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热点且敏感的话题,机关事业单位等体制内职工下班后开滴滴、摆地摊、送外卖等兼职是否属于违纪呢?
驴哥分析
关于公职人员下班后摆地摊开滴滴的明确规定纪律是什么呢?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关于兼职的纪律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党纪,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要求,二是公职人员的管理法律,两者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
首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3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是公职人员的管理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55条规定,公务员不能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和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44条规定: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所以公务员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开滴滴的。此外,公务员不得从事个体经营、工商个体户等,总之,名字不得出现在工商营业执照上面。
但属实家庭困难等原因,经向组织报告后经批准后,可以在周末和假期开滴滴送外卖等兼职,但不得影响本职工作。
又比如《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对违规兼职取酬的主体、行为表现作出了细化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但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
驴哥总结
从各方面的文件来看,公务员等公职人员下班后开滴滴、摆地摊、送外卖等兼职行为,原则上不算违纪,但兼职得书面申请,和向单位或组织报告,经单位组织批准,在工作时间之外、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的。此外,有国家或者当地政策支持且符合条件的兼职,也不构成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