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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人口规模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争议性问题。本文在广泛查阅一批原始档案及老专家访谈的基础上,对1949—1959年首都北京城市规划工作中有关城市人口规模的研究、讨论、分歧和决策等情况进行了相对系统的梳理,分析了影响首都人口规模确定的主要因素。研究表明,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政策指示对新中国初期北京人口规模的确定产生了根本性的重大影响,并决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走向。这一案例启示,应对城市规划中的专业技术工作和政策研究内容进行适当的区分,并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的政策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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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城市人口规模是决定城市用地规模进而影响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设施安排的一项基础性要素,也是城市规划工作中经常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首都北京的城市总体规划同样如此。1953年底第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上报中央后,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在审查报告中提出四点不同意见,其中之一便是对该版总规提出的500万人口规模持有异议,由此引发了关于首都人口规模问题的争论。这是北京城市规划史上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城市规划工作中人口规模预测和决策的一个典型案例,值得作专门的研究和探讨。
从北京城市规划史的相关研究来看,尽管对人口规模问题多有提及,但有关讨论内容相当简略;围绕北京人口规模问题的一些专题论文,其研究对象大多限于改革开放以后的几版北京总规。因而,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中的人口规模问题,仍然是一个有待厘清的研究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在广泛查阅一大批原始档案资料,对部分重要历史当事人的日记等特殊史料进行整理以及老专家访谈的基础上,试就1949—1959年首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口规模问题作一相对系统的梳理,以期引起同行的关注和讨论。
01
新中国早期规划探索中关于北京人口规模的认识(1949—1953)
1949年9—11月,首批苏联市政专家团对北京进行技术援助,该团成员、苏联建筑专家М.Г.巴兰尼克夫(Михаил Григорьевич Баранников)于1949年11月14日作城市建设专题报告,会后进一步整理完成的书面报告“北京市将来发展计画的问题”是北京现代城市规划的第一份纲要文件,它预测北京“在一五至二十年的期间,人口可能增加一倍”;“除郊区人口暂不计算外”,北京市人口将由当时的130万增加到260万。对此,梁思成、林徽因和陈占祥认为1950年初大北京市区内人口已达203万人,“如果十五年后人口增加一倍,则为四百余万人。到工业发达时,计算增到四百五十万还比较接近事实”。
1950年4月20日,朱兆雪、赵冬日联名提交的“对首都建设计划的意见”中建议:“人口增加限制在四百万,地区扩展总面积按每人占土地面积一百五十平方公尺计算,约六百平方公里”。
1950年底前后,北京市都市计划委员会在中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首都建设发展计划,“预计十五到二十年间,全市人口增加到四五百万人,用地540平方公里”。1953年春,北京市都市计划委员会根据市领导指示,完成北京市总体规划甲方案(华揽洪、陈干负责)和乙方案(陈占祥、黄世华负责),“两个方案的规划年限为20年,规划总人口为450万”,“面积约500平方公里”。
02
第一版北京总规确定的人口规模及国家计委和北京市的论争(1953—1954)
2.1 第一版北京总规确定的人口规模
1953年7月,中共北京市委成立畅观楼规划工作小组,经过几个月的封闭工作,于1953年12月9日完成《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并向中央呈报,这就是首都北京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规划中提出:“在二十年左右,首都人口估计可能发展到五百万人左右,北京市的面积必须相应地扩大至六万公顷左右”(图1)。
