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据我们了解,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以来,在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保障房屋建成交付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前不久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请问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来推进这项工作?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 肖远企: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也非常感谢您关心这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房地产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决策部署。今年年初以来,我们跟住建部门一起指导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把合规房地产项目都纳入“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增强对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
9月26日,您刚才也提到,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我们目前正在按照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我们主要有这几个方面:
第一,要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白名单”和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已经建立了半年多时间,经过各方的努力,现在已经有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政府协调推动、金融融资支持和司法执行保障等方面,都探索了一系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纳入“白名单”以后,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融资也更加便利快速,对于项目的建成和交付、对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给大家介绍一个例子,在广东珠海有个住宅项目,前期已经出售了部分房屋,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这个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建成以后,省级、市级等好几个层级都建立了相应的融资协调机制,在协调机制的协调和推动下,使得这个项目符合纳入“白名单”的条件标准,最终推动这个项目纳入了“白名单”,然后某一家国有大行对这个项目新增了贷款6亿元,这个项目很快就复工建成,而且相应的配套设施也同步建成,项目很快就成为珠海的一个畅销楼盘。很多人看到项目建成,而且配套设施都非常好,就来买这个项目的房子。
目前,我们经过认真地研究,把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的条件已经具备,今后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该按照“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在具体流程上采取审核与备案两种形式。在审核方面,按照目前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对“白名单”项目的流程继续发挥作用,继续保留,同时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以跟银行一起商量,银行按照授信标准,对房地产项目进行融资,通过“白名单”机制进行备案,纳入“白名单”管理。我刚才讲了,纳入“白名单”以后项目管理更规范,融资也更快捷更便利,有利于房屋建成,有利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是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我们已经指导各家银行在现有工作专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逐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各城市协调机制也要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加大问题项目的修复力度,落实贷款发放条件,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贷款的审核和发放。原则上,如果有关条件和要求没有发生变化,对于进入“白名单”的项目,银行就应做到“应贷尽贷”。
第三是优化贷款资金的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目前大家都知道,商业银行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房地产项目公司,并且直接受托支付给材料商、施工方等上下游企业。今后,商业银行可以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调一致的前提之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到用款对象,把资金拨付的时间提前,只要授信审批通过后,就可以把全部贷款发放到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金监管账户。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贷款资金可以快速及早发放到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公司的账户上,可以提早把钱支付给上下游企业,比如水泥、钢材这些上游企业,还有施工建筑企业等,这样就能够确保房地产项目、住房项目能够及早甚至提前开工建设。同时,因为这些贷款资金是进入了房地产项目公司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封闭管理,就不会被项目公司挪用,贷款资金就是用来建这个项目和它的配套设施的,将全部用于项目建成交付,这样有利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跟大家通报一个数据,截至到10月16日,我们统计,“白名单”房地产项目已审批通过贷款达到2.23万亿元。预计到2024年底,“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将翻倍,超过4万亿元。为做好房地产项目融资,保障房屋建成交付,我们还会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
路透社记者:
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这些一线城市最近放松了住房限购。一些数据显示,国庆黄金周期间这些城市的看房人数和房屋销售大幅增长,但一些小城市在国庆期间住房销售情况仍没有太大起色。请问住建部会放开这些特大城市所有的购房限制吗?这种楼市的“虹吸效应”——人们涌向大城市购房,会给整个中国房地产稳定带来什么影响?谢谢。
倪虹:
您问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住房限购,第二个问题您提出了“虹吸效应”,我来回答这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住房限购。我刚才在开场白中提到,从去年开始,已经充分赋予了各个城市房地产调控自主权,城市政府会根据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房地产现状自主决策。您提到了四个一线城市,我作一点介绍。四个一线城市在9月底调整了他们的住房限购措施,不完全一样。北京、上海是“放宽了限购的条件”,广州是“全面取消”,深圳是“部分区域取消”,这充分体现了各城市因城施策、自主决策、一城一策。
第二,您提到了“虹吸效应”。从规律上看,“虹吸效应”是世界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普遍现象。从影响上看,“虹吸效应”有利有弊,在不同城市和城市的不同发展阶段,“虹吸效应”会产生不同影响。在城镇化进程中,中国政府注重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也是防止房地产领域“虹吸效应”负面作用的一种制度安排。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倪虹部长刚才提到,要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请问这方面是怎么安排的?
