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规作品 | 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

学术   2024-10-12 08:30   北京  



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




·  基于自然地理特征,确定开发保护总体结构

·  尊重生态系统运行规律,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  聚焦核心区域和要素,完善生态空间管控

·  促进资源价值转换,支撑生态地区绿色发展

·  优化农牧区空间格局,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  完善传导机制,增强规划指导性和约束性


01

项目背景


《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19年4月正式启动,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联合团队编制完成,2023年12月28日获得国务院批复。《规划》针对青海省情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了气候变化下的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格局优化与生态修复、城乡特色风貌塑造、能源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等15个专题研究。



02

项目特点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其“中华水塔”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联疆通藏”战略功能突出,清洁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富集,多民族融合聚居,具有“生态省、高原省、资源省、民族省”的省情特征。《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重大要求,将“维护中华水塔生态系统稳定、促进美丽青海绿色发展”作为规划主线,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重点探索了以“支撑生态地区自然资源全域全要素保护和价值转化”为导向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方法。


(一)基于自然地理特征,确定开发保护总体结构

在全面摸清国土空间本底条件的基础上,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确保高原地理单元完整性为前提,结合降水、日照、地形地貌等自然地理基础条件分析,综合确定了三江源、祁连山、河湟谷地、泛共和盆地、柴达木盆地五大空间单元,明晰各单元国土空间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和措施,以“南北两屏(三江源、祁连山)”为重点,守护“中华水塔”,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以“东中西三区(河湟谷地、泛共和盆地、柴达木盆地)”为重点,协调人-地-城-产-矿关系,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以“丝路通道、黄河沿线”为依托,强化轴带联通,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以河谷小盆地和绿洲为载体,强化多点集聚、均衡布局,实现地区特色发展。


(二)尊重生态系统运行规律,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以高寒草甸、森林、湿地、湖泊、冻土、冰川、雪山等高原重要生态资源的相互作用关系为切入点,识别优先保护地区与关键生态要素(如三江源区域的草原和冻土、柴达木盆地的盐湖和湿地),将青海省承担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防风固沙”等国家级生态功能的稳定和改善(图1),作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检验的重要标准。从生态功能完善角度,对“三江源、祁连山”等江河源区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程,重点保护和修复高原草原草甸、荒漠植被和森林灌丛分布区域,巩固提升江河源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加强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与河湟谷地的水土流失防治、沙化土地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为维护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稳定提供重要支撑(图2)。以维持重要河湖、湿地的基本生态需水为重点,通过对不同流域内生态系统运行特征以及水资源及其相关要素的耦合关系分析,确定流域内水资源管控的核心要素。以柴达木盆地为例,规划确定了冰川和永久积雪的面积、地下水位、盐湖水盐比例等重要指标,这些指标成为优化内陆河流域空间格局和资源管控重点的重要考量。

图1 青海省生态功能区划分示意图

图2 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优化图



(三)聚焦核心区域和要素,完善生态空间管控

针对青海省生态空间面积广(占全省国土总面积90%以上)、要素类型多、矛盾协调复杂的情况,结合相关管控要求(如风景名胜区、水源地等),细化完善生态空间的管控要求,建立功能管控、活动管控、强度管控、程序管控的生态空间管控规则。功能管控指基于生态价值评估,分区分类确定生态资源保护和生态服务功能转化方向;活动管控指将各类人工活动划分为生态保护修复类、军事国防类、矿产资源勘察开发类、民生和重大基础设施类、科学研究类、旅游科普类6种活动类型,分类建立活动准入正负面清单;强度管控以禁止、严格管控、一般管控三级管控级别为基础,以“点状开发、面上保护”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开发为原则,统一各类生态要素管控强度分级标准;程序管控指建立规划审查、行政审批、意见征询反馈等机制。多措并举,形成了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空间管控体系。