图 1 北京市规划草图——总图(1954年修正稿,重绘版)
那么,规划中提出的500万人口规模究竟是如何确定的呢?该版总规是在第二批来华的苏联规划专家Д.Д.巴拉金(Дмитрий Дмитриевиц Барагин)的技术援助下完成的,据当时规划工作的主持者郑天翔(时任中共北京市委秘书长、畅观楼规划小组负责人)在日记中记载,1953年9月3日巴拉金指导北京市规划时曾指出:“北京之意义:首都,文化古都,工业要发展之城市,有许多文化古迹。全国之心脏,要成为先进城市”;“将发展到500万人口,这是北京发展范围,必须补充土地”。9月17日,规划人员分专题向巴拉金汇报规划工作进展,其中对人口规模有详细分析,包括自然增长率、1953—1958年的增长率、后15年的增长率以及基本人口、服务人口和被抚养人口的比例等具体项目,巴拉金在谈话中指出:“计算方法[是]科学的,可以满足需要”“工作中弱的环节:缺少经济资料。倒过来算,假设性大些。没办法,这样可以”。
在1953年版北京总规制订过程中,存在着工业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等基础资料较为缺乏的情况,不得已的情况下,当时的规划工作采取了将城市人口规模设定为500万,其他各方面指标据此倒推的技术方法,而之所以假定为500万,由于当时中国正掀起全面向苏联学习的热潮,显然是对标于苏联的首都规划,1935年莫斯科改建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正是500万。
2.2 国家计委的审查意见及其解读
1953年版《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上报中央后,中央批示由国家计委进行审查研究,国家计委于1954年10月16日向中央正式呈报《对于北京市委“关于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国家计委意见》)。该报告在明确“建议中央原则上批准北京市委所拟的规划草案”的同时,却用相当大的篇幅(全文长达7000字)阐述了四个方面的不同意见:①不赞同城市性质中关于把北京“建设成为我国强大的工业基地”的提法;②认为在20年左右北京市发展为500万人口的规模“似还大了点”,与之密切相关的9m2/人的居住定额“在十五年至二十年内是不可能实现的”;③认为“有些道路似乎太宽”,公共绿地“每人二十平方公尺,有些过高”;④“建议北京市可不再设置单独的‘文教区’”。
关于人口规模,《国家计委意见》指出:“北京市委提出在二十年左右北京市发展为五百万人口的规模,我们认为根据首都在政治、经济与文化上的地位,这一规模可作为长远发展的目标。但从发展的速度看,要在十五年至二十年内达到这个规模,似还大了点。”随后,意见对北京市的现状人口及发展趋势进行了相当细致的分析和讨论,进而提出:“北京市规划区内的发展人口,估计在十五至二十年内可能达到四百万人左右(不包括规划区外的郊区农业人口和门头沟、长辛店、琉璃河、窦店及周口店等镇甸的工业职工)”。
如前所述,1953年版北京总规采用的500万人口规模系假定数字,另外,1953年9月29日中共北京市委讨论北京市规划草案时,也曾将人口规模假定的计算方法列为当时规划工作的弱点:“从500万倒推算,缺乏真实的基础,主观成分大,但基本方法对。今后实施,可能出入甚多”。由此,国家计委对北京人口规模问题提出异议,也属正常现象,因为它本来就不是严密科学预测的结论。值得关注的是,1953年版北京总规关于500万人口规模的假定,是明确针对城市远景规划而言,而《国家计委意见》则指出“这一规模可作为长远发展的目标”,这表明,国家计委对于将500万人口作为首都北京的远景发展规模,其实是认同的。如果仅就此而论,国家计委和北京市对于首都人口规模问题其实并无根本的分歧。那么,国家计委的意见针对的又是什么问题呢?仔细研读《国家计委意见》,国家计委其实并不认同北京市规划草案中500万人口规模是针对城市远景规划的,而认为它是要“在十五年至二十年内达到”的一个阶段性目标,故而认为难以实现。
国家计委的这一立场,同样表现在对人均居住面积指标问题的认识上。一方面,《国家计委意见》认同北京市规划“远景可按每人居住面积九平方公尺计算”,另一方面却又指出“每人九平方公尺的居住定额在十五年至二十年内是不可能实现的”。
2.3 北京市对国家计委审查意见的意见
获悉国家计委的审查意见后,中共北京市委于1954年12月14日进行了专题讨论,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兼市长彭真在讲话中指出:“按500万人布局,不会多了,只会少了。布局后不会再变”;“计委人口的估算少了。把人口估计大点,由中心向外发展,没危险。否则,将来发展[到]800万,[将会是]不可克服的困难”(图2)。
图 2 彭真对国家计委审查意见的意见的谈话记录(1954年12月14日,郑天翔日记,部分页)
根据彭真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于1954年12月18日正式向中央呈报《北京市委对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北京市规划草案的审查报告的几点意见》(以下以《北京市委意见》代称)。意见中提出:“计委估计北京人口在十五年到二十年内可能达到四百万左右,我们觉得小了。我们估计北京人口在二十年左右可能发展到五百万人左右”。意见在指出北京总规制订缺乏工业建设计划作为根据的基础上,详述了对北京人口规模预测的一些考虑,继而总结提出“莫斯科现在市内和近郊的居民已达八百万人,中国人口比苏联人口多两倍,我们的首都人口将来恐怕决不止五百万人”。