倪虹:
刚才我在开场时讲到,我们这一套“组合拳”有两个新增,肖远企副局长和大家讲了4万亿贷款支持的问题,我再和大家介绍一下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的考虑。
我在开场时和大家介绍过这种需求。随着城市发展进程,新房子会变成老房子,有的老房子会变成危房,这种需求是存在的。我们对重点城市做过统计,35个大城市有170万套的需求,全国地级城市有297个,大家可想而知,这种需求是实实在在的,而且还会有更大需求。
这次我们选择在前期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基础上,再新增100万套,并通过货币化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主要是考虑有些项目条件比较成熟,群众改造意愿也比较迫切,前期工作做得比较扎实。有利的方面,首先是对群众,货币化安置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地点等要求。第二可以直接搬入新居,不像以前建设安置房要等十几个月的过渡期。第三对城市来讲,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第四在当前房地产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一举多得。
那么,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获得政策的关心和支持?我想有以下两点。第一,这个项目首先得是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第二,项目的两个方案要比较成熟,一个是征收安置方案要做得扎实,能够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另一个是资金大平衡方案能够做到项目总体平衡,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主要政策有哪些?我想有以下五条。一是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二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给予专项借款。三是允许地方发行政府专项债。四是给予税费优惠。五是商业银行根据项目评估还可以发放商业贷款。
有这五条政策加持,各地还可以结合城市更新,进一步谋划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提前实施,只要前期工作做得好,我们还可以在100万套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谢谢。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
财政部此前通报了通过专项债支持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请问有哪些细化措施和考虑?谢谢。
财政部部长助理 宋其超:
谢谢您的提问。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拟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利用专项债收储土地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这两项政策聚焦房地产市场的堵点问题,既是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扩大专项债支持范围和用作项目资本金领域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土地市场的供需平衡,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也有利于增加保障性住房来源,增进民生福祉。
在具体操作上,关于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与存量土地的业主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妥善处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合理确定专项债券项目内容和地块范围,及时安排债券发行和支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关于支持地方用好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项政策主要是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在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地方可安排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一政策将与其他相关支持政策协同发力,进一步拓宽地方的资金来源渠道,既可以有效消化存量,促进供需平衡,也有利于优化增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明确政策的细则和要求,推动政策尽快落地。
北京青年报记者:
还是想问一下住房的问题。对于一些新市民、青年人来说,如果要买房的话,他们往往面临比较大的经济压力,住建部有没有什么样的考虑和安排来帮助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倪虹:
谢谢这位青年记者。我想,对于一个城市而言,青年人有希望,这个城市就有希望;青年人有未来,这个城市就一定有未来。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让他们能够在城市安居乐业,是城市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关于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国家大的政策是一手抓保障,一手抓市场。以政府为主,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通过市场来满足群众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保障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租赁的方式,另一种是购买的方式。关于租赁的方式,对于新市民、青年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以“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等方式,让新市民、青年人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对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实施了公租房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公租房保障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物租赁,还有一种是货币化补贴。关于购买的方式,就是对于有一定经济能力,虽然暂时买商品房还有困难,但是可以购买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以需定建、以需定购。筹集房源也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新建,还有一种是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在工作中,我们也考虑了新的形势变化,为适应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需要,要求和支持地方结合实际,适度增加保障性住房的面积。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各城市政府在结合当地实际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的同时,一定要加大保障力度,兜牢住房保障这个底线。也和大家报告个数据,今年1—9月份,我们已经建设筹集了保障性住房148万套(间),到年底可以让450万新市民、青年人住进保障性住房。
