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阶段,大部分法院不支持进行网络查控、也不太可能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债权人可能也没能掌握更多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基于上述情况,往往债权人不知道债务人的财产情况。
但是,一旦债务人/被执行人登记离婚了,则我们可以立即获得如下重要信息。
1、其在离婚协议中会有关于双方财产的约定,其约定会直接暴露债务人/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我们可以直接通过离婚协议获得对方的财产信息,并进行一一查证。
2、债务人/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通常都会将本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通过离婚协议分给配偶或子女。这种行为属于民法典意义上的“无偿转让”财产,若债务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的诉讼,追回该部分财产。
当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被执行人行为发生之日超过5年的,撤销权消灭。
各位看官一定要牢牢把握这个时间的限制性规定!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关注、收藏就可惜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又找不到我可咋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