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9年3月启动,2024年8月9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规划》编制过程全面体现了“开门做规划”的特点,凝聚了全社会各方的智慧和力量。《规划》高位部署,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40余个委办局和16个区组成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
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下,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天津规划总院组成联合项目组,立足各专业领域、各区的技术服务工作基础,全面对接各成员间的沟通与反馈。为夯实规划体系构建、促进规划传导落地,天津规划总院作为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技术服务团队,充分沟通市级规划指引要求与各区发展诉求,全力支撑市、区两级规划联动编制,发挥了技术统筹与衔接的重要作用。《规划》批复后,天津规划总院持续跟踪服务,配合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规划》传导、实施工作方案等相关研究工作,积极发挥智库作用,努力做好下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技术支撑。规划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唱好京津“双城记”,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跨界地区协同发展;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面向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以带动全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升为目标,打造活力魅力品质“津城”和宜居宜业美丽“滨城”;挖掘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多重价值,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深刻内涵的文化品牌;发挥天津港优势,建设港口带动、绿色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安全智慧的韧性城市建设,构建空间统筹、安全可靠、智慧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来源: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