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涉及的原因就比较多了,客观的、主观的,法律制度上的、执行实施细则上的....等等,方方面面,最终形成了——老赖始终扫不干净,让无数群众抹眼泪的局面。
尽管祖国妈妈已经倡导、怒吼了很久了,但是,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又哪里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只希望推进节奏能更快一点,让群众少失望。
答主在执行办案中踩了不少坑,尝试从如下几个角度回答【其中会披露部分不太好看、不太好听的事儿,这些内容也只是答主的个人意见,带有大量主观色彩】。
第一部分 客观方面
1、财产调查规则没能前置,财产调查方法没能渗透
凡是经历过诉讼、办理过执行的看官,应该都经历过类似的事情。——知道诉讼中的其中一个要务就是要控制对方的财产(做保全),但是,做保全通常会遇到的一个障碍就是——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客观而言,在诉讼中,律师的调查权限很有限,当事人就更加困难了,通常只能从交易中形成的资料中寻找线索(如:看合同或送货单底下是否留有账户、看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等)。很明显,只有这些是不够的,仅仅凭借这些,很难对被告的财产进行实际查控。
目前答主知道四川、贵州、天津等地,支持在诉讼保全中,支持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对方的财产线索,如重庆等地,暂时不提供这个服务,总之就是不行,爱咋的咋的。
另外,即便是同意进行执行查控,那个系统实际也具有“相当”的滞后性和漏洞,看官千万不要“神话”法院的查控系统。
各信息掌握单位,往往也捂着自己的信息不愿意公开,不愿意接受查询、不愿意配合。比如:答主曾和法官去某乡镇政府去划扣一笔应收账款。
想象不到的是——我们(法官、法警、当事人、律师)一票人马居然被轰出来了。
有兴趣的看官可戳链接看详情:
2、终本制度的设计实际造成了更多积案、更多矛盾
最高法院规定,法院通常应该在6个月内执行结案,事实上,在没有明确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法院往往会给你表演一个“十分钟内办结”一个执行案件。
具体方式:就是先通过查控系统操作一波,隔两个月再操作一波。形成两份财产查询反馈表
如果显示均无,这个案子——就要被送进法院的档案室,从此过上见不到阳光的生活,这也是大部分执行案件的最终结局。
案件一旦终本后,看官们,法院说是说,他们要5年内,每隔6个月要再查一次,有感兴趣的可以去问问,这是不是都是“安慰”人的鬼话。
一旦案件终本,再谈恢复,哥们儿?!这哪里是你想恢复就能恢复得了的,你看看如下这些,是不是常在耳根旁回荡。
申请恢复执行——不好意思,立案庭的法官或原来的法官会告诉你——请你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否则不能恢复!
你说——那我申请将被执行人重新纳入失信、限高名单予以惩戒总可以了吧——抱歉!案件终本后,可以操作解除,但是新列入,需要重新立案才行!
你又说——那我怎么办?——请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不出意外的话——你怒了!——看着你旁边的人,同样带着怒气游走在法院的走廊或大厅中——不用怀疑,他遇到的情况跟你差不多!
所以,请不要过多的相信——执行后随时可以恢复!
现实会告诉你——“随时”只会演变成“额外的条件”方能恢复。
请一定牢牢守住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措施,尽可能的找到更多财产线索、扩大债务主体,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3、执行措施在执行案件中并未得到长足、有效实施
执行的具体措施,实际有80多个!!!!——想不到吧——常见的只有查封、扣押、冻结,这几个!
如果一个执行案件真的能把这80多个措施中的其中三分之一用上去,可以说案件早就飞上天了。
答主办理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是公司),曾不止一次的启动过“执行审计”措施【是一个很好用的扩大债务主体、追究股东承担责任的方法】。
法官不止一次的回复说,他们院里此前还没有做过这种类似的调查措施,但是,这个措施早在2017年就颁布实施了。有兴趣的看官可以去裁判文书网或者其他渠道搜索一下,这些实际很有用的措施落地的很少、很少。
4、制度规则上给予老赖了充分操作空间,尤其是遇到“极致玩家”,往往原告会更痛苦
一个案子,对方故意找茬,1-2年才能拿到生效判决,这都不是事儿。即便有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中来一番操作,又是1-2年,又不是不能做到。
具体他们是如何操作,实现上述目标的,看官可后续查看主页中的“文章”内容——被执行人的骚操作一、二、三
这一通下来,原告往往已经哭晕在厕所。
5、财产处置上实际至少有两大很难处理的问题
(1)财产的处置权!
通常优先权人(如:抵押权人)和首轮查封权人才享有处置权,后续债权人若想获得处置权,则需要另案承办人发商请移送执行函。
事实情况往往是——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委托执行!
大部分委托执行仅停留在“措施”层面,而不会真的交由财产所在地法院完全进行处置,当然,若完全放开,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法院会疯掉,毕竟当地法院也“忙得起火”。
但是,如果一个房子原在2000公里之外,某个法院要求那边执行房屋,那不仅仅是“热爱工作”几个字能驱动得了的。
6、各单位“共建打击被执行人”系统性缺失
比如,执行中,无数申请人都想,要么还钱,要么让老赖蹲监狱,推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去做了,才知道,那东西哪里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藏在哪里?——我们尝试寻找答案!
第二部分 主观方面
一、社会信用缺失,尤其是在执行领域中
“牺牲我一人,幸福一整家”是大哥的人生信条。
“反正老子没钱,你能拿我咋的”是大哥的口头语。
“十五天之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是大哥面对拘留时的呼声。
“判刑!老子不得怕”是大哥的怒吼。
......
总之,跟他们谈信用、诚信,会被反问——信用是个什么东西,那玩意能当饭吃?!
面对此类大哥,请绕道而行,气场太强大!
二、无数申请执行人不知道如何查找线索
这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方法论了,讲一些财产调查原则,意义不大。如下内容是答主团队在办理执行中必用的调查手法,即便没有律师证、也能操作到位,可能还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三、因为“执行难”,同行较少人在这个领域花时间
这是个苦差事,并且没有明显的时间截点。答主有时经常被问——你们能确保这个案子什么时候回款、什么时候能结案吗——答主的回答一般都是二选一:
(1)快的话可能一个月,甚至一个月不到,慢的话一辈子
——还想知道具体的时间?要不去寺庙算一卦!
(2)我们这里不是保险公司,没有这个保险的投保项目,如果要确保时间,建议去保险公司问问
如此回答,也是充满了眼泪,毕竟不确定性一直存在,即便有明确的财产线索,中途可能也会杀出一个程咬金。
也正是基于此,无数同行,面对执行——一直甩脑壳!它难啊!
所以:
您说,他们怎么做到有恃无恐的???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关注、收藏一下就可惜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又找不到我了可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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