活质量,需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补贴自己的收入。

小李听到后并没有感到强烈的反感,相反,他认为这可能是现代社会中一种“「交易性相处方式」”的体现。在社交平台上,很多人都表示这种相处方式越来越普遍,而自己也正处于一种「寻找慰藉和情感寄托」的空虚阶段。经过短暂的商讨后,小李同意了「支付3600元」

约定的见面当天,丽娜如约而至,且显得非常成熟稳重。她穿着「时尚,化妆精致」,给小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两人坐下来谈论了一些生活的细节,气氛逐渐放松。小李虽然有些紧张,但他并未怀疑对方的目的。最终,他们在酒店房间里「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小李感到有些空虚,甚至不禁后悔支付了3600元。他的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不仅觉得自己的**“投入”未能得到应有的回报**,还隐隐感到被利用的失落。于是,他开始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丽娜,要求归还「2600元」,一晚上也就最多就「值1000」了。

他甚至「威胁」,如果丽娜不归还钱款,他将公开曝光她的行为。丽娜冷静回应表示,双方是基于「自愿的交易」,并未违背任何协议,要求退款毫无法律依据

迫于无奈,丽娜还是转给2600给对方。但是,「丽娜报警,指控小李非法占有财物」

2、法律分析

  1. 「自愿支付与私人交易」
    法院认为,小李支付3600元是自愿的,属于一项私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私人交易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并且事先明确了费用的支付方式,因此不能因为事后“服务未达标”而要求退款。

  2. 「交易性质与法律界定」
    法院明确指出,尽管这笔交易性质上有些特殊,但它依然属于「私人之间的经济交易」。根据现行法律,未经强制或胁迫的情况下,双方达成的金钱交易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单纯基于事后悔意要求退款,法律不支持。

法院认定,小李事后通过威胁和侵占行为,侵犯了丽娜的财产权和人格尊严,因此小李需要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丽娜一定的损失。

3、案件反思

「“交易性相处方式”」 在网络社交中已不再是个别现象,尤其在一些年轻人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金钱和身体的交换来填补内心的空虚。在网络社交与情感的交织中,「我们是否应该更加警惕这种物化关系的趋势」

  • 网友叫大爷yy:“有金钱交易的性生活属pc,还应罚款5000无并拘留15天”

  • 网友咸的蛋疼:“现在交易都这么规整了吗,还能明目张胆的报警,真是开了天眼了”

这样的相处方式是否值得提倡?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我们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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