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二十一日 · 清 ·《鄞县示谕木匠棺材匠各安己业碑》

文摘   历史   2024-11-21 17:20   北京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历甲辰年·十月廿一




2

0

2

4


中国之治

《抚院明文碑》取木竹行铺当官碑》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二月
原在江苏常熟道前,现存常熟碑刻博物馆

碑高180厘米,宽82.5厘米。碑身中部有裂痕,下部磨泐,左下残缺。碑身有界行,禁碑文字14行,县署官吏、木商、竹行、经承竺题名10行,总计24行。颁示禁碑者为常熟知县高士䴊,立碑事由为“江南苏州府常熟县正堂加三级高为上宪真心为国为民等事”。碑载苏州府援引松江府“近奉宪台严饬,官修官办,不许派及行户,卑府实力奉行,丝毫不扰。远近商民,咸庆更生矣。今恐日久废弛,吁请勒石,以垂永利”的事例,并经两江总督于成龙批示,特要求属县“官吏查照宪行事理,即便立石”,永久遵行。常熟县据此立碑示禁。康熙六年(1667年)七月二十五日立
河北隆尧县碑刻馆

碑高190厘米,宽60厘米,厚20厘米。额横题“抚院明文”4字。碑身13行,行47字。
碑文载巡抚直隶等处地方管辖紫荆等关兼理粮饷督察院右副都御史甘文焜为“永革积弊以除民害事”而下发禁约文示。唐山县知县孙缵勒石。

甘文焜(1632-1674),字炳如,汉军正蓝旗人,沈阳(今属辽宁)人,祖籍江西丰城,石匣副将甘应魁之子。初以官学生授兵部笔帖式,后历任礼部启心郎、大理寺少卿、顺天府府尹等职。康熙六年(1667年)任直隶巡抚。康熙七年(1668年)迁云贵总督。

《鄞县示谕木匠棺材匠各安己业碑》


【时间道光十四年(1834)二月

【地点】原在浙江宁波海曙区县学街郡庙(城隍庙),2005年移置天封塔塔院

【评述】

碑圭首,高234厘米,宽102厘米,厚14厘米。碑身有苔藓,但不影响文字识读。碑文12行,满行36字。碑载棺材铺业周君相等人向鄞县呈请:棺材铺业和木匠业各有分工。近有惟利是图之木匠,不守本分,紊规造棺,使其生计受到影响,特祈官府出示晓谕,俾两业各照旧章,以杜争夺。鄞县知县周召棠据此出示谕禁:“嗣后尔等木匠、棺材匠人等务须各安守己业,毋再仍前紊夺。倘敢故违,许即指名控县,以凭提究。


在日历中考古丨在时光中惊喜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二十日 · 清 ·《苍夫子神座祭田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十九日 · 清 ·《立招佃合约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十八日 · 清 ·《泸山碑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十七日 · 清 ·《苏州府保护蒋参议祠谕帖》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十六日 · 清 ·《长洲县禁滋扰圆妙观搭建棚厂摊肆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十五日 · 清 ·《梵净山禁伐林木碑》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探赜索隐,钩深致远——搜集、整理、研究古代法律文献,传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粹,振兴和繁荣传统学术。
 最新文章