2.4 国家建委的态度和倾向
在国家计委和北京市就人口规模等问题争论的过程中,我国于1954年11月新成立了国家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建委”),周恩来总理批示国家建委一并对北京市规划草案进行研究。国家建委于1955年8月和10月前后提出两份审查意见的草稿(图3)。
图 3 国家建委关于“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稿一,1955年8月前后)
国家建委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根据首都在我国政治、经济与文化、科学上的地位,以及前述工业发展的规模,远景人口控制在五百万人,是比较恰当的。但也不宜再扩大,因为:第一,大体上五〇〇万人的规模,可以符合我国首都的地位了;第二,五〇〇万人的规模,已可以使人口的阶级构成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比例;第三,解决五〇〇万人的住房、文化福利设施、水电瓦斯供应、交通运输以及物质供应,已经是一件十分复杂困难的事情,如再扩大,则将增加更多困难”。由此可见,对于远景500万人口规模,国家建委也是认同的。然而,对于规划分期及各分期的人口规模等比较具体的技术细节,国家建委意见中的表述则相当灵活:“至于在达到远景五〇〇万人以前,分期的人口发展数字(如十五年到廿年究竟是发展到四百万或五百万),现在很难提出充分的根据,可在拟定分期的建设计划时,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具体计算之”。
03
国家计委和国家建委意见的基本统一(1955)
由于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和北京市对首都规划的一些重大问题持有不同意见,中央决定向苏联聘请一个城市总体规划专家组来华,专职帮助北京市修改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第三批苏联规划专家组于1955年4月5日正式到京,他们开展工作之初便向北京市领导询问对于首都工业发展及人口规模问题的意见,以此作为规划工作的政策依据。在此背景下,中共北京市委于1955年4月28日向中央呈报《关于北京市城市规划工作中的几个基本问题向中央的请示报告》。由于未能及时收到反馈意见,遂于同年8月7日又再次向中央呈报《关于请中央早日决定首都发展规模的请示》。
在苏联专家组已经抵京、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制订工作紧张推进的现实背景下,面对北京市的不断请示,国家计委和国家建委经过反复研究与讨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于1955年12月12日联合向中央呈报《关于首都人口发展规模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明确:“建议规划区以内以五百万人作为远期(四五十年)规划的控制指标”(图4)。
图 4 国家计委和国家建委联合向中央呈报的《关于首都人口发展规模问题的请示》(首尾页,1955年12月12日)
以1955年12月12日两部门的联名报告为标志,国家计委和国家建委对首都人口规模达成了一致意见。这样的一致意见是否为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供出了确定性的依据呢?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在于:中央领导尚未就首都规划问题发表意见。两部门的联名报告,标题也是《关于首都人口发展规模问题的请示》,它只是为中央领导的最终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而已。
04
中央领导对首都人口规模的重要指示(1956)
国家计委和国家建委的联名报告呈送中央后,中央领导对首都规划问题发表了重要指示,这使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工作出现了重大的变数。
据《毛泽东年谱》记载,1956年2月21日下午,毛泽东主席听取城市建设总局局长万里等的工作汇报。“毛泽东提出,城市要全面规划。万里问:北京远景规划是否摆大工业?人口发展到多少?毛泽东说:现在北京不摆大工业,不是永远不摆,按自然发展规律,按经济发展规律,北京会发展到一千万人,上海也一千万人。将来世界不打仗,和平了,会把天津、保定、北京连起来。北京是个好地方,将来会摆许多工厂的”。
中央领导听取国家城建总局汇报的隔日(2月23日),万里向北京市领导郑天翔等传达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据郑天翔日记,关于人口问题,中央领导指出“控制不住”;对于北京的人口,中央领导表示“没1000万人口下得来?将来还不把长辛店联合起来?天津联起来?”(图5)。
