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的涉税风险

文摘   职场   2024-07-30 12:00   天津  
这是白明锐的第 279 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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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着讲《税收大数据与财务报表涉税实战分析》。

第四章 资产负债表涉税分析

第二节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报表项目涉税分析

五、应付职工薪酬

(一)会计上职工薪酬包含的内容范围

(二)税法上涉及「职工薪酬」的相关规定

税法上没有使用「职工薪酬」的概念,而是将会计上的职工薪酬分解为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安全保险、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等,分别作出了规定。

因此,会计上的「职工薪酬」核算内容与税法上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会计上核算的「职工薪酬」内容能否得到税前扣除,需要分解为税法上相关成本费用支出,然后与税法相关规定进行比对。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涉税风险

1、注意会计上「应付职工薪酬」与税法上「工资薪金 」内容的差异

税法上的「工资薪金」是不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

由于税法上的工资薪金只要是合理的并且实际发放就可以据实扣除,并且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

税法上工资薪金的三项经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都是有扣除标准的,因此税务人员一定要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

2、企业工资薪金是否实际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工资薪金的成本费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强调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所以如果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的年末余额大于年初余额,说明企业有当期提取但未实际发放或拨缴的工资薪酬,应进一步关注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是否支付工资薪酬,如果还没支付,要注意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没有余额,并不代表其不存在涉税风险,比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职工薪酬,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两者之间存在差额,说明企业很可能存在着非货币形式的工资薪金或者有虚增成本的风险。

如果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有余额,一定要注意由于税会差异产生的涉税风险,因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是当期没有支付并且支付期在 1 年以上的,而且在应付职工薪酬确认时会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而税法上工资薪金的扣除必须实际支付并且不考虑薪金的时间价值。

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其他长期福利一般都属于「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税务检查人员可以进一步阅读报表附注,落实企业工资薪金的具体内容和会计政策,并进一步检查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是否正确。

3、企业的工资薪金是否合理

税务检查人员可以用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除以企业在职的生产经营人员的人数,以此估算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是多少。

如果企业本期给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大幅上升,或者与同行业相比明显偏高,则需要对工资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因为不合理的工资薪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同时可以进一步与社保系统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核对,验证其合理性。

4、注意「股权激励」的税会差异

税务检查人员如果发现资金负债中「应付职工薪酬」有期末余额,可以审核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中第 2 行「其中:股权激励」是否有发生额,要注意由于股权激励所带来的纳税调整问题。

税法上强调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原则是实际发放,因此等待期内会计处理确认的成本费用就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当职工实际行权时,视为发放工资薪金,调减前期确认的费用进入会计利润的部分。

5、注意离职后福利的税会差异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处理即可。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明确该事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模式。

6、注意带薪缺勤的税会差异

对于累计带薪缺勤,税务上注意工资薪金扣除的原则是实际发放,预提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对于非累计带薪缺勤,在实务中,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时一并处理。

如果非累计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在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已经实际支付,就不需要纳税调整。

7、注意辞退福利的税会差异

作为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员工辞退福利,应该是企业已经实际支付给职工的支出,尚未支付的部分,不能在其未支付的纳税年度内扣除。

对于 1 年后支付的辞退福利,会计上会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而税法上不考虑。

另外,还应注意财务费用的调整。

8、注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税会差异

与辞退福利类似,不赘述。

9、注意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与纳税申报是否正确

(1)以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发放给职工

视同销售,会计与税法规定一致。

税务检查人员主要关注企业是否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损益,要注意非货币性福利要和其他的福利费合在一起看是否超过了工资薪金的 14%,超过部分要进行调增。

(2)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

税务上要视同销售,税务人员要关注企业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了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并注意非货币性福利要和其他的福利费合在一起来看是否超过了工资薪金的 14%,超过部分要进行调增。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企业外购的货物如果用于职工福利则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抵扣了进项的,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3)将企业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比如职工宿舍)

企业所得税方面,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属于福利费支出,受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控制。

企业的资产如果用于集体福利,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本期就到这,下期我们来讲「长期应付款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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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明锐
业务财务,注册会计师。学会计,做财务,在职场。原创财务分析干货 200+篇。探索「财会实训」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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