下一步,我们将和有关部门一道,指导各地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南方都市报N视频记者:
9月24日,人民银行公布了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统一房贷首付比例等一揽子房地产金融政策,请介绍目前的进展情况?谢谢。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陶玲:
谢谢您的提问。人民银行立足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职责,制定和实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为了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9月24日,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5项一揽子房地产金融政策。到现在有三周时间,社会反响积极正面,对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29日,人民银行在网站上公布了相关政策文件。大家这么关心,我就再具体介绍一下实施落地的情况。
第一项政策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房贷利率事关千家万户,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站稳金融工作人民立场、惠及民生的具体举措。关于工作进展,9月29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同日,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了自律倡议,各商业银行也发布了公告。10月12日,主要商业银行发布了操作细则。目前,商业银行正在加班加点,修改合同、修改系统,做好各项准备。预计大部分存量房贷将在10月25日完成批量调整,意味着大家在10月26日就可以通过贷款银行的指定渠道查看调整结果。部分中小银行完成调整的时间可能会略晚,总体预计会在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为方便办理,绝大多数借款人都不需要到银行网点,其中,对于房贷为浮动利率的,借款人不用提出申请,商业银行将统一批量调整,这部分存量房贷占9成以上。对于房贷为固定利率的,借款人可以通过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也无需到银行网点。对于从中小银行获得房贷的,由于一些中小银行的网络还不是很完备,可能需要借款人到银行网点办理。具体情况请大家关注贷款银行的公告。
借款人还普遍关心,政策调整后房贷利率具体是多少。我们看到社会上有很多计算和讨论,我作一个简要说明。大家知道,房贷利率是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加点幅度构成的。根据这次政策要求,调整的是加点幅度,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将加点幅度统一降至-30个基点。例如,北京前期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加点是55个基点,此次将最低加点降至-30个基点,那就意味着房贷利率降幅达到了85个基点。北京的二套房贷最低加点前期是105个基点,按照城市利率的下限要求,此次将最低加点降至-5个基点,房贷利率降幅就达到了110个基点。五环以外地区降幅会更大。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能够节省多少房贷呢?预计,存量房贷利率将平均下降0.5个百分点左右,总体上将能节省利息支出1500亿元,惠及5000万户家庭、1.5亿居民。具体到个人、家庭,根据商业银行测算,再以北京举例,在北京购房,原房贷利率如果是4.4%,利率调整以后为3.55%,那么100万元、25年期的等额本息房贷每个月就可少付月供469元,总共节省利息支出超过14万元。因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操作细节比较多,涉及不同地区的不同借款人,在具体办理中还请大家以政策和操作细则为准。
第二项政策是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至15%。出台这项政策的目的是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9月24日政策发布后,人民银行总行指导各地分行因城施策,配合城市政府迅速落实。目前,除北京、上海、深圳三个一线城市自主采取差异化安排外,全国绝大多数城市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5%。我们也注意到,不少城市同步调整了限购、税收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市场信心和销售都出现了改善。
第三项政策是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这项政策是对前期出台的两份政策文件进行调整,9月29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已经联合发布了调整通知。一是调整2022年11月的“金融16条”。原规定是,对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房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允许展期一年,并可不调整贷款分类。这项政策有利于稳定房企融资,改善行业资金状况,原定于2024年底到期,这次我们将政策延期至2026年底。二是调整2024年1月的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通知。原规定是,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企,全国性商业银行发放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可用于偿还企业及集团的房地产相关贷款和债券。这项政策放宽了贷款用途,有助于房企改善资金状况,原定于2024年底到期,这次我们将政策也调整到2026年底到期。
第四项政策是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是一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大家如果还记得,5月17日,人民银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激励银行发放商业贷款,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这项政策的目的是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从实施情况看,人民银行配合住建部成立工作专班,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下,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工作力度。
9月24日,根据前期的实践需要,为进一步增强对银行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我们对政策进行了完善,将人民银行提供的再贷款资金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100%,从而进一步支持提高收购存量商品房的意愿,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9月29日,人民银行已正式发布通知,商业银行将于10月起申请再贷款,最近已经有商业银行做了申报。我们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存量房收购工作将取得进一步的积极进展。
第五项政策是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向有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收购房企存量土地,人民银行提供必要的专项再贷款支持。