图 5 国家城建总局局长万里传达毛泽东指示的记录(郑天翔日记,1956年2月23日,部分页)
注:破折号(“——”)之后的文字系毛泽东指示。
听取中央领导的指示后,北京规划工作者对1000万人口规模问题展开研究与讨论。1956年4月6日,郑天翔与第三批苏联规划专家共同研究这一问题。苏联规划专家В.К.兹米耶夫斯基(В.К.Змиевский)提出:“1000万,作为政府规定的数字。从自然增长、机械增长率来看,这是可能的”;对于规划工作,他建议“算:年龄结构,劳动结构”“人口分布:多找几个方案”;至于市区人口规模,他认为500万—600万比较合适,他同时表示,1000万人口规模“无前例可援”,这属于区域规划;苏联专家组组长C.A.勃得列夫(C.A.Бoлдырев)表示这是“北京地区的规划了,和国民经济发展有关”“远景农业人口,可以算城市人口”,市区人口500万—550万比较合适。
此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工作中开始融入区域规划的思想观念,在制订市区规划的同时也同步开展了整个市域范围的“地区规划”。
05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调整和变化(1956—1959)
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1956年4月19日,中共北京市委起草了一份关于城市规划问题向中央的报告,报告中指出:“我们这次规划,是分近期和远景两个期限来做的……远景不定期限,大体上是按10个至15个五年计划设想的,原来按城市人口500万做文章,经主席指示,按1000万人规划”。该报告阐述了对于1000万人口规模的理解,并将农村人口一并纳入计算范畴。
由于首都人口规模的重大变化,城市建设用地及空间布局必然要作相应的调整,规划工作者提出的一个应对思路即卫星城镇建设与集团式发展:“近期和远景的城市布局都准备采取集团式的发展,即中心是一个大的市区(母城或主体),周围是若干市镇(子城),形成所谓‘子母城’的布置方式”;“在远景,我们考虑市区本身人口是500万—600万人(各种经济指标按550万人计算)。各个市镇的发展,主要决定于大工业的建设或个别重大科学研究机关或高等学校的建设……大概要有50个市镇,各个市镇的人口[合计]约400万人。另外估计流动人口50万人。共1000万”。
1956年初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阶段性成果修订完成后,于同年5月、8月和9月先后举办了3次城市规划展览会。期间,首都各界群众和代表、中央领导和各部委机关干部、参加中共八大会议的党代表以及38个国家兄弟党的代表等共计8000多人参观了北京城市规划展览。对于首都北京远景1000万人的规划方案,各界人士普遍表示赞同。
根据规划展览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首都规划工作者对规划方案作进一步修改,于1957年3月完成《北京市总体规划初步方案》,此即第二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提出:“1956年底,北京市的城市人口是三百万左右,包括郊区的农村在内总人口是四百万左右。到1967年,即我国第三个五年建设计划完成或者稍多一点的时候,北京市区的人口要尽可能控制在四百万左右,包括周围的市镇和郊区农村的总人口要尽可能控制在五百五十万左右。在远期,即大约五六十年以后,北京市区的人口要控制在五百多万、最多不超过六百万人;包括周围的市镇和郊区农村,整个北京地区的总人口可能要达到一千万左右”(图6)。
图 6 北京地区规划示意图——远景规划(市域规划,1957年3月)
1957年版北京总规制订完成后,第三批苏联城市总体规划专家于1957年3月、10月和12月陆续返回苏联。与此同时,1958年中国进入“大跃进”时期,包括城市规划在内的各领域工作开始对中国国情和中国道路有更加突出的强调,试图摆脱以往对苏联经验过度依赖的状况。在此背景下,北京市先后对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进行多次修订并于1958年6月和9月两次向中央呈报,其中1958年9月呈报的《北京市总体规划》获得了中央书记处的原则批准。该版规划在维持远景1000万人口规模的前提下,对市区人口有显著的压缩。规划中提出:“北京市总人口现在是六百三十万人,将来估计要增加到一千万人左右。市区现在约有三百二十多万人,今后要控制在三百五十万人左右”。该版规划之所以压缩市区人口,一个重要原因即“大跃进”时期倡导的城市园林化指导思想。该版规划在市区规划总图中,将不少城市建设用地调整为绿化用地(图7),使1956年提出的“分散集团式”布局思想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图 7 北京市总体规划方案(1958年9月)