(四)促进资源价值转换,支撑生态地区绿色发展

结合全省开展的GEP核算工作,明确分区生态价值转化方向,制定策略和支持政策。如将生态空间内的各类自然资源与强度管控的三级管控级别进行对应,从资源价值转化的角度,划定生态资源保护区、生态资源限制利用区、生态资源绿色发展区,制定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政府购买服务、指标交易、公益岗位设定、特许经营等配套政策,支持生态旅游、生态产品加工等生态价值转化方式,在用地指标、配套设施、政策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图3)。同时,强化对青海大尺度自然景观完整性和荒野度的保护,维护自然景观的原真性。依托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文化古道等构建“雪域净土·山宗水源”特色风景游赏体系,整合多元民族文化资源,完善自驾游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原乡民宿、房车营地、民俗体验等旅游设施用地,促进生态地区的特色发展(图4)

图3 青海省生态资源价值转化分区及转化方式示意图

图4 青海省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空间体系图



(五)优化农牧区空间格局,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青海省农牧区面积大、分布广,与生态空间交叠多,并有大量原住民,协调好农牧区民生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是重要命题。《规划》提出以下空间优化措施:一是针对生态空间草地的管控,提出“以草定畜、以畜定牧、以牧定人”的量化思路,探索不同区域“水、土、草、畜、人”的耦合关系,明确基本草原、草地使用(禁牧、轮牧、休牧)的布局、规模以及牧区人口布局调整(用地和设施类型)的重点方向,优化农牧区人地关系;二是引导农牧区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释放农牧区“特色化+基本服务驱动”的城镇化动力,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三是开展民生问卷调查,深入了解农牧民生产生活诉求,根据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和聚居特点,设置夏秋季流动社区服务点,以补齐教育、医疗和养老设施短板为重点,构建“县城15分钟、农区镇村30分钟、牧区45分钟”的城乡社区生活圈(图5)重点提高生态地区的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完善牧区绿色产业配套设施,以进一步促进生态地区绿色转型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图5  青海省城乡社区生活圈示意图



(六)完善传导机制,增强规划指导性和约束性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兼具功能性区划的作用。纵向上,应与市县规划形成紧密的传导和协调关系,以更好地指引下位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底线管控等指导约束要求。《规划》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探索了“管理导向型”和“行动指南式”的分区、分要素、分指标管控方法,基于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目标指标、空间布局和重大任务,通过分区传导、底线管控、控制指标、名录管理、重点项目等方式向下传导(图6),并采取“一图一表一指引”方式明确对市州的要求(重点是强制性内容),形成了对下位规划较为明确的指导和约束。横向上,结合青海特色,重点加强对生态空间类和自然资源类专项规划的统筹约束,明确总量、格局、结构和重大项目要求,制定专项规划成果入库数据标准,采用“虚线上图”“实线落图”方式,构建“一张图”空间协调平台,协调处理同一空间利用上的矛盾冲突,为专项规划、项目谋划和选址提供指导。

图6 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机制示意图




03

技术支持


为支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规划团队协助完成了青海省县级、镇级和村庄规划等重要规划编制指南的编写,并持续开展了技术帮扶,2023年一二季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公司总工团队和相关技术人员会同厅审查专班,分两轮赴青海2市6州开展了现场技术指导,提前介入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审查;后续通过视频会、函件等多种方式,持续对青海省各市州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技术审查,有效提高了省内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质量,同时,促进了省级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内容对接,提高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实施效果。




感谢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主管领导、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及参与讨论的各位专家的悉心指导和帮助!


项目主管:朱波、全波、黄继军

主管所长:王佳文

主管主任工:李铭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员张全、徐有钢、刘姗姗、刘宏波、於蓓、周慧、吕红亮、黄俊、肖月晨、黄道远、易晓峰、牟毫、刘建华、谭磊、鲁莉萍、张奕雯


中国城市设计研究院交通分院成员:于鹏、王继峰、于杰



来源: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青海省印发《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国务院关于《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规划中国
规划中国是由中国城乡规划行业网(http://www.china-up.com)主办的集微博、微信、播客等新一代移动媒体于一身的互动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