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风波》(三)

文摘   2025-01-21 22:24   上海  


三、一波三折

1

 胜富房产公司是颇有实力的私人企业。自JS公寓成功开发后,又接连在浦东开发了几个地块。《申江晚报》99年12月9日第44版上登载一通栏该公司的“山泉花苑”广告。地段较好,相邻ZS公寓几条马路,现在价位在3700~3980元。昌里“众盛苑”二期又于99年11月下旬动工,房型都要比ZS公寓先进。所以,俗语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万老板虽看上去土里土气,但在浦东这块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兴起投资热潮的乡土上,他倒是如鱼得水,与规土处、公安局等几个重要部门关系打得火热。难怪他在ZS公寓的居民前敢夸下海口:“十天内让京申大厦变7层多层房!”

今天回忆起来,当初胜富房产是想“借”小区居民的力量,欲与京申房产作一较量并出难题给规土处,以此想逃避曾对京申大厦规划承诺的责任。请看:

 98年8月29日下午,也就是万老板向居民承诺的同天,薛工和ZS公寓的部分居民一起去京申大厦工地交涉。在工地的简陋会议室里,双方面对面分两排坐下。薛工代表胜富房产向对方提出:1、为什么要将胜富房产对规划处所作的承诺书“抛”出,以挑起居民和他们的矛盾?;2、京申大厦施工期间由于野蛮作业将小区围墙捅破,因“压桩”施工影响ZS公寓底层的地基,要求赔偿并暂停施工;3、由于ZS公寓居民的反对,京申大厦要修改原来的规划。

 京申大厦工地负责人原来就是那位对居民“直言相告”影响光照的年轻人。他对薛工提出的3条意见,有两条是或解释或坚持他们的立场,后勉强同意其中的“第二条”,当场向居民签下“承诺书”:在胜富房产和京申房产公司协商好居民纠纷问题前,京申工地暂时停止施工。除非有京申房产公司的开工令,并得到居民同意。如违反上述规定,负一切责任。”

 不料第三天,京申大厦又照常施工。当ZS公寓居民下班回来,下午约5点左右,小区物业办公室门口停着一辆大卡车。有几个民工在万老板的指挥下正将京申工地连接乐凯商厦的电缆剪断。万老板还非常“豪迈”地对居民讲:“我宁可今后不搞房产了,也要出这口气!”

 小区有位居民正好在附近的电力公司工作。他对万老板说:“京申大厦还没有办过工地用电申请,这根电缆是非法私接的。”在场的人义愤填膺,更加理直气壮。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京申大厦的两名电工查突然停电原因终于查到这里。见小区后门关着,又围着一群居民不敢冒然闯进。随后有几天京申工地一片寂静。

2

事隔三天,一个晚上。

胜富房产的薛工主动邀请ZS公寓的部分业主到他家开会。

这位矮墩墩、戴眼镜,看上去十分斯文:“关于对面京城房产的事,我们无法干涉。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胜富房产的推卸责任,小区居民有心理准备。

“你们对新区规划处的承诺,有关我们的损失如何办?”有人责问。

薛工沉默不语。

“你们这样不负责任,我们要求退房!”一些居民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怒。

“你们也可以打官司。”薛工此时似乎胸有成竹。


     从薛工家出来后,居民们意犹未尽,自发地聚在一起。

     “现在是我们要开始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申述的时候了!”

     “写信给韩副市长,他年轻有事业心。听说他肯为老百姓讲话。”

      “与两家房产公司打官司为时过早,我们可先通过行政途径寻求解决。”

     由于都涉及到切身利益,居民们都认真地你一言我一语。

本来素不相识的居民通过最近的事件开始慢慢熟悉了。跟着大人出来的小孩早已互相认识,无忧无虑的在一旁嘻嘻哈哈地玩耍。

12号底层的小董拿出两张图纸:“今天从信箱里发现,不知是谁塞进来的。”

13号7楼的一位戴眼镜的苗工,据说是设计专家。他接过图纸仔细地研究。

这是两张京申大厦的建筑设计图复印件。一张是早期的规划图。原图标明,靠近ZS公寓的一幢高层建筑(北楼)是条状型;另一张看来就是后来叫胜富房产表示意见的修改稿的日照分析图。北楼已变成排状型。图上有“请胜富公司出具书面意见。综规局规划处  孙奇 6、26”字样。

“这很有可能是胜富房产公司偷偷塞给我们的,想把矛头引向规划局。”居民们推测。

“我们有写给市领导信的足够依据了!”苗工深思熟虑。


经过几天酝酿,由小区61位居民联名写给韩副市长的信毫不犹豫地挂号寄向市政府。信件内容如下:

“市长先生:

我们是新区东南路53弄ZS公寓多层4号楼12~16号房70户商品房居民(业主),今特向市长先生反映一起建筑市场有关个别主管部门渎职涉嫌行为,使原ZS公寓开发商与京申大厦开发商以牺牲居民利益而得到各自利益为目的的交易,导致开发商与居民发生冲突事件。事件实况如下:

