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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接前文:
二、【系列】中国资本市场演进之股票起源!
三、【系列】中国资本市场演进卷二:中国资本市场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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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增量改革】
百位大佬倾情奉献,持笔写尽案例分析
第一节农村改革
第二节城市个体经济
与农村改革同时期的城市,大批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陆续返城,数以千万的年轻人从农村回到城市,就业及社会治安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紧迫问题。
在当时国企还未摆脱萧条的处境,无法安排如此大规模人员的就业;个体户类型的私有企业在政策上还未得到解禁,要知道在那个年代,投机倒把罪还是一种刑事犯罪,这个罪名直到1997年《刑法修正案》才得以取消。
因此政策上的宽松将会一定程度上解决大批“待业青年”就业问题,进而稳定社会治安。
1979年劳动部召开会议提出:应当改变连小商贩的贩卖活动都被当做刑事犯罪处理的做法,允许待业人员等个体经营者从事商业活动,以开辟更多的就业门路。随后又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和支持城镇个体经济的发展。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肯定了“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正式承认了个体经济的合法性。
随后,1981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
事实上,从1980年初城镇上便出现小商店、小食品摊的身影,有些地方只允许此类活动在晚上经营,于是便成了“夜市”。在得到政策允许后,个体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进一步发展了生产,活跃了市场,满足了人民生活的需要,最关键的是扩大了就业,解决了社会治安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比较有意思的是非国有企业的雇佣关系容易触碰政治意识形态的敏感神经,因此在1981年7月颁布的政策性规定中明确指出:“个体经营户,一般是一人经营或家庭经营;必要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请一至两个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两三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请帮手、带学徒,都要订立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期限和报酬等。合同要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因为在马克思《资本论》第四卷中讲过一个有8名雇员的雇主是资本主义剥削劳动力的案例,因此在当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个体户雇员不得超过七人。但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很快便突破了七人的限额,立刻引起了争论。
不仅在个体工商业,各行各业同样有一些不成为的规矩以区别个体户和资本家。电视剧《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中有这样的情节:邓小平来到广东考察,发现一农户家中偌大的院子里就只养了三只鸭子,很奇怪,农户告诉他这是上面的要求,三只鸭子是社会主义,四只不是。结果在屋后发现还藏了二十多只鸭子,只不过嘴巴全部被绑起来了。由此也引出了经典的邓小平式举例“如果农民养三只鸭子没有问题,那他多养一只鸭子就变成资本家了?”
198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对于个体企业雇工超过七人的,作出“不宜提倡,不宜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的指示。邓小平始终坚持不争论,先尝试,见效之后再推广的改革方式,“雇工问题,放两年再看”。在看的过程中,人们逐渐意识到雇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雇工人数对个体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有利无害的。
1987年中共十三大明确指出: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的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鼓励他们发展。
1988年,七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1条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私营经济合法性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正式承认。
第三节 乡镇企业
农村改革使得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游离出来;农民收入的增加,也提高了农村消费能力及投资能力,这些要素为日后乡镇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及资金支持。
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此后,建立乡、镇政府和各种合作经济形式的工作在全国展开,人民公社体制废除。作为三级集体所有制(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中最高一级的公社集政治与经济功能于一身,废除后,政治功能转移到乡、镇政府,经济功能的工厂和其他经济组织变成由当地政府领导的独立的集体企业。
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很快迎来了政策上的肯定。
198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转发《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并作出《通知》宣布:将“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指出了乡镇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乡镇企业的重要战略意义;明确乡镇企业不仅包括原来的社(乡)办企业和队(村)办企业,还包括部分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要求“对乡镇企业要像对国有企业一样,一视同仁,给予必要的扶持”。
在当年,乡镇企业不在计划之内,它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决定生产任何商品并卖到任何地方,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同时,其“集体经济”的性质,在意识形态上更容易被接受,私营企业“挂靠”成为“红帽子企业”,也是这个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在这些优势的加持下,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数据显示:公社企业在1978年全国工业产值中只占9%,而1990年乡镇企业已占25%,1994年更是达到42%。
时至今日,仍然有非常多知名企业仍保留着集体所有制的属性,如家电行业龙头海尔集团、“天下第一村”华西股份其股权性质始终保持着集体经济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