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体制内网友的一个提问,这位网友是在县级某局工作,因为省里下发的一项考核工作需要数据支撑,市局工作人员(科员身份)直接给他安排任务要数据,部分数据需要县里其他部门配合提供,让他去跟本单位领导汇报这项事情,请单位领导协调其他部门提供数据,请问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下次怎么拒绝?市局科室普通工作人员可以直接给下级单位普通工作人员下任务安排工作吗?
驴哥分析
从这位网友的描述来看,该市局工作人员平时是和他直接对接科室日常工作的,负责下发相关文件和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的,属于上级单位某科室对接下级单位某科室的关系,所以市局工作人员问他要相关资料是很正常,因为该市局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布置工作属于是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双方代表的是单位,普通工作自然不需要再通过上下级单位党委走流程了。
当然,如果是重要复杂的任务或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那肯定是需要开下统筹会、系统内的局务会的,上下级单位也会互相通下气,走走相关流程的,具体工作安排到人。但常规性的工作,一般是默认局里相关科室对接县级相关科室即可。
此外,一般像这位网友所说的工作,是省里需要相关数据,市级算是传达省里的要求或者文件收集相关资料或者数据。传达和布置任务是两个概念。现实中,非常规工作,正确的操作是,该市局工作人员应该直接把相关工作要求传达给你的科长的,你的科长咋安排另说。
驴哥总结
在机关事业单位内,市局科员甚至科长是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直接给县级和乡镇单位科员安排布置工作任务的,但在同一系统内,以上级单位名义(单位同意)给下级单位安排工作是可以的。下级单位领导再让相关科室负责该事务,最后还不是你来做!一般日常工作都是默认了科室哪些人员对接的。
如果是不同系统的,那就更加不存在啥市局科员给县镇科员安排工作的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