1958年北京总规的修改还有另一个重要的时代背景,即北京市域范围的扩大——“1958年3月,第四次扩大市界,将原河北省通县、顺义、大兴、房山、良乡五县划入北京市,净增土地面积4,040平方公里,市域总面积为8,860平方公里”;“1958年10月,第五次扩大市界,将原河北省的平谷、密云、怀柔、延庆四县划入北京市,净增土地面积7,948平方公里,市域面积为16,808平方公里”(图8)。显然,北京市域范围的扩大与毛泽东主席关于北京1,000万人口规模的指示有着重要的关联,是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的产物。
图 8 北京市市域范围的五次调整示意图
到1959年9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又进行过一次修改,但在整体上延续了1958年9月版总规的基本思路。此后20年间,首都北京的城市总体规划基本上未再作大的调整。
06
总结与讨论
以上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首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人口规模不断变化的情况进行了概略的梳理,考察这样一个历史过程,如果以局外人来看,简直有些戏剧化的色彩,但仔细分析,其背后则体现出新中国初期首都人口快速增长、国民经济计划制订滞后、中国政治和社会形势不断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而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在当年的时代背景和技术条件下,首都人口规模长期难以定案,或存在各种分歧,不断变化,都是十分正常的,并无可厚非。
对于城市规划工作者而言,我们不禁要追问的是,在早年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中,究竟应当采取多大的城市人口规模比较合适呢?
6.1 中央领导指示的再认识
反观1954年国家计委对北京市规划的审查意见,近万字的篇幅,全面分析,层层解剖,大量的统计数据,不可谓不认真、不严谨。但是,其研究结论却指向比500万更小的城市人口规模,它是否是科学、正确的结论呢?与之相对应,畅观楼规划小组按500万进行人口规模假定的做法,是否就是伪科学、不足取呢?当中央领导发表意见后,北京城市人口规模陡然间翻倍至1000万,这恐怕是国家计委和北京市万万不曾预料的,以当年的规划工作情形而论,难免有人对此感到困惑和不解。
史料表明,1956年时世界上其他国家首都城市人口规模的基本情况,如莫斯科800多万、纽约1200多万、伦敦900多万、东京700多万等,中国领导人是比较清楚的。毛泽东提出的1000万人口,只是战略意义的一个概念,并不是一个规划意义上的具体指标。同时,它并没有时间限定,而具有一定的区域内涵——“会把天津、保定、北京连起来”,这其实就是最早的、朴素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思想。如果我们把眼光再放长远一点,北京市的人口规模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超过1000万(图9)。
图 9 北京市人口规模发展变化情况(1949—1989年)
6.2 苏联专家克拉夫秋克对城市人口规模问题的意见
笔者认为,苏联专家Я.Т.克拉夫秋克(Яков Терентьевич Кравчук)1955 年曾发表的意见是值得反思的:“城市人口发展规模问题,应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研究,建设委员会不应代管”“在苏联,建委从不插手解决城市人口发展规模问题,只负责审查城市规划设计。因为城市在向建委报送审查规划之前,即已将人口发展规模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取得协议”。依克拉夫秋克看来,对于北京的城市人口规模,其实应当由国家计委来研究并提出方案,以此作为北京规划制订的一个先决条件,而不应当由北京市的规划工作者来研究和提出。
这一点,正反映出城市规划工作的内在本质及固有特点。也如徐钜洲先生所指出的,城市规划工作应该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规划的政策研究结论,其二是技术研究结论:“所谓政策研究,主要是城市规划的政策、原则、方向”“是党的整个方针政策在规划工作方面的一个深化”“与此同时,才是城市规划的手法,或者叫技术方法、技术手段”。
城市规划工作中的人口规模,当然有一定的分析和预测方法,除了计划经济时期常用的“劳动平衡法”,还有趋势外推法、“联合国法”、综合平衡法等多种技术方法。然而,熟悉这些技术方法的同行可以清楚,这些人口分析和预测方法仅仅只能提供出一些参考数字而已,由于城市发展的长期性及诸多不可预见因素,人口规模预测的结果很难做到科学和准确,而一些参数选择中人为因素的影响更会使预测结果大相径庭。从根本上说,城市人口规模的确定更多地属于城市规划政策研究的范畴,并非单纯的专业技术问题,不应对规划技术工作有过多的依赖。
6.3 合理区分政策研究的城市规划和技术研究的城市规划
