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早期的体育纪事

文摘   2024-10-22 10:00   吉林  

晚清之际,吉林这座古城在洋务运动的影响下,推行新制,兴办学堂,体育事业也逐渐发展起来。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吴鲁任吉林省提学使,他积极提倡体育运动。由于他的倡导,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初八、十二两日举行吉林文武各学堂第一次运动会。这次运动会有详细的项目单,有甲、乙评判,场内外有摄影照片。这样的运动会在吉林市未曾有过,为吉林体育事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一页。

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在《奏定学堂章程》中规定,各级各类学堂均开 设“体育科”(体育课)。宣统二年(1910年),吉林文武各学堂,都开始建设体操课,有专门的体操教员。吉林法政学堂的体操教员是廖元勋(广东人),吉林满蒙中学堂的体操教员是吴继广(山东人),吉林两级学堂体操音乐教员是孔繁俊(浙江人),吉林中等农业学堂体操教员是葛学昌(安徽人)。这些体操教员,是吉林体育运动的开拓者。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裁撤吉林将军衙门,改设吉林行省。宣统三年四月十日(1911年5月8日)吉林省城发生一起火灾,燃烧二十一小时,吉林将军衙门和街区大多数屋宇被焚。火灾过后,在吉林将军衙门旧址建立吉林省第一个公众体育场(现在青岛路南端。永昌源注:为今北大一区),面积约一千四百方丈。这个体育场设有围墙、运动员休息室(板棚房一栋)、竞赛用的三百米圆形跑道、篮球场和足球场。后,吉林的各级学校、各行业的体育运动会都在这里举行。这 个公 众体育场的建立,为以后体育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民国元年(1912),在吉林省城新开门外,商埠大马路北(现吉林市政协办公楼北侧。永昌源注:为今基督教感恩堂),成立了吉林基督教青年会。该会占地十七亩多,房屋五十间,有一千三百名会员。设有青年会运动场、学生运动场、儿童游戏场、讲演厅、游戏室、健身社等。有体育干事两人,一位叫马格里,一位叫柯尔根,都是外国人。他俩约有三十多岁,体育素质都比较好,负责管理青年会的一切体育活动。青年会的运动场分设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网球场等,经常举行比赛。另外还举行铅球、铁饼等田径项目比赛活动。吉林青年会体育方面的活动,曾促进了吉林市近代体育的发展。

由青年会传入的篮球运动,深为吉林青少年所喜爱。在吉林的各类学校里,起初,尽管设备简陋,没有专门的篮球场地,不懂篮球运动规则,但青少年也经常进行定位投篮运动。并涌现一批篮球运动员。1928年吉林各校开始举行篮球比赛活动。1929年6月,吉林毓文中学建立了吉林第一支篮球队。队长王士选(1936年曾随中国篮球队参加第十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队员有赵文选(现任天津南开大学体育系主任)、迟则身、王光涛、袁家桂、孟树槐、王燕明、李家栋等人。

这个篮球队建立当年的秋季,第一次和吉林省篮球队比赛,获得冠军。随着男子篮球运动的开展,吉各校女子篮球运动也逐渐兴起。当时的吉林大学、吉林女师、吉林女中等校的女子篮球队,也经常在公众运动举行学校间的篮球比赛。三十年代以后,吉林篮球运兴盛,驰聘在全国体坛上的有王永芳(曾获体育“盛京奖”,现为国家篮球协会副主席)、白春育、田福海、于化江、梁振华、孟宪成、王迪光、张景瑞等。当时,伪满州国的篮球国队,就是以吉林球队的队员为主。

吉林早期的篮球运动素负盛名,排球运动也小有名气。清末民初,是吉林排球运动的萌芽时期。初时,称“球”或“对球”,又称“控力球”,各校没有专设的排球运动场,有的学校只有一个排球。民国十四年(1925年)吉林省立一师的富镜如老师(北师大体育系毕业),组织了吉林第一支排球队——省一师男子排球队。队长是赵玉振,队员有石万显(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体育系教授)、赵凌云、木景春等。

开始,用的是十二人定打法。这个排球队,第一次和省立一中排球队比赛获冠军。民国十六年(1927年),这个排球队第一次参加在沈阳召开的奉吉黑联运动会,获得冠军。来,这个排球队在吉林曾和日侨排球队比赛也获得冠军。这个队多次代表吉林省参加东北三省和华北联合运会的排球比赛。

吉林第一支女子排球队在三十年代的排坛上也负有盛名。1931年,吉林女中校长毛荷根(女),积极提倡女子排球运动,专从上海聘来一名女体育教师张桂芝,在女中组建吉林第一支女子排球队。队长是赵士珍,队员有张仪清、徐淑婉、王树梅、王渊、顾文清、公桂茹、吴芝瑞、谢惠芝等人。这个队在校内训练数月之后,于1932年9月作为吉林女子排球队参加伪国第一次运动会排球比赛,获冠军。次年,赵士珍等九人都考入吉林女师,她们又组成了吉林女排球队。每年春秋,都参加吉林排球比赛,每次都获冠军。1933年,吉林女排球又代表吉林参加了在长春南岭运动场举行的日本奥林匹克运动会排球预选赛,获得冠军。

林早期体育运动蓬勃发展,成绩显赫,与张学良将军的支持有一定关系。张学良将军积极提倡体育,为把体育事业开展起来,曾在国民党中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八条建议:

一、强迫小学体育教育;二、造就体 育教学人才;三、提倡平民教育;四、奖励各项体育运动;五、各地政府应尽力赞助体育事业,自动设置体育场,对各项体育运动优胜纪加以奖励,对从事体育事业的个人或团体给予便利;六、注意使工商各界及公务机关工作人员于业务之外,均有相当之时间从事体育运动;七、宣传体育之重要,改正人们对于身体美之观念;八、严禁早婚。

民国二十年(1931)一月二十三日,永吉县政府将张学良八条建议转饬所属各单位办理。

在张学良将军八条建议的影响下,吉林省教育厅曾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专门发了为发展体育事业,增强国民健康,高标准慎选体育师资的文件。此,吉林体育活跃起来,多次举行学校运动会和各行业的体育运动大会。

永吉县政府遵照张学良建议第一条措施,为打破教育界多年沉寂之景象,刷各学校已往体育之成绩,要求小学教育智德体并重。并定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五月二十一日、二十二两日在吉林省公众运动场召开永吉县第一次小学校联运动会。吉林省教育厅按照张学良建议第三条精神,要求各市县民众业余运动会,每年须于春季(四到六月)或秋季(九到十一月)举行一次或两次,每次一日为限。为引起对民众体育运动之重视,各地凡未设有体育场者,应赶紧筹设。同年举行了第一次吉林民众业余运动会。

本文选自《江城史志》1986年7月创刊号,作者苏凤云。

鉴于本文注释中有一些情况现已发生新变化,因此本人以“永昌源注”的方式增添了新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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