总体上,近期人民银行还出台了降准、降息等一揽子金融政策,这些政策跟上述房地产金融政策一起,对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将持续地产生积极作用。谢谢。
海报新闻记者:
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商品房的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请问在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方面有什么具体的考虑和安排?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刘国洪:
谢谢您的提问。您所关注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工作,也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在住宅用地供应上,我们一手抓控新增,一手抓盘存量。在控新增方面,我们指导各地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于去化周期过长的城市我们暂停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对于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实行“盘活多少、供应多少”。在盘存量方面,大家也关注到了,10月12日,财政部宣布了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刚才宋其超部长助理也作了补充说明。这项政策主要是为地方政府以收回收购的方式盘活存量土地提供资金支持。为用好这项政策,我们指导地方规范程序、明确标准,重点围绕“怎么收”来推动落实。我们考虑优先回购企业无力开发或者不愿继续开发、尚未动工建设的住宅、商服用地,及时匹配专项债券等资金。我们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收购存量土地专项借款,作为专项债券的补充,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专项再贷款支持。刚才陶玲副行长也作了说明。对于收回来的土地,再次组织供应用于房地产的,我们将严格把控。市场确有需求的,才可以优化条件、精准投放,但必须控制在收回收购总量的一定比例之内。
通过收回收购土地盘活存量,能够起到三方面的作用:一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更好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和投放调节的功能,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房企集中资金用于保交房。三是收储后形成“净地”“优地”,既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环境,满足居住需要,也可以腾出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有效投资。
在盘活存量土地政策措施中,除了上面所说的支持地方政府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以外,还有两条路径。一是鼓励企业优化开发。对于企业有意愿、市场有需求的,允许分期办证、延期支付出让价款、合理免除企业违约责任等,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对于企业无力开发的,指导各地通过搭建交易平台、支持预告登记和“带押过户”转让、助推司法处置和合作开发等,激发市场活力。
中国新闻社记者:
现在有一部分人对住房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请问下一步有哪些举措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住上更好房子的新期待?谢谢。
倪虹:
我国住房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功能、质量都有了新期待。
对于“好房子”,我认为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特征:第一,好房子应该体现绿色,让人们住在这个房子里能够健康,舒心健康是最重要的“绿色”。第二,能够体现低碳。我理解这个低碳,就是房子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能为大家省钱,用电用水用能既为自己省钱又为社会节能。第三,要智能。通过现代化技术和数字方式让居民更方便。像拉窗帘,原来我们要站起来拉一下,现在可以遥控,将来躺在床上“君子动口不动手”的说一句:“小度,窗帘打开”,这些智能化应用让居民更便捷。第四,要安全。就是要让居民住得安心和放心。
我们推动“好房子”建设,主要是抓样板、立标准、建体系、强科技,最重要的是将新一代的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技术、新型建造技术,以及一些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能够应用到房屋建设中,推动建设不同面积、不同价位的“好房子”。
在这里我要强调,各地首先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好房子”,政府工程、民心工程一定要带头。同时,我们还要下力气,结合城市更新,想办法把老房子也能改造成“好房子”。
这项工作,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前两天我到首钢园去看了中建集团的“好房子”科技展,有160多项新技术、130多项新产品、70多项新成果展示。他们有新房子的样板间,也有改造老房子的样板间,大家可以去体验一下。特别是家里需要装修的,确实有不少好东西可以看一看,比如,可以升降的橱柜、感应式的水龙头、有滑轨的衣柜等,都是一些很实用的技术。就是怎么方便群众、怎么让群众住着舒服,就怎么建设“好房子”。
在此,我还强调,对于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今后的发展,拼的是高质量,拼的是新科技,拼的是好服务,谁能抓住机遇转型发展,谁能为群众建设“好房子”、提供好服务,谁就能有市场、谁就能有发展、谁就能有未来。谢谢。
证券时报记者:
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请问在下一步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方面,金融部门还有哪些具体的政策举措?谢谢。
肖远企:
在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方面,金融政策是一揽子的系列政策,除了我刚才介绍的进一步加大城市房地产融资机制工作力度,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陶玲副行长介绍的几项金融政策以外,我们还有其他的一些政策,我再重点介绍一下。
第一,我们要打好房地产各项融资工具的“组合拳”,形成集成规模效应,增强精准适配性。房地产融资工具其实非常多,从银行来讲,有开发贷款,截至今年9月末,开发贷款比年初就增加了4000多亿元;有个人按揭贷款,有经营性物业贷款,有并购贷款,并购贷款就是房地产项目公司、房地产企业对其他的标的物进行收购,银行对此提供贷款支持,还有住房租赁贷款。另外有债券投资,比如金融机构可以投资房地产企业发行的债券,保险公司也可以用保险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要把不同融资工具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因为这些不同的融资工具的针对性都非常强,是针对不同的需求。另一方面,根据不同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在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量身定制个人专属金融产品,提高融资支持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研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的具体举措。因为这项政策是一个整体性政策,刚才住建部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都讲了,各种政策形成一个合力,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我们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这些闲置存量土地的收购发放一定比例的贷款,主要目的是推动更加高效利用好闲置土地,同时改善和释放房地产行业的现金流。
