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前的债务纠纷和我有关吗?

文摘   2024-11-11 08:07   重庆  

题主的这个问题,不能单一的来看

要是单一的来看,你就会发现,以前的法定代表人已经跑路了,现在的法定代表人要是也不能追责,那对方不就玩儿完了吗!

所以,这种路子、答案,一定是不对的。

现在多元来看:

其一,公司与个人毕竟是分开

公司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大活人”,如果外面的债务是公司本身的债务,基于“债务的相对性”,只要自己不主动的往坑里面跳,神仙来了你也可以喊他“走远点”。

但是,这毕竟只是基于这一点。

其二,尽管有“相对性”,但是,真正的高手,从来都是多角度来考虑问题。

比如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妥妥的公司法意义上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管】吧,一般被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大多会“弄个官儿”来当当,常见的比如:总经理、经理、执行董事等等。

这就是对应了得有个妥妥得“忠实勤勉义务”。

这个义务平时没啥问题,但是,要是外面只要出事儿了,这玩意就跟紧箍咒似的,就开始发力了。

具体表现比如,公司的股东把公司的资金给拿走了(抽逃出资了、挪用了.......),虽然作为法定代表人那是钱没捞到一分,但是,责任可跑不了。

不信?

有兴趣的自行去百度一下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20条的规定,看完了,不用过多解释就大概率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其三,高端玩家通常玩的就是“脱壳”的游戏

真正的高手,谁还愿意没事儿当个法定代表人?

所以,题主的这个问题实际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

如果非得要严格来说——那就是——看看未来的对手够不够给力,如果够给力,就会被牵连,如果只是“按章办事儿”,那就可以平稳度过。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关注、收藏就可惜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又找不到答主了怎么整!


执行三板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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