长期以来,由于对“政策研究的城市规划”和“技术研究的城市规划”缺乏必要的区分以及相应的制度设计,导致了实际城市规划工作中一些混乱无序现象的发生。仍以城市人口规模问题为例,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城市规划工作开始舍弃计划经济时期的一些传统做法,转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密切配合,而在各地区快速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某些城市的规划工作在实际上扮演了为有关城市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圈地运动”提供技术支持进而谋求政策红利(获取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的角色,城市规划工作者为此而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之相反,更加专业化的一些规划技术问题(如用地合理布局、多方案比选和城市空间设计等)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及足够的时间和智力的投入。这实在是巨大的悲哀。
对“政策研究的城市规划”和“技术研究的城市规划”作出合理的区分,一个现实的途径即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上位的区域性规划工作,对于一定区域内各个城市的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政策(如城市性质和发展规模等),在上位区域规划中予以研究和明确,并赋予其法律地位,从而将相关的一些政策研究结论作为各个城市制订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条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曾先后开展过多轮城镇体系规划等相关工作,此方面的规划技术问题已经有成熟的应对方案,目前所缺少的只是规划工作体制机制的合理化设计。
试想,如果能够对“政策研究的城市规划”和“技术研究的城市规划”作出合理的区分,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一定会规避掉许多扭曲的成分乃至“忽悠”的嫌疑,学术界长期呼吁的城市规划科学化水平的提升,必将可以获得显著的改进。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在这里所讨论的对“政策研究的城市规划”和“技术研究的城市规划”作出合理的区分,是从改进规划工作操作机制的角度的一些思考。如果就城市规划工作的整体而言,无疑是迫切需要加强城市规划的政策研究工作的,规划政策的拟定必须科学合理,否则一旦规划政策出现失误,将使规划技术的走向后患无穷。但从规划程序的角度来看,规划政策是城市规划技术工作的重要前提,城市规划技术研究工作的开展必须以一定的规划政策为依据,在一定的“游戏规则”下开展进一步具体化、精细化、科学化的规划设计与研究工作,那么在规划技术研究工作开展之前,总要在规划政策方面有一个相对明确和稳定的说法,从而有所遵循。
笔者的基本观点是,不应把“政策研究的城市规划”和“技术研究的城市规划”混为一谈,更不能由于规划政策方面的一些非理性之举而干扰和破坏到城市规划技术研究工作无法合理推进。简而言之,我们应当呼吁建立一种新的、更合理的规划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城市规划的政策研究工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可靠的前提和依据;另一方面,要为城市规划的技术研究创造有利的专业工作条件,切实保障其扎实的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当然,进一步讨论,如果跳出规划程序的思维,那么规划政策的合理拟定,也需要立足于对各方面现实情况的充分洞察和对各类规划实践经验与客观规律的深刻总结,同样也需要规划科学技术的支撑和服务。在这个意义上,城市规划的政策研究与技术研究不应当是完全割裂的。但这里所谓城市规划的技术研究,是为规划政策提供服务和支撑的规划技术,是政策科学意义上的规划技术,与上文所谈规划程序上的规划技术研究并不是一个等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总之,城市规划工作的政策(或政治)、技术、科学和艺术等,其性质、内涵、相互关系和内在作用机制与规律等,是城市规划工作者需要长期探究的一个永恒命题,必然也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哲学问题,本文研究只是提供一个供讨论的案例而已。
[参考文献引用格式]
LI H. The debate on population size in the urban master plan of Beijing,1949-1959[J].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Planning, 2024, 16(1): 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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