第三,关于“金融16条”和经营性物业贷款这些政策延期到2026年底,以及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和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二套的首付比例,我们和中国人民银行一起做好这项工作。
第四,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信息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帮助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给他们提供一些财务顾问咨询、方案设计等特色金融服务,帮助房企和房地产项目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财务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第一财经记者:
对于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政策,税收这一块,我们接下来在推动落实方面还有什么样的考虑?谢谢。
宋其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现行政策是这样的,在增值税方面,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4个一线城市以外,在其他城市,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住宅,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一律免征增值税。在北上广深这4个一线城市,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要征收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对建造销售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普通住宅标准由各省明确。
近期,我们正在对上述相关税收政策做进一步的调整。总的考虑有三个方面:
一是统筹把握相关城市房地产调控的节奏和地方财政收入形势,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
二是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三是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具体政策我们正在抓紧履行相关程序,经批准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告。谢谢。
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
近期主要城市反映楼盘访客量、认购量上涨,请问住建部如何研判10月份房屋销售的总体态势?后续还将跟进哪些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倪虹: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积极信号。有关部门出台了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因城施策,取消或调减了限制性措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可以说,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从市场反映看,很多城市、很多项目看房量、到访量明显上升,销售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房地产的主要指标明显好转。特别是一线城市,10月份以来全线回稳。
我们同时也看到,中国的房地产在系列政策作用下,经过三年的调整,市场已经开始筑底。外媒朋友问10月份的数据怎么样,我们判断,10月份的数据,会是一个积极乐观的结果。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政策,我在开场的时候已经作了介绍,今天参会的各个部门也都介绍了含金量很高、操作性很强的政策,力度够大。接下来,我们就是要同心协力,把“组合拳”打好,狠抓落实,让这些政策的效果能够充分显现,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政策红利。可以说,我们对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充满信心。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
社会各方面对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很关注,请问如何确保在建已售商品房保质交付?请问住建部采取了哪些措施,接下来还有什么具体举措?谢谢。
倪虹:
谢谢您的提问。今年的5月17日,国务院部署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到今天刚好5个月。目前看,保交房攻坚战各地推进有力,已经交付了246万套,成效还是很明显的。保交房攻坚战给购房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对市场预期也带来明显改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形成合力打好“组合拳”,成立工作专班,与金融监管、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审计、公安、法院、银行等部门和单位一起,主要抓两手,一手抓“白名单”,解决好项目建设资金问题,一手抓建设交付进度,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等各方责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楼一策”,分类推进,早日交付。
对正常经营的项目,我们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对资不抵债的项目,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加快破产重整或清算,切实维护好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这里还要强调,对那些违法违规、坑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查处,决不能让他们“金蝉脱壳”、蒙混过关。
这项工作怎么抓?我们和金融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信贷、土地、司法等措施联动,紧紧围绕交付目标,继续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抓进度。通过全国保交房信息系统,对每一套交付任务都做到建档立卡,交付一套、销号一套。二是抓质量。把保交房项目作为加强房屋质量监管的重点,既要把房子建成,又要把房子建好,把验收合格的房子交到购房人手上。三是抓协调。用好国家、省、市三级专班联动机制,协调解决项目跨区域的资金抽逃、涉法涉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我们相信,有“白名单”的信贷资金支持,有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有地方政府的坚决行动,有房地产企业的积极努力,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保交房攻坚战,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让广大购房人早日拿到房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