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亲戚当了挂名法人,现在被银行起诉,我该怎么自救?

文摘   2024-11-03 07:30   重庆  

亲戚?什么亲戚?小时候是不是去他家“偷吃”了两根酸萝卜,所以,长大了这等好事儿都不愿意自己上,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上,非得让亲戚上,这沉甸甸的爱怎么让人受得了。

答主大概率已经意识到,这事儿要是不处理大概率要出问题,就在这个案件当中,如果题主还没有成为彻底大冤种(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一个简简单单的限高是少不了的,要是遇上对方一直咬着,限制出境、限制驾驶那也不是不可能。

再往后,那就是对方要针对公司本身下手了,下手的方法也是方方面面的都可能,常见比如去查公司股东收了公司的钱没记账【这种情况太常见了,毕竟在大多数人眼中,公司就是我的,想怎么造就怎么造.......要是真能这样子,你当《公司法》跟你闹着玩呢】,连带责任跑不了,再往后当然就是“把公司往破产上推”——朋友!清算义务责任,有兴趣自行了解一下,再看看法定代表人是不是一定是属于“清算义务人”。

目前刚刚被诉,客观而言,一切都还来得及,在答主看来,至少需要从两个方面来作准备。

第一个方面为,着眼于当下

就是得先把目前这档子事儿给处理了才行,总不可能摆一个立正+稍息的姿势来等着被执行吧。通过正常途径把法定代表人换了,换了后,至少去法庭应诉的时候,判决书上的名字就没有题主的大名了。

第二个方面为,着眼于全面

毕竟上一个只是处理当下的问题,要彻底解决,还得从根儿上来,比如是不是乘目前这个亲戚还有点愧疚之心的时候,让他和他孩子、她老公等等来为题主担责兜底签署协议,再比如,联系其他股东、要求公司出具是挂名法人的文件,还比如将这一切体现在公司的“宪法”(章程)之中,总之,不要以为变更法定代表人了就没什么事儿了!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没遇上,就以为没事儿了?要是这个观点成立的话,题主现在就不会悔不该当初了。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关注、收藏就可惜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又找不到答主了怎么整!


执行三板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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