今年6、26,本住宅楼南面(章家浜38号)京申大厦住宅工程开工。由于野蛮施工造成本楼墙面局部开裂,室内装修损坏,并以不恰当的手段骗取了区环保部门夜间连续施工的批准。我们忍无可忍与该工地进行交涉,并要求环保部门纠错。环保部门核实情况后当即下令停工。我们极为满意。

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京申大厦“是平行布置于本楼的南面的二幢18层和26层高层建筑,尤其是18层与本楼的间距仅21米,,建筑容积率高达6.77倍,建筑密度也大大超过规划规定,严重影响了本楼的日照、通风及隐密性规定。

由于本楼是商品房,目前所处情况已不符合胜富房产卖房时的承诺。为此我们与其进行交涉并要求退房。不得已,胜富房产法人交出了有关图纸和资料,并道出了两家房产商在规划处协调下的交易。原来胜富房产在本楼施工时未按规定退界,超出规定5米,故在京申大厦修改建设方案、扩大建筑容积率,造成与本楼间距严重不足时未通过真正业主,私自出具了支持京申房产的文件。规划部门在此基础上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作出了“顺水人情”。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向有关专家咨询,得知规划部门违背国家有关规定,作出了多方面的错误决定:

1、同意胜富房产对于本楼退界4米(规定主要朝向9米);

2、同意京申大厦退界11米(规定满足北侧建筑物冬至满窗日照有限时间9点~14点半连续1小时,且同时满足建筑物间距24米);

3、批准京申大厦核定容积率6.77(规定住宅容积率4);

4、批准京申大厦建筑密度约45%(规定25%);

5、批准京申房产提供的很不科学的日照分析图(该图断章取义)。

另外,规划部门个别同志作出如此严重的错误决定,是否存在以权谋私?

基于以上情况,望市长先生亲自顾问,深入调查,严肃处理,整顿建筑行业不正之风。

致礼!

       新区东南路53弄ZS公寓4号楼居民

                         98、9、2


3

早在与京申大厦交涉的过程中,小区居民就开始注意报上有关类似的报道。

随着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我国法制观念及法制建设的滞后,居民与开发商的矛盾日益增多。一方面群众重视自己的居住质量,而另一面部分开发商为了私利勾结不法官员在建筑规划上弄虚作假。老百姓民告官的案例逐渐扩大。

《申江劳动报》7月14日刊登一篇报道——新建楼房遮住光照,众居民为“光”讨公道:市中法院目前受理原告李某等8人诉告市中区土地开发公司因建楼致居民楼光照缩短引发的相邻纠纷。由于被告造的三幢28层商办综合楼与居民楼间距只有25米,似一道巨屏遮住了居民楼的阳光。原先连续5小时的光照时间现缩短致不足一小时;当初视野开阔的南窗,如今抬头便是“三座大山”。由此带来的是早先颇占地段优势的房价,现今下降了10%以上。这在客观上对原告造成了身心、居住、物业等侵害。周围居民与被告交涉不断。被告已对部分居民按楼层分别作了7万元或2万元的补偿。

同是该报,又在9月1日报道有关专家对“光照”的意义认识:建筑设计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对人的关怀”,在居住建筑中更应强调这一原则。因为人们一生中几乎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在家中度过的。所以,在住宅建筑中不仅要有足够的空间和必要的设施,而且还应有充分的阳光。阳光不仅能给人们带来明亮和温暖,而且还有灭菌的功能。不仅如此,还能为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愉快。而这功能是人工照明、暖气、空调所不能代替的。

在一些居民的联系下,有两家报社记者都来小区了解情况。一家是专门以法制宣传为主要特色的。群工部来了两名记者,乘报社的采访车来。他们在浦祥、小杨等人的陪同下,到小杨家看了窗外的京申工地情况,听了介绍后说:“我们对建筑规划不大懂,你们要写个详细材料。特别是与现行法规有违背的地方要说明。”

 另一家报社记者是专门报道房地产行业的。一人独自先到京申工地采访,但被推脱:“这是政府的事。”再到新区规划处,又被婉言谢绝:“我们是专业处室不对外接待。要了解情况到在另一地方办公的规划局信访处。”该记者后在他主办的专栏上于10月中旬登出居民来信“多层住房前造起高楼怎么办?”——新区东南路53弄居民来信,他们购买的商品房建成不久,最近在楼房南面将竖起一幢高楼,这样一来阳光必然被挡住,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其实这类事情比比皆是,也是申城旧城改造过程中很难避免的现象。说的难听点,谁碰上谁倒霉!但这毕竟给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有的房子甚至为此而贬值。------若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住户可以同相关规划部门交涉,甚至可以打行政诉讼官司。


熟年人生
古人云:六十耳顺,意谓经历了许多曲折,已经到了一切司空见惯境界。日本小说家把退休的人生,步入熟年阶段,经验丰富的人生,可以继续发挥作用。毕生从事写作和咨询,把行走江湖、微笑人生,作为志趣和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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